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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制度与通货膨胀目标法

2017-09-29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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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货膨胀目标法是一种货币政策框架;在此框架之下,实现低通货膨胀成为中央银行不可推却的责任。在工业化国家,这种框架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在维持物价稳定方面发挥了作用。如果发展中国家使用此方法,也会从中受益:它可以提高透明度,迫使决策者深化改革。  在经验以及强有力的实证支持下,学者、决策者和其他相关人土在以下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即高通货膨胀(及其相关的易变性)扭曲了私营部门在投资、储蓄和生产方面的决策,最终将导致经济增长率下降。有鉴于此,在过去15年左右的时间里,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制度上赋予了中央银行独立性,并从法律上规定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实现某种形式的物价稳定。  规则与随意性  经过多年的高通货膨胀之后,全球在90年代进入了物价稳定的时期,不仅工业化世界如此,发展中国家也是如此。中央银行—直在推动着这一有利的发展趋势;在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它们倾向于公开宣布关键性名义变量的未来走势,借此影响人们对通货膨胀的预期。对中介目标(或规则)采取这种公开宣布的做法有助于提高政策的可信度,限制了中央银行在短期内谋求利益的内在冲动(在短期内产出量变动与通货膨胀之间存在着交替关系);要个然的话。将会形成通货膨胀偏向。在操作层面上,这些中介目标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们能够防止国内或外部冲击引发永久性的通货膨胀上升,二是使得对物价稳定的长期承诺更加明确具体。总而言之,它们发挥着名义目标的作用。一方面促使中央银行推行一贯的政策,另一方面也提供了一个透明的尺度,公众可以用它来监督政策的执行。  以汇率为目标还是以货币供应量为目标?  从传统上看,盯住中介目标的做法有两种形式:一是预先宣布汇率的规则,二是为货币供应量设定—个具体的目标。在那些预先宣布汇率规则的国家、货币政策将受到严格的限制,其原因是。货币政策的目标只是汇率、因此限制了中央银行应对国内外冲击的能力。与此相反,在那些实行灵活汇率安排的国家,货币供应量成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这种体制一般被称作货币供应量目标法。在这种体制下,中央银行通过调整自己的工具(例如利率),以控制货币供应量,这是因为在长时期内,货币供应量被认为是通货膨胀的主要决定因素。因此,控制住了货币供应量,就等于把通货膨胀率稳定在了目标水平附近。显而易见,货币供应量有效发挥中介目标作用的能力取决于以下两个因素:一是货币供应量与目标变量(通货膨胀率)之间实证关系的稳定性;二是货币供应量与货币政策工具之间的关系。  在70年代中期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之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推行了某种形式的汇率目标法,但到了现在,它们中间的2/3则采用了更为灵活的汇率安排。尽管如此,为数不少的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继续维持着更为灵活的汇率安排,而在一些过去遭遇高通货膨胀的国家和地区(例如1991年以来的阿根廷和1994—1998年期间的巴西)实际上使用了盯住汇率制,并很快地把通货膨胀降了下来。但是,随着世界资本市场在过去20年里不断走向一体化,资本流动在1992年欧洲货币体系(EMS)危机以来,尤其是在最近发生的亚洲和拉美金融危机之后更加动荡,维持一个固定汇率制度所需要的条件变得更为苛刻。