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中的非常责任分析(3)
2017-09-06 01:13
导读:三、有限条件下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实路径 (一)抓住“人口红利”① 的机遇,尽快建立或完善制度 曾毅指出:“我国在2005—2030年期间,少儿抚
三、有限条件下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实路径 (一)抓住“人口红利”① 的机遇,尽快建立或完善制度 曾毅指出:“我国在2005—2030年期间,少儿抚养比继续下降,老年抚养比虽然不断上升,但仍然显著低于少儿抚养比,总抚养比先降后升至2030年时与2000年基本持平,2030年的加权总抚养比比2000年增高19.1%.我国在2025—2030年以前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即中国目前以及今后20年左右处于‘人口红利’黄金时期。”[5]我们应该抓住这一机遇,为应对2025年后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作好准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大多数地区普及;对于实在无条件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地区要加大扶贫力度,同时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救济制度。 (二)通过人口城市化转移农村劳动力,减少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压力。 一般来说,城市化总是与整个现代化相伴随的。但我国城市化发展缓慢,明显落后于经济现代化。从理论上来讲,20世纪50—80年代末的外延型工业化阶段即工业化以规模扩张方式进行阶段是最有利于城市化的时期,但当时由于我国实行抑制城市化的政策,错过了良机。这一方面导致了农村人多地少,农业经济发展受到限制,另一方面导致中国独有的“农民工”现象。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的经济增长已经越来越依靠技术进步,技术排挤劳动力的现象普遍发生,此时进行城市化的条件已经不如前一个阶段有利了。考虑到未来,今天又可能是我国进行城市化的最好契机,因为技术越进步靠经济增长吸纳农村劳动力从而推动城市化的可能性越来越小。由于我国户籍制度限制,50%以上的劳动力在从事工业、服务业,而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却只有30%多,[6]可见,我国城市化仍有一定空间,适当放宽户籍制度,允许有能力、有技术的农村劳动力在城市落户,这样一方面可以降低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建设的制度压力,另一方面可以为提高土地收益创造条件。 (三)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发展农村经济,“激活”土地保障的功能。 农业是国民经济之本,任何时候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都不能轻视。作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外部条件,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使土地实现适当规模的集中,提高农业经济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农民参保能力得到提高,从而也是在一定意义上“激活”了土地的保障功能。 我们强调在农村建立制度化的养老保障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它能激发农业经济的活力。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可以为农民解决养老的后顾之忧,使他们不再紧紧抓住产出并不丰富的“土地保障”,而是根据自己的特长寻找合适的工作,一方面可以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自由转移,另一方面实现土地的适当集中,从而提高耕地使用效率,二者反过来又可以巩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四、结论 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势在必行,郑功成教授曾指出“重视构筑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护网,这个制度或保护网在现阶段可以是低水平的,多层次的或者是多元化的,但不能有漏洞”。[7]经济因素不应成为制约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关键因素。在有限条件下,强调政府承担必要的“非常”责任,抓住有利时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是我们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过程中的明智选择。
参考文献: [1]戴卫东。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述评[J].中国农村观察,2007(1):71 [2]杨燕绥,赵建国,韩军平。建立农村养老保障的战略意义[J].战略与管理,2004(2)。 [3]彭澎,政府角色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8 [4]杨燕绥,赵建国,韩军平。建立农村养老保障的战略意义[J].战略与管理,2004(2) [5]曾毅,人口老化、退休金缺口与农村养老保障[J].经济学(季刊)2005(7):1059. [6]孙立平。段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74-92. [7]郑功成。福利病不是我们面临的问题[J].中国劳动,200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