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总监制度改进之研究(3)
2017-11-24 04:07
导读:(四)改革财务总监的考核标准。建立以充分发挥监视职能为核心的财务总监考核指标体系,该体系应主要反映财务总监收集、把握、分析企业财务信息并及时
(四)改革财务总监的考核标准。建立以充分发挥监视职能为核心的财务总监考核指标体系,该体系应主要反映财务总监收集、把握、分析企业财务信息并及时、正确、全面上报的责任心和能力,不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治理水平挂钩,而对重大事项的失察漏报则应承担失职责任,由于财务总监的监视水平与经营业绩之间无直接的必然联系。
(五)切断财务总监与派驻企业的所有利益关系。为保证财务总监工作的客观公正性,财务总监的全部薪酬及通讯补贴等工作开支应该完全由委派方支付,且财务总监的待遇与所在企业的效益应当无关。财务总监应该实行任职回避制度,其派驻企业不能由直系支属任职或工作。
(六)探索全面监视但不参与的工作方式。财务总监固然不参与治理决策,但仍可通过列席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查阅账目等方式了解企业财务及经营信息。取消财务总监与董事长(总经理)的联签制度,财务总监对企业的相关经济行为只进行知悉性备案。财务总监不应再进进公司董事会,而适合进进监事会,强化现有法人治理机构的监视职能。应在制度上保证财务总监列席企业所有高层会议的法定资格,使财务总监既保持局外人的地位,又能充分把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