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巨灾债券的初步探索(3)
2017-09-26 06:50
导读:(四)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要发展巨灾债券,必须设计好采用什么样的运行机制。因为巨灾债券在中国还是未涉及的领域,因此,需借
(四)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要发展巨灾债券,必须设计好采用什么样的运行机制。因为巨灾债券在中国还是未涉及的领域,因此,需借鉴国外发行巨灾债券的经验。目前,国外巨灾债券的具体运行机制如下:(1)巨灾债券发行机构与分保公司签订再保险合同,接收分保公司的巨灾风险及相应的再保险保费,开发巨灾债券产品,包括约定期间、致损事件和债券利率等;(2)巨灾债券发行机构通过证券市场向投资者发行巨灾债券;(3)投资者购买巨灾债券后,发行机构将所得资金存入一个信托机构;(4)信托机构在使用发行机构存入的资金时,主要投资国库券等低风险产品。
在约定期间内,若没有发生致损事件,巨灾债券发行机构将存入信托机构的资金收回,并按照约定的债券利率支付投资者投资收益,同时交易终止。
在约定期间内,若发生致损事件,发行机构将收回存入信托机构的资金,提供给分保公司,用作投保人的部分赔偿金。赔偿后,发行机构将剩余的资金还给巨灾债券投资者。当致损事件发生时,发行人也就是分保公司,可以免除或延期支付部分债券甚至免除全部本利。这就意味着,当致损事件严重时,投资者将可能得不到任何利息,甚至可能丧失部分或全部本金。
发行巨灾债券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还需要做大量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应该在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探讨适合中国国情的巨灾债券道路,促进中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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