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1)(3)
2014-10-29 01:13
导读:3、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通过创新成果公然机制增进了人类技术知识和信息的公共储存,促进了技术的交流和再创新 在美国,已经建立起这样一个共享系统,
3、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通过创新成果公然机制增进了人类技术知识和信息的公共储存,促进了技术的交流和再创新
在美国,已经建立起这样一个共享系统,一项新的创新成果可以立即加进到这个系统里来。这样假如其他人再进行相同领域的研究,就可以便捷的查阅前人研究的最新成果,避免了重复研究,大大节约了资源。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在创新活动中,利用好专利文献可以节约40%的科研经费及60%的研究开发时间,如北大的王选教授就是在查阅了大量的专利文献的基础上,发明了世界领先的“激光照排技术”。
三、知识产权保护贯串自主创新的整个过程
由此看来,我们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步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贯串于企业自主创新过程的每一个阶段。
1、构思和研发立项阶段
首先进行文献的检索,综合各方面的技术信息,避免可能与已获得授权的专利发生冲突,规避侵权风险,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研究,进步研究开发的出发点和水平,正当的鉴戒、利用已有的创新成果。
2、研究开发阶段
要密切跟踪与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动态变化的状况,密切关注竞争对手的开发进展。现在有这种趋势,更多的创新职员在进行发明创造实物的展示前就未雨绸缪,事先提出专利申请,这叫做“预期性专利申请”,相对于在发明创造完成之后才考虑申请专利更有进攻性。只有及时进行专利申请,使创新成果获得法律保护,才能有效保障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安全进行。
3、创新成果产业化和商品化阶段
一项新产品要想最大限度的占领市场,获取高额的利润回报,就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假如进进市场的新产品尚未获得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极有可能失往大量的市场份额。当获得了知识产权的保护,一旦受到侵权行为的损害,就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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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科技日益全球化的今天,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密不可分了。企业在重视自主创新的同时,必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治理制度,将知识产权保护贯串于自主创新的每一个阶段。只有这样,才能激励企业的创新,不断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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