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创业板上市之预备(3)
2017-11-02 02:25
导读:第五十四条规定发行人表露盈利猜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猜测的百分之八十,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猜测审核报告签名注册会计师
第五十四条规定发行人表露盈利猜测的,利润实现数如未达到盈利猜测的百分之八十,除因不可抗力外,其法定代表人、盈利猜测审核报告签名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然做出解释并道歉;中国证监会可以对法定代表人处以警告。利润实现数未达到盈利猜测的百分之五十的,除因不可抗力外,中国证监会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该公司的公然发行证券申请。
从上面可以看出,要想在创业板上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来进行操纵,否则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因此,作为中小企业,在这方面必须对自己严格要求,保证自己的经营运转质量高,治理效率高,信息透明度高。只有这样,中小企业不但可以快速安全上市,进行必要的融资活动,而且还能持续发展壮大,终极使自己由中小企业成长为大企业。●
【参考文献】
[1] 证监会 .《首次公然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治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0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