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价值增长实证研究(2)
2017-09-17 02:38
导读:(7)管理者激励。对于上市公司,股东和管理者目标不一致,易形成所谓的委托-代理成本及“内部人控制”现象。要想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委托-代理关系下的
(7)管理者激励。对于上市公司,股东和管理者目标不一致,易形成所谓的委托-代理成本及“内部人控制”现象。要想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委托-代理关系下的效率损失,实现公司长远的价值增长,就必须形成相应的管理层激励机制,给予一定的年度分红或股份,使管理层利益在某种程度上和股东利益实现一致,约束管理层的行为。
(二)实证分析
1.样本选取
本文以属于非垄断行业的制造业中的食品饮料、电子、机械设备和医药生物类上市公司作为考察的样本。剔除ST类上市公司和一些数据缺失或异常的样本点,最后共282个可用样本(数据来源:WIND资讯,限于篇幅,具体数据省略)。
2.上市公司价值增长能力综合得分的计算
根据因子分析理论,运用SPSS软件对前面构建的我国上市公司价值增长评价体系中的18个指标xi(i=1,2,…,18)进行因子分析,可确定公共因子fi(i?荞18)的个数为6个,并确定了他们的得分函数(省略),从而计算出其各自分值。
价值增长能力综合得分的表达式为:
FGV=0.2928f
1 0.2150f
2 0.1085f
3 0.0712f
4 0.0639f
5 0.0559f
6……1
式中,FGV(Future Growth Value)代表上市公司价值增长能力,公共因子fi前面的系数是其对应的公共因子在总方差贡献中所占的比重。
将公共因子分值代入即得到每个样本公司价值增长能力的综合得分。
3.实证分析
(1)描述性统计(见表2)
首先,从行业角度分析:食品饮料类上市公司FGV平均最高,电子类和医药生物类平均值相对较低,说明传统行业的上市公司价值增长能力要高于成长行业的公司,且电子行业由于其激烈的竞争,价值增长能力综合最小。公司的价值增长能力与所在行业有关。
其次,从是否完成股改角度分析(以06年1月1日为基准日):已股改的上市公司综合得分的平均值较高,说明其未来价值能力更强,发展趋势更好。
(2)回归分析
根据前面的分析,以因子分析法计算出的综合得分作为代表因变量上市公司价值增长能力的指标,各影响因素作为自变量,构建回归方程如下:
FGV
i=α
1 β
11DEBT
i β
11GF β
13GL β
14lnGM
i β
15YG
i β
16LEADER
i λ
11H1
i λ
12H2
i λ
13H
3i ε
1i……2 FGV
i=α
2 β
21DEBT
i β
22GF
1 β
23GL β
24GGM
i β
25YG
i β
26LEADER
i λ
21H
1i λ
22H
2i λ
23H
3i ε
2i……3
在两式中,FGV为因变量,即指上市公司的价值增长值,α为常数项,β为各自变量的系数,λ为行业变量的系数,ε为残差项。DEBT代表资产负债率,GF为各种股份的比例(实证过程中,轮流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DY,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QS、国有股比例GY、法人股比例FR、流通股比例LT来替代,防止这些比例同时出现,造成多重共线性),GL表示股利支付率,GM为上市公司规模变量(代入变量是总资产ZZC或净资产JZC),YG代表上市公司内大专学历以上的员工比例,LEADER指高管层的持股比例,GGM则是公司规模增长率(用总资产增长率或净资产增长率替代)。H为行业虚拟变量,其具体取值为(见下表3):
a.相关性分析
通过对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之间及各解释变量的相关系数进行分析,我们发现:资产负债率与上市公司价值增长能力之间呈负相关关系,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总资产增长率以及净资产增长率均与FGV正相关,而其他影响因素与FGV的相关性不显著;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回归方程中的各解释变量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或存在弱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