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形资产评估题目的思考(2)
2017-10-31 02:05
导读:二、进步无形资产评估水平的思考 从总体上来看,现阶段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水平还比较低,与我国经济的发展还很不适应,加强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进
二、进步无形资产评估水平的思考 从总体上来看,现阶段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水平还比较低,与我国经济的发展还很不适应,加强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进步无形资产评估的治理水平是一项艰难而紧迫的任务,为此,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的治理客观、公正是无形资产评估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客观、公正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评估要公允,按法定的准则和规程进行,具有公允的行为规范和业务规范,这是客观、公正的技术基础;二是评估职员要与资产业务各方没有利害关系,若有利害关系必须回避,这是客观、公正的组织基础。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缺乏同一的规范,治理混乱,致使在现实工作中有的评估机构为了迎合顾客的需要任意拼凑评估值,有的评估职员在操纵中不认真进行市场调查,在评估方法的选用上和评估参数的确定中存在主观随意性,这些都有损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因此,必须加强治理,完善我国无形资产评估治理体系。 a.改革评估治理模式在无形资产评估发展早期,我们把它作为一项政府职能,无论是评估机构还是对评估职员及评估事务基本上都是采取行政治理,实践证实这种模式是不利于无形资产评估的发展的。首先,评估机构隶属或挂靠各级行政机关,易造成行政干预和垄断。其次,在行政治理模式下,评估机构在财务、人事、业务各方面都受行政制约,评估机构发展壮大受行政机构财政拨款和职员编制的限制。再次,在行政治理模式下,评估机构及其职员不能充分参与市场公平竞争,不利于进步评估职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因此,评估机构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中介组织,为充分发挥其中介服务职能,应该改变其治理模式。西方市场经济发育比较成熟的国家,对市场中介机构一般都采用行业治理模式。如美国资产评估基本上是行业自律性治理。全美国资产评估行业自律性组织主要有美国注册评估师协会、美国评估者协会、美国评估学会以及一些专业性协会。随着行业的发展,各协会熟悉到需要同一规范资产评估执业标准,在美国评估者协会倡导下,联合其他协会于1987年景立了美国资产评估促进委员会,下设评估资格审查部和评估标准部。评估资格审查部负责申请加进该协会的会员进行资历审查,按规定的课程进行及再培训;评估标准部负责制订、修改全行业的评估标准,经联邦监察委员会评估协会认定公布后,是所有评估机构及评估职员均要遵守的行业同一标准。评估机构实行行业治理,符合行业发展规律,是一种较为公道的治理模式。目前,我国评估机构“脱钩改制”还未终极形成一些行业自律性组织,如“评估者协会”等虽已建立,但还未完全转到以行业自律治理为主的轨道上来。为促使我国无形资产评估治理走向科学化,应在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治理部分的监视、指导下分别成立由上而下的无形资产评估协会。在各级国有资产治理部分和无形资产评估协会的指导监视、同一治理下,成立各级、各种类型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形式、设立条件、法律责任由有关法律明确规定。 b.加强对评估机构的治理无形资产评估机构是直接从事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的单位。由于资产评估行业的利润较高,吸引了众多部分与单位竞相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客观上造成了资产评估的混乱局面。据统计,从1989年起截止,由资产行政治理部分批准的评估机构就有近3000家,从业职员达4.6万人,加之土地、商标、专利、税务等治理部分争相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导致资产评估机构在短期内急剧膨胀。评估机构之间往往采取压价、给回扣等不公平竞争手段,迎合委托人不公道要求,这必然会到评估工作的客观与公正。目前,无形资产评估大部分是由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事务所负责,专门从事无形资产评估的专业评估机构很少。由于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的特性不同,其中大部分属于知识产权,要求评估工作的从业职员既要懂知识,又要懂评估业务,对其专业要求较高,所以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应本着专业分工的原则,成立专门的机构,或在资信好、等级高的资产评估机构(或会计事务所)设立专门的无形资产评估部分来进行。 C.规范评估程序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由于起步较晚,到目前为止,无形资产评估程序还很不规范,根据《国有资产评估治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工作是有法定程序的,国有无形资产的评估也是按法定程序进行的。非国有无形资产评估国家未规定法定程序,但也应有相应的程序,它由非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国有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定程序由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验证确认四个阶段组成。其中验证确认是指国有资产治理部分对评估结果的认可,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但从另一角度考虑,这样做分担了资产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资产评估行业政企不分的表现。但在现阶段,国有资产治理部分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验证确认,适合当前国有资产治理的要求,国有资产治理部分代表国家对国有资产行使治理职能,这是国有资产治理由行政治理向法制治理过渡阶段中的权宜之计。国有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法律责任由评估机构与国有资产治理部分共同分担,弱化了评估机构的独立性。非国有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法律责任则由资产评估机构独立负担,不能体现公平原则。因此,国家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不论国有与非国有应该同一治理,要逐步弱化行政治理,强化行业自律治理与法制化治理。 d.进步评估职员素质无形资产评估业是依托技术和其他专业知识面向提供服务的新兴行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综合性、创造性及复杂性。因此不仅要求执业职员要有较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而且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科学态度,广阔的知识视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等。然而,我国目前无形资产评估从业职员从总体上来说,素质与实际需要还不相符,有待进一步进步,这就要求执业职员一是要认真、熟悉、把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评估;二是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实践中不断经验,不断进步评估的技术和水平;三是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使执业职员能够进步自我约束力,不出现越轨、失职行为。 (2)加速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制化建设治理应该是法制化的治理,建立健全无形资产评估的政策法规体系,使无形资产评估走上法制化的道路,是搞好无形资产评估的根本保证。 无形资产评估应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的要求,实行自律性治理,才能克服以往行政性治理的弊端,促进其自身的和壮大。行业自律性治理,即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以社团成员共同确认的专业标准和行为规范进行自我,自我协调,自我约束,并由社会组织进行指导和监视的治理过程。自律性治理包括拟定资产评估师资格标准,组织评估师教育、培训、考核、建立健全职业技术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等,这是实现无形资产评估独立,公正,中介性服务的重要保证。 近几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政策,如河南、深圳等地颁布了“无形资产评估暂行治理办法”等,有力推动了地方或行业无形资产评估的发展。但由于地方性法规在评估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致使无形资产产权交易缺乏同一客观依据,各自为政不利于与国际衔接。因此,根据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目标,尽快建立、健全同一的政策法规体系,是解决无形资产评估行业条块分割状况的根本措施。 (3)建立无形资产评估的信息网服务体系无形资产评估所需资料不全是制约评估结果科学性的重要因素。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按科学的程序与方法进行评估时会出现被评估资产的资料和相关的资料残缺不全以及行业均匀收益率、风险率这类具有共用性的参数无法取得等。因此,在评估工作中建立公共信息网和常用数据库,对于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高效化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以机为主的无形资产评估信息系统,要做到科学规划,公道布局。从国情出发,要把重点放在重要无形资产项目上,通过对各种专利、商标、成果、技术市场及多种统计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建立数据库,面向社会提供多种形式的信息服务,并逐步形玉成国性的纵横交错的无形资产评估信息网络。要选择适宜的计算机系统建设模式。要科学组织软件开发。各种无形资产评估软件的开发要有相对同一的规划,避免多头开发,重复建设,造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