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现行财务报告的实质(3)
2017-11-13 04:15
导读:国家希看通过法律、制度和规定来维持秩序,要求企业提供真实公允完整的财务报告,但是上市公司为了避免政府的监管甚至故意虚报或漏列必要项目来粉
国家希看通过法律、制度和规定来维持秩序,要求企业提供真实公允完整的财务报告,但是上市公司为了避免政府的监管甚至故意虚报或漏列必要项目来粉饰财务报告。这样,财务报告就处于政府监管与企业规避监管的“焦点”。
五、财务报告也是注册会计师回避法律责任的有效工具之一
财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需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例如,会计政策的选择、或有事项存货计价,备选计量属性以及三个基本报表都需要审计。瓦兹与齐杰瑞(Watts and Zimmerman,1983)结果以为:审计是为了降低本钱而设立的一种工具,有效的审计能够增加治理者所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可信度。注册会计师为财务报告提供审计,相当于为财务报告的可靠度(真实性)提供担保,但当事后发现审计出现时,或者是财务报告本身并不可靠时,会计师就要付出法律责任。而财务报告中的其他部分并不需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因此他们会要求企业尽可能的把本应放在报表附注中的部分,放到不需要经过审计的部分中往,从而可以规避自己的责任。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所依据的审计准则只是实施审计工作的指南,它较为抽象。固然具有权威性,但缺乏操纵性。在具体审计工作中,审计准则几乎没有规定具体的审计手续,注册会计师是根据准则的内涵制定具体审计程序的。不同的会计师对准则的理解程度是不相同的。在对公司审计时,无论是公营公司还是私营公司,审计所运用的准则是相同的,但在运用专门的审计程序时则是不同的。因此有相当数目的职业人士以为,审计准则应当对如何确定收集证据的程度做出更为明确和具体的规定,以具体准则为导向的准则体系,可以减少审计决策的难度,规避注册会计师不充分审计的责任,进一步可以进步财务报告的质量。
大学排名 在现行的经济法律制度下,只要注册会计师承担了基本的法律风险,他就不会答应企业直接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这迫使企业必须要尽可能地规避现有的会计方法和技术,提供一个既不直接违反现有的会计原则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又符合治理当局要求的财务报告;当注册会计师觉得这样也能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从而能保护其自身的利益时,他就会为这种财务报告进行“背书”,表外表露越来越多,但企业真实的经济业绩却被“成功”地掩盖了。这样经过注册审计的财务报告,不得不说是一种权衡的结果。
有时候治理者还会为了满足财务师和治理者自己的预期而改变财务报表。Burgstahler和Eames(1998)发现,治理者为了达到财务分析师的预期会进步收益。这样的财务报表无疑也不是对企业真实状况的反映。
简言之,由于资本市场的出现和法律责任的强化,导致财务报告模式一直是在报告经济现实与回避法律责任之间的权衡。对财务报表进行粉饰会股票市场对企业的预期,增加治理者的报酬,减少违反债务合同的可能性,以及避免受到法规的干预。上市公司在上述的主观目标下公布的财务报告并没有反映交易和事项的经济实质,不能通过法律形式,揭示经济活动的真正性质。
因此,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变化,要不断的改进现行财务报告体系(作为财务报告主体的财务报表,其确认的任何变革非常缓慢,但表外表露的增长非常迅速,且所涵盖的信息量也越来越大),使其更加完善、公道、使使用者从中选择自己需要的信息,从而做出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