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的冷思考(3)
2017-09-14 01:01
导读:(三)商业银行抗御风险的能力亟待提高 1.从次级债券的缓冲器作用看。银行如果出现会由于债券持有者的抛售而恶化问题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使问题银行
(三)商业银行抗御风险的能力亟待提高 1.从次级债券的缓冲器作用看。银行如果出现会由于债券持有者的抛售而恶化问题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使问题银行出现流动性危机,甚至会加快问题银行的破产。由此可见,次级债券的这种缓冲器作用是有条件的。 2.商业银行抗御风险的能力关键在于对风险的识别。我国商业银行从1999年开始实行的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由于各家银行的判断标准不一,在风险的判断上存在差异,风险识别能力参差不齐。此外,我国的贷款增量主要集中于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和住房类高档消费贷款,一旦宏观发生波动,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 5.从财务成本的角度看。Keeley[4]的认为资本充足比率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存款利率下降14个基本点。银行资产的市场与账面价值比率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存款利率下降16-18个基本点。Berger[5]检验了为什么和在多大程度上资本充足率税后净资产收益。我国目前的次级债券的融资成本一般在5%左右,利率的高低与发债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高低和风险管理能力没有必然联系。 很多人认为,国外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都很高,抗御风险的能力也很强。但这只看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实际上从国外经验来看,次级债券融资早已超越弥补资本金的狭隘视野,主要用于项目融资。项目融资能使融资主体和风险承担主体实现多元化,确保银行风险与收益的匹配。正因如此,西方商业银行才出现高资本充足率与低风险资产比率并存的良性发展态势。
(四)监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政府部门的隐性担保和“太大不宜倒”的现象较为突出,加上我国没有建立商业银行的市场退出机制,投资者无后顾之忧。其次,由于我国目前还是实行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面对商业银行发展控股公司、业务交叉和综合经营的现状,我国监管机构的监管手段相对落后,各职能监管机构相互协调存在障碍。第三,次级债券持有者多为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银行之间没有相互监督的动力,其他金融机构又与商业银行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由此可见,我国机构投资者没有动力要求监管当局提高效率。惟一的监管动力来自于监管当局确保金融稳定的内在要求,而这不能保证监管效率的提高。
二、结论与建议 上述表明,我国银行次级债券对银行业的积极作用短时间内还很难显现,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新的一轮融资高潮,不能实现次级债券的真正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放弃发展次级债券,相反,我们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进银行业的改革和创新,为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的发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1.规范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一要提高信息生产机构的独立性。一方面,国家要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归口管理市场评级,以独立性为基础制定公正、、权威的评级机构的标准。另一方面,要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促进师事务所和评级机构的竞争与整合,最终形成为数不多的几家权威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评级机构。二要强化监管体制建设。加强监管力度,监管部门不要加大处罚力度,增加信息生产机构的违规成本;建立信息生产的复核、评价制度,并建立相应的“退市”制度。 2.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一要加强机构投资者的业务创新。从资金来源看,必须不断创新金融工具;从资产运用来看,要大力发展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金融业务,将机构投资者从独自承担风险的泥潭中彻底解脱出来。二要降低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门槛,允许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金融机构进入银行间市场,允许资金雄厚的和个人以委托交易的方式进入银行间市场,同时规范证券交易的登记结算制度,防止虚假交易和过度投机。三要通过股权多元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等方式改善机构投资者的内部治理结构,增强他们的市场反应能力。 3.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意识。商业银行的体制改革不仅仅是一个上市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股份制改造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我们要通过次级债券更新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理念,推动银行的业务创新,将风险管理落实到银行的每一笔资产业务之中。加强风险管理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要考虑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之间的关系;二是要完善和建立风险管理系统,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机构、风险管理的技术(包括风险的甑别和分散技术)、风险管理的制度规范等。 4.促进监管模式向功能性监管转化。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综合性经营特点已经较为明显,金融监管模式的调整势在必行。鉴于当前的现状,我们可以在设置金融“防火墙”的同时,加强各监管部门的协商和协调,严格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和次级债券对银行业务的充足率水平,对于非银行业务商业银行应及时补充新的核心资本和次级债券,分别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商业银行集团整体的资本充足率和银行业务、保险业务、证券业务以及信托业务等结构性资本充足率均能达到监管当局的相应要求,防止风险的扩散和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