我国开放民间金融市场的条件分析(2)
2017-09-03 01:46
导读:此外,民间金融的高利贷也是一直令政府担心的问题。民间金融市场开放以后,中小企业或者居民个人贷款方便了,利率高自然就会被抛弃,高利贷没有了
此外,民间金融的高利贷也是一直令政府担心的问题。民间金融市场开放以后,中小企业或者居民个人贷款方便了,利率高自然就会被抛弃,高利贷没有了市场就会自己降下来。概括地说,民间金融“地下阶段”存在的诸多弊端不会长期存在,随着民间金融身份的阳光化会得到逐渐控制和消除。
开放民间金融市场的条件
民间金融的优势是明显的。一是制度优势。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有时会受到行政力量等非市场因素的影响,贷款基准利率也是管制利率,而民间融资中的借贷行为和利率都是市场化的。可以说,民间金融是一种纯粹的市场金融形式和市场金融交易制度。二是信息优势。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中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是经常存在的,有的借款人为了得到贷款甚至不惜编造虚假的财务数据或实施其他造假行为,而民间融资中的当事人彼此之间比较了解,与融资相关的信息极易获得且高度透明。三是成本优势。在民间融资过程中,融资前的信息搜寻成本和融资后的管理成本很低,一般不需要对融资方“公关”而支付“寻租”成本,因而融资交易成本较之正规金融明显为低。四是速度优势。民间融资无烦琐的交易手续,交易过程快捷,融资效率高,能尽快达成交易,使借款人迅速、方便地筹到所需资金。民间金融的这些独特优势,也是其能够和正规金融长期共存的重要原因。
我国政府比较重视民间金融的发展,并有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试点行动。2007年1月,中国银监会出台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破题农村金融改革。村镇银行的首批试点选择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和湖北6省(区)县及县以下区域开展,到2008年试点范围将扩大到15个省(区)左右。因此,作为可以吸收公众存款,又可以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的农村新型金融机构,人们有理由期望即将试点的村镇银行在破解小额信贷难题方面有所作为。
大学排名 结论
对民间金融长期的压制已经造成了金融资源的巨大浪费。民间金融开放的越晚,金融资源的浪费越大。
事实上,金融业
放松准入管制而加强管理艺术,已经为当前的国际主流。只有引入多元化的资本,才能建立服务于不同客户群体的金融机构,否则,资金配置的扭曲将会带来更大的经济结构风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7年1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 :“要着力抓好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从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农村的金融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加快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这证明在已经对外资银行开放之际,强调对内资、民资的开放,符合我国金融发展的长远利益。
未来几年内外资银行必在我国成立本土银行,开展人民币零售业务。由于国内银行与大企业的传统银企关系难以打破,外资银行自然会把注意力首先放在中小企业客户身上。而外资银行的产品创新与金融服务能力,是国内银行所难以比拟的,进入国内市场后,必然对国内银行的中间业务扩张产生巨大冲击。此时,按照中国银监会的时间表,民间金融的开放试点可能还没有结束,民间金融还不能放开手脚大显身手。
外资银行的进入,使得开放民间金融,发展民营银行的问题变得更加刻不容缓。及早开放民间金融,对内实现银行业国民待遇,才是符合国家利益的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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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高发.中国民间金融问题研究[J].上海经济 ,2005-03
2.李素莉.村镇银行:要抽血更要输血[N].大河报,20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