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务治理与政府财务报告改革(2)
2017-11-01 03:37
导读:二、公共(部分)财务治理的信息需求,要求改革政府财务报告 会计是反映性的。对财务活动过程及结果进行反映的政府会计必须把相关的信息以财务报
二、公共(部分)财务治理的信息需求,要求改革政府财务报告 会计是反映性的。对财务活动过程及结果进行反映的政府会计必须把相关的信息以财务报告的形式表露出来,为加强公共财务治理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 迄今为止,我国公共部分仍然只有预算会计。由于预算会计定性为国家预算治理的组成部分,其主要核算和反映政府预算收支活动,预算会计报表主要反映政府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结果;预算会计信息主要满足国家宏观经济治理和上级财政部分及本级政府对财政治理的需要。很显然,预算会计无法全面、完整地核算和反映政府公共部分财务活动的全部内容;预算会计报告也无法反映政府公共部分财务状况、公共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政府财务受托责任履行情况;预算会计信息更无法满足公共财务治理的需要。 我们以为,公共财务治理要求政府财务报告应是一个能够全面完整反映政府公共部分财务活动情况、财务状况、公共资金使用情况及政府履行财务受托责任情况的综合财务报告,而不只是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及结果的预算报表或财政收支决算报告。所以,应当对预算会计报表或财政收支决算报告进行改革,按照公共财务治理的需要建立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提供以下财务信息: 1.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政府公共部分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活动结果,而不只是反映年度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结果。预算会计报表或财政收支决算报告只反映预算收支本身,且具有年度性,而与预算收支相关的情况,如预算支出形成的公共财产、为平衡预算举借的公共债务等却得不到反映。公共财务治理需要政府财务报告连续地反映公共资金的来龙往脉、预算收支的来龙往脉以及前后会计期间财务状况的变动情况,全方位表露政府公共部分各个方面、各种类型的财务活动信息。包括:(1)政府及公共部分全面、完整的财务状况。即包括政府层面、公共部分层面的财务状况;也包括期间的和连续的财务状况;还包括政府受托治理的公共财产权益、公共债务(显性和隐性债务)情况。(2)政府公共部分的财务状况变动情况。从总财务状况变动或现金流量和净资产(国有资产权益)变动两个侧面加以反映。(3)政府公共部分预算收支情况,突出反映预算与实际执行相比较的情况,以揭示政府公共部分预算治理能力。 2.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政府公共部分的本钱用度,而不只是简单报告预算支出或经费支出情况。政府公共部分的本钱用度与预算支出或经费支出不同。后者只是按批准预算或经费拨款和有关规定所发生的货币支出,而不是与受托责任相对应的财务支出。前者则从财务支出角度,综合了货币支出和物化支出,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政府公共部分的耗费水平。为反映政府公共部分的本钱用度情况,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第34号准则公告推荐的公共部分净本钱表值得鉴戒。这张报表反映了各政府公共部分财政年度的总支出、提供公共服务依法取得的总收进、需要由公共预算拨款的数额等情况。 3.全面、客观地反映政府公共部分的受托业绩。由于非营利性和追求公共利益目标,政府公共部分不可能象私人部分()那样,可以以股东财富增长、财务状况改善、经营实力增强等财务指标反映其受托业绩。但现行的预算会计报表或财政收支决算报告并不能反映这种受托业绩。尽管财务指标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政府公共部分的财务受托业绩,如遵循法定预算情况、公共财务实力及公共财务健全性等,但政府公共部分花钱办事,要反映公共资金使用效果或公共支出效率。其效果或效率主要体现在维护***和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和增长,以及进步国家或地方政府竞争实力等方面,且多数情况下不能按定量的思维进行量化反映,只能通过定性加以描述。考虑到政府公共部分绩效衡量的复杂性,很多绩效不能量化反映的事实,原来的财政收支决算报告中决算
说明书或财务情况说明书应改进为财务报告附注。同时,鉴戒GASB第34号准则公告的做法,要求政府财务报告提供治理讨论与分析(MD&A)等,用特定的议题、图形、图表和表格等形式,对涉及财务、非财务的事项及相关的受托业绩加以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