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效益审计探析(4)
2017-09-27 06:33
导读:2.提供金融服务方面的效益审计。中央银行职能的调整,迫切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这里,
2.提供金融服务方面的效益审计。中央银行职能的调整,迫切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这里,一是要开展支付结算管理的审计评价。主要检查是否能够充分运用中央银行集中核算系统,建设资金汇划“绿色通道”,确保资金清算汇划高效安全,是否开展结算纪律检查、协调解决结算纠纷、查处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影响支付渠道畅通,造成支付清算秩序混乱的情况。二是要对国库资金管理开展审计评价。主要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国库各项规章制度,准确及时地办理财政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以及财政预算资金的支拨和退库,有效防范国库资金风险,保证国库资金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三是要开展外汇管理的审计。是否能够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尽可能的降低经营成本,为企业经营提供优质服务等。四是要开展货币发行管理的审计评价。检查是否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做好发行基金调拨;查看该辖区金融诈骗、洗钱等犯罪是否频发;通过实地调查的方法了解流通中人民币的整洁度以及有损人民币信誉和公众切身利益的事件发生情况。
3.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效益审计。人民银行与监管职能的分离,基层人民银行承担着辖区金融市场协调发展的重要职责,务必保持地方金融秩序的稳定。这里可突出以下三个方面的检查内容:一是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进行审计评价,不同监管机构之间、人民银行和监管机构之间、人民银行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存在未建立协调机制,以致监管信息资源难以共享,存在容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情况;二是对风险监测和预警系统进行审计评价,查看监测手段是否仅局限于非现场监管和金融调查统计方面,系统监测指标体系是否科学,是否监测和预警到可能发生的风险等;三是对风险处置进行审计和评价,主要查看能否查清待处置金融机构的资产,并予以保全,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对不易保全的资产是否能够及时处置,是否存在侵害人债权、机构债权人利益的情况,是否存在引发区域社会风险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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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青军·效益审计的一种可行框架:成本——效益分析·《审计研究》·2005(2)·p48-52
[2]、孙黎,邢传飞·刍议经济效益审计的领域与方法·《审计文汇》·2006·p8-9
[3]、于静华,庞彦明,林春燕·提升基层人民银行金融服务水平要切实做好“五个”结合·《吉林金融研究》·2006(6)·p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