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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及风险防范浅析(2)

2017-09-29 02:39
导读:1.资本考核的难度加大会导致资本金不足的风险。交叉持股会带来资本金的重复计算;控股公司发债筹资作为资本金投进子公司,使整个控股团体的资本不

  1.资本考核的难度加大会导致资本金不足的风险。交叉持股会带来资本金的重复计算;控股公司发债筹资作为资本金投进子公司,使整个控股团体的资本不足,影响整个控股团体的安全;同时,复杂的持股关系增加了资本充足率治理的难度,这反过来又助长了金融控股公司通过交叉持股“虚增”资本金的动机,使控股公司通过复杂的交叉持股逃避监管部分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成为可能。
  2.内部交易带来的风险传递。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各个不同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实现协同效应,内部交易不可避免。但内部交易会增加控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资本、资金上的联系,使得它们的经营相互依靠,可能导致风险传递,使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和风险处理复杂化。
  3.结构复杂化带来的治理风险。金融控股公司下属机构交叉持股导致法人结构复杂化,团体规模大和跨国经营导致内部治理部分层次复杂化,团体业务涉及多种金融业务又使经营复杂化。这种状况,一方面,加剧了信息不对称,使透明度题目更加突出,另一方面,也给治理者和监管者提出了挑战,可能引起团体董事、高级治理职员和监管者的治理风险和监管失误。另外,由于团体跨国界、跨行业经营,甚至还同时经营金融与非金融业务,这又带来了两个突出题目。一是金融控股公司内各子公司会计制度的不同,不利于团体治理层和监管者及时、正确地了解其财务会计信息,增加了控制和监管的难度;二是轻易带来监管盲区,对金融团体的监管涉及多个行业的监管机构,这些监管机构的监管目的、方法和重点各不相同,不利于相互理解,也难以同一协调行动。
  4.控股公司内部的利益冲突轻易导致风险向银行转移。金融控股公司内贸易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投资基金等不同业务部分或子公司在业务融合过程中,会发生一些利益关系,从而产生一定的利益冲突。在各类金融机构中,银行由于吸收公众存款、承担结算支付功能,一旦出现风险,政府往往出于社会安定和维护支付体系的需要,会进行救助。这种救助银行的趋向会引发金融控股公司将已出现的风险向银行转移的动机。   三、我国金融控股公司防范风险的对策建议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1.确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市场准进与退出机制
  应确定市场准进的标准和要求,如最低资本总额、资本充足率、资本活动性、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等。并建立市场退出机制,明确规定金融控股公司的变更、重组和终止事项、退出程序等,对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援救行为做出一定的限制,并规定当子公司的危机可能殃及母公司、或海外子公司被当地政府收购时,应作破产处理。
  2.建立健全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资本充足率监管制度
  在对其下属各金融子公司本身的资本充足率进行监管的同时,对金融控股公司整体的资本充足率提出要求。一是要解决资本重复计算题目。在计算存款机构本身的资本充足率时,原则上应将其对控股公司内其他子公司的股权投资从其资本中扣除,并规定哪些投资应从核心资本中扣除,哪些应从附属资本中扣除。二是应规定金融控股公司最低资本充足率,并对此作连续动态的监管。三是建立有效的对整个金融控股公司资本充足性的评估机制。
  3.严格规范金融控股公司内部交易
  内部交易不仅是导致风险传递从而威胁存款机构安全的最重要因素,而且是引发利益冲突、产生道德风险的主要原因,因而必须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交易严格规范,要对金融控股公司内部交易种类、交易条件等做出限制性规定,如对存款机构与关联企业之间交易的限制,以及对存款机构在与团体成员共享资源时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控制;对团体内部交易进行量上的限制。
  4.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风险集中度的控制
  金融控股公司的整体风险并不是单个子公司风险的简单叠加,而是存在相互对冲和相互加大的效应,为了防止金融控股公司在总体上风险过度集中于某些特定交易对象、地区、部分和金融市场,应对其风险集中度进行控制,建立风险集中情况的分析和报告制度,要求金融控股公司按照同一国家、同一地区、同一业务、同一客户、同一币种、同一市场等进行风险集中度的丈量。并对整个金融控股公司与团体外单一交易对象的总的交易金额进行控制,规定此类交易金额不得超过控股公司总资本一定比例,或超过一定比例时需向监管当局报告。同时建立内部防火墙,防止风险的过度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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