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理论分析及政策含义(4)
2017-11-29 05:21
导读:四、理论的政策含义 从目前情况来看,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吸收社会储蓄存款和信贷资产总量方面占据绝对比重,它们在中国的银行
四、理论的政策含义 从目前情况来看,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吸收社会储蓄存款和信贷资产总量方面占据绝对比重,它们在中国的银行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当前这种主体地位的形成既有历史的原因又有政策导向的作用。然而从动态发展的角度来看,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主导地位最终还是要靠效率来维护。加入WTO之后,面对外资银行日趋激烈的竞争,国有商业银行可持续性的竞争力来源于制度改革的深化和治理机制的完善。结合以上对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理论的分析,本文认为在公司治理机制的制度建设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保持国有控股的股权结构是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完善的产权基础。现代产权理论认为能够有效实现外部性内在化的私有产权安排是最有效率的产权形式。但是这种理论对于指导我国经济转轨的实践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政府目标的实现及制度环境共同决定了在迈向公司制企业制度的改革过程中,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应该在保持国有控股的情况下,实现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2.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目的应立足于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实现共同治理原则。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发展拓宽了委托人的范围,即由单纯的股东转变为包括股东、债权人、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在内的多方利益相关者。企业治理的目标追求由股东福利最大化转变为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强调企业应该更多地对社会整体福利负责。利益相关者利益兼顾的理念在德国和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中得到体现。德日两国公司的治理目标都远远不是股东的赢利。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其公司治理目标更应该体现社会整体福利最大化的导向。我国国有银行改革的中心就是要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提升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和运行效率。在设计我国商业银行治理模式的时候应立足于共同治理原则并结合相机治理原则来确立,公司治理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这是实现公司治理机制创新与效率提高的基本原则。 3.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要注重债权人和银行自身利益的保护。银行业作为金融企业其治理机制远较一般企业复杂,强调债权人利益和银行自身利益的保护是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所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有其内在的逻辑,是整体市场经济改革的一部分,只有实现社会利益与微观经济效益的统一,才能符合社会整体福利最大化的要求。这本身并不是一个孤立的过程,必然与其他改革共同演进才能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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