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有资产治理体制下的财务总监制度探析(3)
2017-11-23 05:54
导读:四、新体制下推行财务总监制应留意的若干题目 1.财务总监人才的市场化聘任机制。财务监视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要求财务总监必须是具有
四、新体制下推行财务总监制应留意的若干题目 1.财务总监人才的市场化聘任机制。财务监视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要求财务总监必须是具有较高素质的优秀专业人才,不仅应具有较高的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水平,还应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不仅应具有企业经营治理的基本知识及相应的判定能力,还应是会计核算的内行,理财业务的高手。为保证国企财务总监队伍的高素质,应进一步创新财务总监职员市场化选拔机制,坚持高标准选聘财务总监职员。 2.明确财务总监的权责范围。在财务总监制度的设计上,必须明确其工作职责、权力范围和运作规则等,做到既能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监视,又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一般来说,实行财务总监制的企业不再设立总会计师,企业经营者享有不受财务总监制限制的、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完全财权和经营自主权,尤其是要保证企业经营者的正当经营自主权,原则上只要企业的经营行为没有违法违规,没有侵犯国有资产权益,财务总监无权干涉。 3.建立完善的财务总监约束机制。应建立充分的激励和严格的约束机制,既要设计公道的激励性报酬方案,以调动财务总监的工作积极性,又要制定科学的财务总监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法,以及工作失误的责任追究制度,从而使约束具有刚性。财务总监与企业是监视与被监视的关系,不参与、不干预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得接受公司的任何报酬、福利待遇和馈赠。这是避免财务总监不被企业经营者同化或收买,确保财务总监独立性的核心环节。可以在委派财务总监的国有企业中设立有效的举报机制,完善对财务总监职责的监视机制。 4.正确处理好财务总监与其他监视的关系。财务总监是代表所有者行使监视权,这种监视形式与企业内部的会计监视、审计监视,以及企业外部的审计监视各有分工,相辅相成,并形成国有企业的有机监视体系。财务总监在行使外部监视权的同时,应起到对企业内部监视和其他经济监视的补充和完善的作用,因此,实践中应正确处理好财务总监与其他经济监视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只夸大所有者的财务监视,而忽视其他监视形式。 财务总监制度的实施是为了改变当前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和经营者权力失控,目的在于建立一种两权相互制约的机制。从长远上看,应尽力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机构,董事会、监事会要真正对股东负责,充分发挥其维护所有者利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尤其是企业的董事会一定要起到约束经营者行为的作用。在国有企业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下,可以将财务总监委派制纳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由现在的政府委派过渡到董事会委派,使财务总监委派制体现出企业行为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