其结果是,那些仍然把固定汇率当作其货币政策名义目标的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正在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要么走向更加灵活的汇率安排。要么走向另一个极端,诸如实行货币局制度或者是全面推行美元化。  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之后的时期,工业国一般偏向于采取更加灵活的汇率安排,其中的大多数选择了某种形式的货币供应量目标法的体制,但欧洲货币体系成员国是一个显著的例外,它们采取了相互盯住汇率的安排。但是,在80年代,实行货币供应量目标法的国家的情况却很不理想。随着金融机构不断开发出货币替代物,对货币的需求变得越来越不稳定,一个明显的现象是:尽管货币(供应量)与通货膨胀在长期内是高度相关的,但它们在短期内的相关性则不充分。鉴于此,在90年代初期,一些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首先是新西兰,然后是加拿大、以色列、英国、澳大利亚、芬兰、西班牙和瑞典——明确把通货膨胀目标法作为其实施货币政策的策略。  通货膨胀目标法的操作特征  通货膨胀目标法是一种货币政策安排,它要求中央银行把实现低通货膨胀当作是自己的职责。它的一般程序是:首先,中央银行与政府(通常是财政部)联合向公众宣布一个明确的通货膨胀的量化目标,这个目标将在一个特定的时间范围内达到——比如说,将在今后的两年里把年通货膨胀率控制在2%。随后,中央银行负责实现这个目标,并定期提供有关其策略和决策的公共信息(中央银行必须具有使用政策工具的自由(“政策工具的独立性”))。这种对透明度的承诺有助于减少货币政策未来走向的不确定性,同时也能够提高中央银行的可信度与责任感。  在研究资料中,通货膨胀目标法被描绘为一个“在有限自由度的情况下实施货币政策的框架”。它建立在规则之上,因为一个明确目标的确定要求中央银行在政策连贯性方面作出承诺。与此同时,它为中央银行在如何使用工具方面留下了自主决策的权力。这使得中央银行在应对无法预见的国内外冲击时拥有一定的灵活余地。  一个典型的实施通货膨胀目标法的中央银行的做法是:它在当前把政策工具(比如说利率)确定在一个水平上,这个水平将把通货膨胀预测(比如说将来一两年的通货膨胀率)拉向未来时期的通货膨胀目标。通货膨胀预测发挥着中介目标的作用;如果预测与通货膨胀目标之间出现不一致,将促使中央银行作出政策选择,以消除差距。鉴于改变货币工具与其对最终政策目标的影响存在着很长的时滞而且不确定。这种前瞻性的方法显而易见是非常必需的。与此相对照,(如果中央银行)根据过去或者当前的通货膨胀状况作出应对措施,将意味着政策反应总是太迟,从而会增加通货膨胀与产出量波动加大的可能性。  在实际操作中,中央银行通常在评估大量指标所提供的信息之后再来决定货币政策的未来走向,例如,结构性宏观经济模型提供的通货膨胀预测,诸如向量自相关模型等更为机械的方法所提供的预测,以及市场对通货膨胀预测的调查结果,等等。货币当局还会考虑一些关键性货币与金融变量的发展,例如货币与信贷、利率的期限结构、资产价格、劳动力市场的状况等。在这些指标中,如果有一个以上的指标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着未来的通货膨胀有可能会超出目标,动用政策工具的必要性将会更加明显。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整理)
通货膨胀目标法下的透明度  当市场了解政策目标以及货币政策措施与这些目标之间的关系时,货币政策则更为有效。此外,透明度也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它向市场参与者传递一个观念:中央银行会对自己确定的目标负责,这反过来会产生以下可能性,即政策设计与实施过程之中的严肃性将会加强。如果政策目标(包括中介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公之于众。透明度也会在货币供应量目标法下出现。但通货膨胀日标法的支持者们则声称他们的方法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达到透明度以及实现公开交流。从一个方面讲,与特定货币供应量增长率相比,公众更容易理解(中央银行)就通货膨胀所宣布的明确目标。此外,鉴于通货膨胀所造成的损失不仅源于它的程度,而且也源于它的变动,明确的通货膨胀目标将能够改善储蓄与投资决策,进而提高了整体生产率——这是因为它减少了通货膨胀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还有一点。