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改革与农户借贷行为研究(2)
2017-09-22 01:08
导读:二、农村金融改革主体研究 1996年开始的新一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目标就是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农村合作金融体制。现阶段,构成我国
二、农村金融改革主体研究 1996年开始的新一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目标就是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农村合作金融体制。现阶段,构成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体制的主体是 农村合作信用社。今年秋天,朱容基总理在农村考察时明确指出,农村信用社要发挥农村金融市场主力军的作用,要发挥连接农民的纽带作用。 众所周知,农业生产的特点和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方式决定了农村金融市场不适宜采用城市金融的经营管理模式。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农村 合作金融体制都是农村金融市场的主体。在我国,本世纪20年代就有了比较规范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新中国成立之初,由政府出面组织农民创办信用社,到 1954年底,全国共有各种形式的信用合作社12.4万个,多数地区做到了一乡一社。在以后的近30年里,虽然历经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和文化大革命的多 次冲击,波动很大,但是,农村信用社始终作为农村最基层的金融服务机构顽强的生存了下来。 但是,由于受国民经济计划体制和经济发展战略的影响,农村信用社从当初的农民合作金融组织逐步演变成国家机构在农村基层的派出机构。同时,人民公社体 制决定了单一的农村金融格局。因此,当农村改革出现了经济主体多元化、经济结构多样化的格局后,要求农村金融市场也要与之相适应。而农村信用社在多年“官 办”下形成的僵硬的管理方式和经营方式显然不能满足发展迅速的农户、村集体和乡镇企业对金融服务的要求。从1982年开始,推行了以恢复“三性”(即组织 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业务经营上的灵活性)为主要内容的信用社改革。通过改革,农村信用社清理了股金,补发了拖欠多年的股息;改革了每个社员只能 入一股的规定,积极吸收农民入社;恢复和健全了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选举了理事会和监事会,改干部委任制为选举制。1984年,国务院批转了《中国农业银行 关于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报告》,农村信用社实行经营责任制,一方面理顺信用社与国家银行的关系,逐步取消农业银行对信用社的亏损补贴,信用社实行独立经 营、自负盈亏,利润与其所得挂钩;另一方面调整信用社内部的关系,实行岗位责任制,按劳、按责分配。中国农业银行不再给信用社下达指令性业务指标,经营上 进一步灵活。除按规定缴存准备金外,不规定转存任务,多吸收存款可以多放贷款,利率可接近市场利率,实行浮动利率。通过改革,农村信用社的实力不断增强。 1989年与1979年相比,全国农村信用社自有资金增长8倍,其中股金增长12倍;各项存款增长近7倍,各项贷款增长22倍 [4] .农村信用社为80年代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取得飞速增长做出了一定贡献。 进入九十年代,农村信用社的外部经济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大多数乡镇企业发展艰难,破产企业不断增加,农业生产增长缓慢,农民生产投入积极性降低、农 村中非正规金融机构大量出现,争夺了大量的存款贷款业务。外在环境的改变使得农村信用社本身存在的矛盾和弊病暴露得更为突出,集中表现为亏损面和亏损额不 断扩大。1996年全国农村信用社系统亏损总额高达146.1亿元,1997年虽然有所下降,但仍达110.1亿元,亏损面达42%,信用社历年挂账亏损 达433亿元,全国有1.3万个信用社资不抵债,占总数的26%,资不抵债额超过300亿元 [5] .近几年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并没有改善农村信用社经营亏损的局面。1999年,全国亏损的农村信用社增加了315个,亏损面扩大了3.27个百分点,亏损 金额上升了32.95亿元。信用社抵御风险的能力也在下降,1999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比上年末降低3.14个百分点,资金充足率不到8%的 信用社占信用社总数的比重高达80%多 [6] . 造成农村信用社如此困境的原因,除了宏观经济环境低迷、经营费用刚性上涨、非盈利性资产膨胀等所有金融机构共有的问题外,农村信用社自身存在的问题也很多,有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已经威胁到农村信用社的生存和发展。? 