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后中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研究(3)
2017-09-09 01:01
导读:4.深化金融监管改革,促进金融创新。首先,更新监管理念,加快监管体制的创新,缩小监管与创新的技术差距,形成一种鼓励和支持创新、自动协调和平
4.深化金融监管改革,促进金融创新。首先,更新监管理念,加快监管体制的创新,缩小监管与创新的技术差距,形成一种鼓励和支持创新、自动协调和平衡创新供求的监管体系。要放开对金融业务创新的限制,除对一些超出目前金融监管水平的业务创新进行限制以外,应鼓励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创新,树立风险监管理念,改变长期以来对商业银行可以经营和禁止经营的业务进行严格规定的双向控制做法,实行“法无禁止皆可行”的单向控制,减少业务审批项目环节。
其次,要建立全方位监管体制。建立和完善以银监会监管为主体,以金融机构内控为基础,以行业自律为制约,以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全方位监管体制。普遍建立权责明确的责任制,推广授权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并通过各方签订行业自律公约等形式,逐步形成一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自我约束机制,促进金融创新走向规范化。培育金融中介机构,构筑新型金融大监管体系,从立法的高度,明确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在金融监管中的地位,通过金融审计、资信评级等手段,开展依法监管,促进金融机构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