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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013-09-17 01:00
导读:企业管理论文论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应该怎么写,有什么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提供的这篇文章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今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今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企业资质共分4级。意见稿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擅自变更容积率、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10日。 以下为《意见》全文。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资质条件第四章资质申请和受理第五章资质延续、变更、重新核定和注销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实施细则的规定)各地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2000年3月29日建设部发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同时废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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