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外包模式:风险与控制(2)
2017-12-07 01:14
导读:三、 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的控制 1. 金融机构服务外包前的风险准备。金融机构在确定服务外包前,就要对服务外包所带来的战略风险,国家风险,系统风
三、 金融服务外包风险的控制
1. 金融机构服务外包前的风险准备。金融机构在确定服务外包前,就要对服务外包所带来的战略风险,国家风险,系统风险等有清晰的认识。金融机构应制定总体性的外包计划,对有关业务能否外包和外包风险等进行评估。一般认为,核心管理职能的外包行为与公司管理者管理公司的职责是相违背的。因此,诸如战略监管、风险管理和战略控制等管理职能是不能外包的。外包不应影响管理者在相关法律法规(例如银行法)范围内的全部和无限责任。在决定是否外包时,金融机构管理层应结合机构自身的核心能力、在管理方面的优势和劣势,以及未来发展目标,全面分析外包的成本和收益。
同时,管理层应当对外包的利弊有全面的认识,要对组织的核心竞争力、管理上的优势和劣势以及组织未来的目标进行评估。发包方必须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其能够遵守母国和东道国的法律以及监管法规。金融机构的董事会(或相当机构)对于确保其所有外包决策以及第三方所从事的外包活动符合其外包政策全面负责,内部审计应当在这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建立外包决策的具体政策和标准,包括对相关业务是否适合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适合外包的评估。将多项业务外包给同一服务供应商所引起的风险都必须考虑与限制。
2. 合作伙伴的选择及风险控制。对外包合作伙伴进行科学的评价将显得尤为重要,这实际上也是对风险进行控制的重要一环。对外包合作伙伴的选择,可以制订如下指标体系来衡量:
金融机构对外包合作伙伴的风险控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完全竞争控制。金融机构的外包业务通常是普通的非核心业务。对于大多数金融机构来说,可以通过完全竞争的方式规避风险。(2)合约控制。金融机构可通过合约的方式来规定自己和外包合作伙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的质量标准,外包的执行程序,款项的支付,知识产权的规定,后续合同的续延等。采取合约控制时,应该对所关注的问题规定得越详细越好,避免含混不清给外包的合作制造麻烦。(3)技术管理输出控制。为避免出现道德风险,金融机构可对相关的技术申请专利予以保护,对于某些外包所需要的技术可采取黑箱的方式提供给合作伙伴。同时金融机构可以参与到外包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中,通过现场管理,可及时大量地了解到外包业务的准确信息,从而为防范风险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因时滞或信息失真而导致损失。(4)激励机制控制。金融机构可通过价格激励、订单激励、商誉激励、信息激励、淘汰激励、组织激励、新产品/新技术的共同开发等方式,促使合作伙伴提高服务质量控制水平、降低成本和提高服务质量等,调动合作伙伴的积极性,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或败德行为所造成的风险,实现双赢的局面。(5)股权控制。为避免对外包合作伙伴失去控制,金融机构可适当地购买合作伙伴的股份,或者相互持股,信息共享,加强沟通,增加双方的信任度。 3. 有效、规范的金融服务外包市场监管。为了规范金融机构的外包行为,规避与控制风险,对金融外包市场的有效监管也是控制风险的主要手段之一。作为金融服务外包的监管机构,如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应细化对被监管方的要求,做好外包的外部监管。如要求被监管机构应当保证其外包安排不会减弱其对顾客和监管者履行义务的能力,也不会妨碍监管者的有效监管;外包关系应当为书面合同所规范,该合同应当清楚地规定外包安排的所有实质内容,包括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期待等;被监管机构及其服务供应商应当建立并维持应急计划,包括突发性灾难的补救计划。监管者在评价被监管机构时应当将其外包业务作为其整体业务不可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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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无论是监管机构还是被监管机构都应当建立全面的外包风险监控程序来记录外包活动及其与服务供应商的关系。在建立外包风险管理计划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外包业务的范围和重要性;被监管机构的管理能力;对外包风险的监督和控制;服务供应商控制潜在经营风险的能力。明确外包业务的重要性和建立风险管理计划时应当考虑,服务供应商不能按约履行时对金融机构可能产生的财务、声誉以及经营等方面的影响;服务供应商违约对发包方的顾客和同行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服务外包对金融机构遵守监管法规及其变化的影响等。概言之,全面的外包风险管理程序应当是对外包的所有相关方面进行监控,这些将为金融机构服务外包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监管条件,使金融机构服务外包实现互利共赢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