中央银行如果清楚地表达了自己的意图,将有助于降低金融市场的波动,从而产生一些附带的有利效果——降低风险与汇率升水。  显而易见,当中央银行实现了原来宣布的目标、建立起良好的业绩记录时,它们便建立了可信度。有鉴于此,所有实施通货膨胀目标法的中央银行均定期公布货币政策报告,或称《通货膨胀报告入以体现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未来走向方面的意图,解释实际通货膨胀率与目标通货膨胀率之间出现的差距。为提高公众对中央银行看法的理解,这些报告还对通货膨胀预测是如何得出来的(包括对偏上或偏下风险的评价)。以及中央银行在如何应对可能发生的一系列突发事件方面的意向加以介绍。这些事先宣布的做法降低了中央银行应对突发事件的行动被误解的可能性。   实施过程中的其它问题  实施通货膨胀目标法要求当局必须作出几项关键的决策。第一,他们需要确定使用哪些通货膨胀衡量指标。消费物价指数和国内生产总值减缩指数是两个自然的选择。尽管后一个指标很有吸引力(因为它更加全面地反映了“国内”通货膨胀的含义),但在操作上消费物价指数具有明显的优势:它是公众最为熟悉的指数;它通常是每月公布一次,比较及时(因此可以进行周期性的监控);另外它很少需要调整。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货币政策是否要盯住通货膨胀的所有变动,或者是,在短期内发生的、被认为是由外生因素引起的变动是否应该排除在外。在大多数情况下,通货膨胀目标法关注通货膨胀的基本趋势或核心通货膨胀。这项指标排除了消费物价指数中容易受异常物价变动影响的项目,如能源与食品等,这些变动源于在供应方面发生的冲击(一些国家还把因管理价格及间接税上升所引起的一次性价格变动也排除在外)。以核心通货膨胀为目标意味着货币政策仅仅容忍这些价格上升所产生的第一轮影响,而不会容忍源于工资—物价循环上升的第二轮影响。  第二个问题是:确定通货膨胀的目标水平。大多数低通货膨胀工业国所选择的通货膨胀目标为1—3%。大家所普遍认同的是较高的通货膨胀率会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效应,同时还会带来福利与效率成本。但把通货膨胀目标定为零也不是可取的。从—个方面讲,如果存在着名义工资和价格下降刚性的情况,通货膨胀率保持正数则是必不可少的,这样可以使实际工资与其它相对价格出现必需的变化成为可能。此外,零通货膨胀目标也不会为实际利率留下任何余地—即使需要的话,它在整个商业周期中也不会变成负数。的确,日本最近的情况表明、为刺激总需求,实现实际利率为负数是必需的。当然,通货膨胀目标法的好处之一就是:它能够抵销系统性负面冲击对总需求所带来的负面效应,进而防止通货紧缩。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制度安排把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均衡对待:如果实际通货膨胀率系统性高于(低于)通货膨胀目标,货币政策就应该更具限制性(扩张性)。  第三个问题是:是确定一个通货膨胀目标点。还是确定通货膨胀目标区——就是说,通货膨胀有一个事先确定的范围或者是可以容忍的变动区域。由于预测通货膨胀存在着困难,而月在货币传导时滞的确切时间架构方面也存在着不确定性,以点为目标更有可能被错过,进而给可信度造成附带的损害。此外,以点为目标还需要加大对货币政策的微调,把错过目标的可能性最小化。  从另一方面讲,确定目标区需要就区域的幅度进行决策。如果幅度太窄,这将会出现与目标点相同的缺点。但是。幅度也不应该太宽,因为随着幅度加宽,遵从的可能性便会增加,而通过日标影响心理预期的有用性则会下降。尽管确定目标区存在着这些问题,但在采用通货膨胀目标法的中央银行中,除了一些例外的情况之外,选择目标区的中央银行比选择以点为目标的中央银行要多。  第四个问题是政策层面的选择——也就是说,目标线路的下降应该达到多快的速度。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最初的通货膨胀水平比所希望达到的水平要高出许多。那么,藉以推动通货膨胀走向目标水平的政策的速度则取决于以下评价,即对降低通货膨胀过程之中的过渡成本所作出的评价。如果存在一个长期的合同,(中央银行)则会更加倾向于以渐进的方式降低通货膨胀,但通货膨胀预期的调整则会滞后,进而缺乏充分的可信度。但是,要想打破通货膨胀的惯性,建立起可信度,采取更为快速的方式降低通货膨胀则是可取的。当然,如果通货膨胀率已经接近最优水平,那么,政策框架的目标应该是无限期地把它维持下去。  