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引进外资银行若干问题的探讨(3)
2017-12-13 02:02
导读:当然合资也可能出现以下问题:(1)合资各方不团结;(2)利用合资的优惠政策,搞假合资或故意提高成本,将利润转移造成虚假的亏损。但是笔者认为
当然合资也可能出现以下问题:(1)合资各方不团结;(2)利用合资的优惠政策,搞假合资或故意提高成本,将利润转移造成虚假的亏损。但是笔者认为只要我们加强引进和业务监管,这两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在审批合资银行申请时要严格审查合资银行各方的动机,坚决杜绝搞假合资的现象。对于第二个问题,可以加强对合资银行的业务监管来解决。如可参照各国对外资银行附属机构的监管办法制定对在华注册的中外合资银行的监管法规。
独资银行虽然总行在我国,但其经营方针完全由母行控制,事实上是母行在我国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分行”,而且独资银行自担风险,母行常根据需要将境外的劣质贷款转移到其独资银行名下,或不合理地分摊母行的各种费用,以转移利润,从而达到逃避我国税收的目的。此外,独资银行因其注册地在东道国,还可以享受到一些当地银行的好处。
表4 在华独、合资银行平均一家机构业务指标对比 独资银行 合资银行 放款 其中:中长期放款 资产 利润2498 1369 5367 1484755 2764 8622 205注:截止1994年12月31日,单位:万美元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截止到1994年底,我国独、合资银行各有5家,批准成立的时间都差不多,各有一家于80年代中期成立,其余的都是1992、1993两年间成立的,但从表4中可看出,独资银行的业务拓展能力比合资银行差许多,平均放款规模仅是合资银行平均放款规模的一半左右。这表明,与独资银行相比,合资银行的经营状况要好得多。因此,笔者主张我国在引进外资银行时,应以分行为主角、中外合资银行为配角,尽量限制独资形式。 四、关于外资银行地区分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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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外资银行地区分布问题
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外资银行主要集中在一国的金融中心。例如,在美国的外资银行80%以上都设在纽约、旧金山和芝加哥等金融中心;加拿大的外国银行则主要集中在多伦多和温哥华等少数金融中心。有的发展中国家在审批过程中还限制一家外国银行在本国设立多家分支机构,这样就更加促成外资银行的区域 集中。到1998年年底,在华营业性外资银行177家(包括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和珠海分行、泰华国际银行汕头分行和华商银行蛇口分行、宁波国际银行上海分等五家独合资银行在华分行),它们分布在19个城市,其中上海53家、深圳27家、北京17家、广州15家、天津13家、厦门12家、大连10家、珠海5家、海口、汕头和青岛各4家、福州和宁波分别为3家、武汉2家、南京、昆明、苏州、重庆和成都各1家。京津沪穗鹏五城市共有125家,占全国外资银行总数的71%。杭州、石家庄、合肥、哈尔滨和西安等城市虽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允许外国金融机构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但由于条件所限(如本身的地理条件或经济发展程度较低等),想进入的外国银行也寥寥无几。这说明外国银行的区域分布与一个地区的经济金融发展与开放程度以及地理位置有很大的相关性。目前,我国有些地区在引进外资银行时存在着较强的地方功利主义倾向,一厢情愿地要求外资银行进入,但结果往往事倍功半。其实,金融中心的形成除了政策性因素外,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一个地方的经济实力。金融业从一开始就是服务于经济的,外国银行之所以要到一个地方去设立据点,是因为有业务可做,有钱可赚,是利润驱动的结果,若一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外国银行会不请自来的,反之,即使下很大的功夫也请不来。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因此,对外资银行进入的区域加以限制实际上已没有多大实际意义。即使我国全方位开放金融业,这种区域分布格局不会有大的改变,也不会对我国金融业造成冲击。
基于以上认识,笔者认为,我国外资银行的地域分布将会循着这样的轨迹发展;
(1)若允许外国金融机构到全国各地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目前的这种区域分布格局也不会改变,愿意到内地欠发达地区的中心城市设立机构的外资银行仍会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