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问题分析(2)
2017-09-29 02:13
导读:另外,“重股轻债”的宏观政策使企业债券融资受阻,而一味地选择股权融资。“重股轻债”的宏观政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⑴政府对企业发行债券
另外,“重股轻债”的宏观政策使企业债券融资受阻,而一味地选择股权融资。“重股轻债”的宏观政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⑴政府对企业发行债券控制过死,使众多企业难以通过发债而募资。⑵企业债券的发行额度在年度间起伏太大,直接影响了企业和投资者的筹投资决策。⑶企业债券的利率由政府严格管制,降低了企业发债和投资者的积极性。⑷在股票融资优于债券融资的制度安排下,政府人为安排股票融资向绩优国有大中型企业倾斜,使债券市场风险增大,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
2.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的内部动因。国有股“一股独大”,中小股民权力难于行使。股权过分集中使得广大中小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在公司内部管理中没有发言权,尽管证监会强调中小投资者的话语权,但操作起来成本高,难以实现。截至2004年2月,沪深股市发行的总股本已达6 469.18亿股。但是,沪深股市的流通股为2 288亿股,仅占股本总额的1/3左右,而有4 164.50亿的国家股、法人股和其他少量内部职工股、转配股处于沉淀状态,约占股本总额的2/3。在非流通股份中,国有股所占比例超过60%。此外,信息的严重不对称使得大股东轻易通过内幕交易,比如协议转让和资产重组控制股票价格,剥夺中小股东的利益。证券市场的收购兼并机制在这种股权结构下也不起作用。即使所有的流通股被收购,由于非流通股的控股地位,大股东仍然不会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而经营失败也不会使经理人员失去职位。
经理人约束不足对融资结构的影响。在我国大多数的上市公司里虽然名义上董事会应当掌握公司战略制定的大权,但是其主要职能还是对经理人进行监督,经理人员在制定战略过程中,尤其是战略决策中占有主导作用。只有经理人员才能掌握公司各方面状况的信息,才能对公司面对的市场有最全面的了解。这一优势不仅体现在经理层制定经营单位和职能部门战略时,即便是对于关系公司存亡发展的公司层战略,经理人员对初始战略的制定也有着比非经理董事们更加重要的发言权。经理人的特殊地位导致经理人的融资方式选择倾向成为决定一个公司融资行动的主要因素,它是上市公司存在股权融资偏好的推动力。所以在环境对经理人员约束力弱,激励因素不足的情况下,经理人员会尽量选择利于实现自己各种目标的战略,而经理的个人效用价值依赖于他的经理职位,依赖于企业的生存,因为企业一旦破产,经理就会丧失现有的好处。而债务融资将增加企业破产的风险,股权减少企业破产的风险。经理人在选择融资方式时,显然,不论企业现在或将来是否需要债务融资,其最优战略总是首先选择股权融资。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三、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思路
上市公司不规范的融资行为,是市场不规范的一个重要根源,是阻滞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规范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已成为规范市场、推进市场发展的当务之急。根据笔者的研究,规范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优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融资结构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股权结构的问题,只要上市公司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状况不改变,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的问题就不能完全解决。股权结构优化并没有固定模式,不同企业有不同的优化标准,但综合国内学者的观点大体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⑴折让配售方案。用一部分非流通股在全流通预期下向全体投资者公开竞价发售,并利用配股和送股的方式,补偿流通股股东的损失。⑵基金方案。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发起设立若干国有股减持流通基金,并委托专人进行市场运作,最终实现国有股分期分批地流通。⑶权证方案。国有股减持主体向原有流通股股东,或其他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股权证,权证持有者可以按照减持价格认购国有股,并使其转为流通股上市流通。以上方案均各有优点和局限性,但可以为解决具体问题时提供一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