迄今为止实施通货膨胀目标法的成效  到目前为止,在工业国中,那些实施通货膨胀目标法的国家的通货膨胀状况看来是令人振奋的。的确,在这些国家中间,对物价稳定的关注促使它们的通货膨胀率出现了显著的趋同。公平地讲,最近几年较为有利的整体国际经济环境以及国际一体化进程对这种趋同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现在还不清楚的是:这些发展本身是否能够确保一个低通货膨胀趋势的持续。有些观察家们指出,通货膨胀目标法(的货币政策)尚未经历一个完整商业周期的考验。但是,实施通货膨胀目标法的国家已经应付了许多动荡,包括亚洲危机和规模很大的经常项目赤字。最近石油价格的上升则是横在面前的另一道障碍,看来这些国家正在有效地加以应对。  与发展中国家相关的问题  率先实行通货膨胀目标法国家的成功经历,以及很多亚洲和拉丁美洲国家实行盯住汇率的失败教训,已经促使一些发展中国家采取类似的策略,以降服通货膨胀,提高可信度,强化人们的预期。在拉丁美洲,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和墨西哥等国家已经抛弃了各自的汇率目标或目标区,转向浮动汇率体制。所有这些国家,连同捷克共和国、波兰、南非等新兴市场国家,均或多或少地采纳了通货膨胀目标法的正式程序,实施各自的货币政策——泰国在最近也加入了这一行列。尽管大多数国家建立这种框架的时间不长,但结果迄今为止却是令人鼓舞的在最近召开的有关实施通货膨胀目标法(货币政策)高级研讨会上,与会者特别强调了这—点(有关详情,请访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网页(WWW.imf.org/external/pubs/ft/seminar/2000/targets/index.htm)。例如。巴西在1999年年初经历了大幅度的汇率贬值,但它的通货膨胀率在当年还不到9%,预计2000年在8%左右。智利和以色列也有相似的经历;两个国家均在90年代初建立了通货膨胀目标法的框架,当时它们的年通货膨胀率接近20%。这两个国家渐渐地实施了这项计划,并保持了灵活性,结果是把通货膨胀降低到了国际水平,而没有造成产出的巨大损失。  通货膨胀目标法可以从很多方面为发展中国家带来好处:它为通货膨胀预期提供了一个协调手段、也为中央银行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提供了。个尺度。但是,发展中国家有一些特别的问题,致使它们比工业国实施通货膨胀目标法更加困难。第—,由于许多发展中国家通货膨胀率仍然相对较高,因此准确地预测未来的通货膨胀较为困难。其结果是,错过通货膨胀目标的可能性比发达国家更大。第二,汇率变动会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价格变化(而且在发展中国家幅度一般更高),明确的甚至是暗含的指数化机制(比如工资增长与物价指数挂钩——译者)广泛存在,这导致了较大的通货膨胀惯性的形成。第三,通货膨胀目标法的前提条件之一是不得再承诺盯住其它名义目标。由于许多发展中国家拥有很大份额的、以外币计值的资产与负债、如果汇率出现较大的变动,将对其通货膨胀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第四,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更多地是法律条文上的规定,实际情况并非尽然,这是因为左右其决策的主要因素仍然是为财政赤字融通资金的需要,因此,财政在一定程度上仍占主导地位。许多发展中国家已经大幅度地降低了各自中央政府的财政赤字,但有些国家仍然承担着或有负债——诸如地方政府和公共企业发生的债务,或者是与财政赤字类同的债务——诸如果把这些赤字加以汇总,公共部门的财政状况便受到了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中央银行出于财政上的考虑,可能会在提高利率方面迟疑不决——尽管为抑制通货膨胀又确实需要这样做。最后一点,有些发展中国家在满足预测通货膨胀所需要的复杂信息要求方面可能会遇到困难(例如,有关领先指标的报告以及可靠的计量经济模型)。  尽管存在着这些问题,实行通货膨胀目标法对发展中国家而言仍然是很有前途的。它在操作上有很多优点,而且会促使决策者深化改革,提高透明度,改善财务状况;它还会恰守最终实现与国际通货膨胀水平趋同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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