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上市公司债券融资的思考(6)
2017-11-17 01:20
导读:二是由于企业债券的发行利率一般高于国债,国家担心企业债券的大量发行会影响到国债的顺利放行。比如在1993年年初,国家下达的企业债券发行计划为
二是由于企业债券的发行利率一般高于国债,国家担心企业债券的大量发行会影响到国债的顺利放行。比如在1993年年初,国家下达的企业债券发行计划为490亿元,但由于各方面的乱集资情况愈演愈烈,严重冲击了国债市场,所以到四月份,国务院就下达了企业债券利率不得高于国债利率;国债发行完毕之前,其他债券一律不得发行的通知规定。
基于以上两个大顾虑,政府始终将企业债券放在一个补充的地位。对企业债券制定也缺乏系统性和长远性,这就造成了企业债券市场规模小,起伏大。
(二)缺乏规范、公正的信用评级机构
我国虽然近几年社会中介机构如雨后春笋,但缺乏高度规范,公正的专门从事企业信用级别评定业务的全国性机构.而且目前众多的中介机构行为规范性差,对这类机构的监管不到位,造成了中介机构行为的非公证性,这样,导致我国企业信用等级评级及披露的不健全,使垃圾债券混入债券市场, 严重影响了债券市场的信誉,也会误导投资者,使得评级市场难以发展。在评级市场较小的情况下,评级机构的实践经验和技术很难长进,评级结果也难以得到市场检验,从而抑制了评级机构业务的开展以及评级结果公证性、权威性的确立。因此投资人很难根据评估结果对债券进行判断选择,在很大程度上也制约了企业债券市场。
(三)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加剧
目前,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中国家股,社会法人股和社会公众并存,其中国家股处于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地位,而国有股比例高的制度背景是国家所有制经济占主体。现在上市公司主要是由国有企业改造过来的,这样的上市公司很容易出现严重的内部人控制。再加上上市公司现行领导体制涣散,职权不分,内部人不受股东控制,而且不受市场的约束,这无疑使内部人控制更加严重。不受约束的内部人完全能够控制公司,基本上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和价值取向选择融资方式和安排融资结构。对企业内部人而言,既然发行股票筹集资金不会影响到他们的权力,那么债券融资的“控股权维持”优势就不复存在了,对于完全依靠股票筹资来满足资金需求的企业而言,其经营没有外在的压力,有利就分,无利不分,不会有因还不起债而破产的风险。发行企业债券在破产制度健全的条件下,一旦企业破产,企业管理者也要承担破产成本,在市场上失去竞争能力,失去他在破产前的一切好处,所以债券融资有助于约束企业管理者使用资金。在此情况下,经理人的理性选择自然是放弃债务融资而选择股票融资,因为股权融资既无监督约束,又无偿付股息压力,而债券融资则会加大自身的压力,迫使其努力工作以避免破产,这就严重阻碍了债券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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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债券的安全性不足
1.我国担保和抵押机制尚未形成。
我国的企业债券的发行仍以信用方式为主,但却未能形成以担保和抵押来降低企业债券风险的机制,从目前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来看,除了一些信誉特别好的企业外,企业债券发行皆以担保和抵押为主,这就大大提高了企业偿债的保证程度,从而提高了企业债券的安全性。
2.我国尚未建立企业偿债基金。
这种由发债企业的信托担保银行定期从发债企业的存款中提取定量的资金,存入专户,作为企业债券还本付息的专用基金,可以增强企业债务的偿还能力,这种做法在国外已经普遍实施,而在我国却未有这种偿债准备意识。
3.我国法律对债权人的保护力度不够。
一方面表现在对一些能还钱却不还钱的强制执行不力;另一方面反映在企业在破产宣告之前采取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等偷逃债务或造成对债权人的不公平受偿。
以上三点为保障企业债券安全性的三道防线。在我国这三道防线或是存在漏洞或是尚未建立,从而决定了我国企业债券安全性的不足。这就使投资者对债券望而却步,不敢投资,影响了债券的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