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金融自由化的前提条件(3)
2017-09-15 06:48
导读:同时,金融监管应该建立在尊重银行自主权的基础之上,是一种审慎的监管。审慎的监管与金融管制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对银行的要求是一种规范性
同时,金融监管应该建立在尊重银行自主权的基础之上,是一种审慎的监管。审慎的监管与金融管制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对银行的要求是一种规范性的品质管理,以防范金融风险和促进竞争为目的,银行具有充分的业务自决权;后者则是银行的大部分具体决定直接由政府机构做出。为达到防范风险和促进竞争的目的,审慎监管的中心工作在于鼓励或强迫金融机构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地向公众披露信息,增加透明度。在信息可得的基础上,通过广大市场参与者以自由选择行为来发挥对金融机构的监督和制约作用。也即通过经济力量本身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活动实施制约,这是金融自由化下金融监管的精髓。
在实证研究方面,Williamson构造了一个谨慎监管水平指数,用来评估1973~1995年间33个发生过金融危机国家的金融监管水平。他运用1981~1995年三个5年期的全部数据进行卡方测试(Chi-Square),用来检验一个5年期内银行危机的发生是否独立于前5年审慎监管的平均水平。结果显示,前两个5年阶段并不显著,第3阶段开始显著。表明银行危机与金融监管水平高度相关。其最终研究成果表明,没有爆发系统性金融危机的国家的金融监管水平显著高于爆发轻度危机国家的监管水平,而后者又比爆发严重危机的国家的金融监管水平高。
四、必要的制度环境建设
在实施金融自由化改革时,需要充实和完善一些基本的制度,以便为监管者发现和纠正错误实施有效监管创造条件。这些制度主要有会计制度、信用评级制度、资产评估制度、审计制度等。从操作性方面考虑,这些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应当在改革的早期开始,因为这能提高监管的效率。例如在衡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时,要求正确评估银行贷款组合、自有资产和其他表外业务。如果资产评估的标准不明确或不统一,评估的结果就会出现问题。巴塞尔委员会在《银行业有效监管核心原则》中将制度环境称为市场基础设施,包容十分广泛,如高度发展的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消费者保护法、私人财产保护法;综合的符合国际惯例的会计体系和规则;独立的审计体系;严格而有效的支付和清算体系;有效的市场纪律,公开、可信、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系统化的社会安全网等。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为了说明一国制度质量对于金融自由化的影响,Deming-Kunt and Detragiache用人均GDP与5个制度质量指数为代表,来检验在那些体制环境较差的国家中银行危机与自由化的关系是否增强。将各种选择性变量以金融自由化虚拟变量与代表制度环境质量变量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形式,代入基线回归方程中计算,计算结果表明,提高制度环境的质量,特别是减少腐败的程度,加大执法力度,能够减小金融自由化过程中伴发金融危机的概率。因此,在自由化进程中,首先应该重视制度建设。在制度不健全的国家,即使在自由化进程中或之前能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也会发生难以失控的金融不稳定。因此,构建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对于一国进行金融自由化至关重要。
综上所述,本文归纳了一国进行金融自由化改革的四个前提条件,这四个条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也为很多国家金融自由化改革的实践所证明。但是,金融自由化的前提条件并不绝对,有些条件本身可以融入金融自由化改革的进程中。另外,一国金融自由化改革成功的经验往往很难直接移植到另一国,因此金融自由化还应该主要考虑本国的实际情况,从本国的具体国情出发,遵循一定的改革程序,循序渐进地走向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