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途径(2)
2017-09-24 01:27
导读: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途径 1.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加大国有股减持的力度。尽管目前对股权分置改革还有相当的争论,但主流经济学家和股民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途径
1.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加大国有股减持的力度。尽管目前对股权分置改革还有相当的争论,但主流经济学家和股民中的大部分还是支持股权分置改革的。因为这一改革有利于国有股的减持。虽然有人认为,按目前的比例方式进行对价造成了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但实际上,这只是国有股长期以来对流通股东的一种补偿。因为长期以来,正是非流通股东的支持,才使国有资产不断在二级市场上得到增值,而国有资产在二级市场的不断增值中,是85%以上股民的巨大亏损。另外一个方面,股权分置的改革中“对价”也是国有股进入流通市场的必要成本。这一成本与股民长期贡献与国有股进入二级市场所造成的影响相比,依然是微不足道的。国有股犹如股市中巨大的冰山,对股市的正常发展和股民的投资心理是极为不利的。中国管理层终于下决心来解决国有股减持的问题了。国有股减持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客观要求。因为“一股独大”不解决,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公司内部股权均衡的问题。
2.改革公司高管人员的任用办法。在国有企业的上市公司中, 高层的任命绝大部分是未按《公司法》来执行的。按照《公司法》程序要求,董事会的成员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但国有企业的上市公司和高管们普遍是由政府委派的,这就是我国现有的政企不分的根源所在。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步到位,完全按《公司法》来执行也是不现实的。可以采取过渡的形式。一是改革高管的产生方式。在国有企业领域中,在公司董事长的产生方式上,在54.8%的企业中,行政性的力量仍然发挥着主要性作用,其中,由上级组织部门任命的企业居首位。(《中国经济时报》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