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治理题目研究(3)
2017-11-09 02:31
导读:(3)加强会计信息表露的规范化建设,尽快制定会计信息表露规则,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表露内容、表露方式、表露时间、格式范例等给予明确而具体的规
(3)加强会计信息表露的规范化建设,尽快制定会计信息表露规则,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表露内容、表露方式、表露时间、格式范例等给予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其中尤其应留意制定关于关联方交易、大额减值预备、会计选择对公司利润影响程度的相关信息表露制度。
(4)增强会计准则制定的科学性,准则制定机构的职员组成应选择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群体,可以引进会计实务界和银行界人士,对于准则中的某些定义和解释尽量做出具体的解释,避免造成多种理解。
3.4 改进证券市场监管的相关制度安排
国内很多学者通过实证研究,表明盈余治理是我国上市公司对证券监管部分监管的反措施,其发生在上市公司IPO、配股、亏损时,与证券监管制度不完善息息相关,改进并完善证券市场监管的相关制度安排,可以减少盈余治理的外在诱因。
(1)改进股票发行与退市制度。
股票发行、退市制度是上市公司盈余治理行为的重要诱因,证券市场曾改革过几次规则,但是,目前的股票发行制度和退市制度仍存在题目。
(2)完善信息表露制度。
信息表露制度是证券市场规范会计行为的重要制度安排。在我国,建立一个充分、透明、有效的信息表露制度是非常迫切的。在表露信息的内容上,我国的信息表露是定期表露(如年报、半年报、季报)与活动表露相结合,定期表露一向是信息表露的重点,对于该类信息,应该力求表露信息的有效性,既要保证表露信息迅速、及时、对于该类信息。简明易懂,又要尽量扩大上市公司信息表露的内容与范围。
在信息表露方式上,随着信息科技的进步和网络的发展,传统的财务信息报告的形式发生了改变,这给上市公司的信息表露和证券市场的效率都带来了影响,上市公司信息表露中存在滞后性,缺乏灵活性,为企业盈余治理行为留下了充裕的时间。
(3)根据需要及时调整监管政策。
上市公司盈余治理不仅是一个会计题目,更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题目,不能指看通过某一方面的改进来达到治理的目的,而需要社会各相关部分联合起来进行系统的研究治理,以保证我国证券市场和国民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