首先,从体制政策方面看。农村信用社以成立之初就一直向集体所有、向国有靠拢,“官办”的意识和表现非常强烈,为股东负责,为农民服务和合作金融宗旨 和原则体现得很不充分。合作社社员不仅享受不到贷款的优先权和优惠权、以及股金分红权,反而还要接受比基准利率高得多的贷款;社员大会、董事会、鉴事会等 民主管理制度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干部是任命制而非选举制。因此失去了农村的信任和支持。虽然自1996年起,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了行政隶属关 系,业务管理和金融监管分别由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但实际上,由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信用社的合作金融性质,结果是对中国人民银行的依赖越来越 强,人民银行对信用社的管理也越来越多,几乎每年都要出台一个文件,使信用社的“官办”色彩越来越浓。县联社在业务管理中也没有尊重基层信用社的合作金融 性质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权力,采取行政命令、强制平衡基层信用社的盈亏状况,挫伤了资金盈余社的积极性,使风险不断积累和扩大。 与此不同的是,国家在资金政策上并没有将信用社视为商业银行的同类。例如,不允许建立独立的清算系统,使农村信用社资金结算增加了许多环节,导致汇路 不畅,直接造成部分资金的闲置。根据山东省某地级市的调查,1999年头8个月,该市农村信用社系统在银行和其它同业的各项存款平均余额达1.2亿元,如 按上半年贷款平均利率计算,减少收入550万元。而且,准备金和备付金的利率低于各项存款平均付息率5.21个百分点。仅利息倒挂又使该市农村信用社上半 年减收3400万元。〖ZW(〗刘仲生等:《农村信用社经营亏损原因及对策研究》,《金融》,2000年第一期。〖ZW)〗有关部门的一些规定也限制 了信用社的经营,如规定财政性存款、建筑业存款等不允许存于信用社系统,使信用社难以吸收低成本存款,增加了经营上的困难。 另外,当前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大量撤并代办点。从实践的结果看,虽然机构数量减少,清退了农民代办员,减少了相应支出。但是,对信用社 的社会信用造成极大冲击,直接反映到农村信用社存款份额的下降和贷款回收困难。因为农村信用社约70%的社会存款和50%农业贷款的考察、回收要依靠代办 点来完成。 其次,从经营管理方面看。由于农村信用社合作金融的特征并不明显,因而其业务工作一直盲目模仿国有商业银行,不愿意从事面对农户的农业贷款和小额信 贷,把资金的投放重点放在工商企业,而本身又不具备健全的风险防范措施和手段,必然会产生大量的不良贷款。另外,农村信用社的特殊性决定其资金来源与资金 运用严重不匹配,筹资成本高,生息能力弱,受利率政策的影响大。信用社资金绝大部分来自居民储蓄存款,储蓄存款中的绝大部分又是定期存款,这种存款结构必 然要比其它银行支付更多的利息。在资金运用上,由于过分追求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在贷款结构中,对利率敏感的短期贷款占了绝大比重,在近几年利率不断下 调下,其收益也必然降低。同时,短期内利率多次下调又额外多支付了长期存款的刚性利息。还有,农村信用社管理机制并不灵活,干部能上不能下,员工能进不能 出,工资能升不能降。由此造成农村信用社经营僵硬,服务恶劣,大多数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很差,缺乏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自律制度,出现大量的违规违法 事件,给农村信用社的现象和经营造成极大的损害。 最后,在遗留问题上。农村信用社直到现在,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始终处于不公平的竞争地位。过去农村信用社在农业银行的领导下,农业银行通过各种 方式直接占用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和财产,至今仍有大量资金没有划归信用社。同时将高风险贷款强制转给农村信用社,强迫农村信用社发放高风险贷款。因此,当 “行社脱钩”后,被隐藏的风险和亏损挂账充分暴露出来,形成数额巨大的待处理亏损。另外,90年代初期,各地大兴开发热,在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下,农村信 用社将大量资金投向开发区和乡镇企业。到现在,开发区大量荒置,乡镇企业经营状况恶化,许多企业停产、倒闭,为农村信用社系统带来巨额的不良资产,收息率 持续走低。同时,在1994—1997年,农村信用社也开办了保值储蓄、保值贴息累积至今已达150亿元而没有能力消化,形成挂账亏损。还有,农村合作社 不仅没有享受合作经济组织的优惠,与国有商业银行交纳同等的税费,而且还要额外摊上许多的集资和捐助。清理合作基金会民也给农村合作社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