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企业纳税影响的(2)
2016-04-23 01:02
导读:贷:固定资产——设备 120 (2)支付清理用度 借:固定资产清理 1 贷:银行存款 1 (3)换进资产的进账价值=110 1=111万元 借:固定资产——汽车 111 贷:固
贷:固定资产——设备 120
(2)支付清理用度
借:固定资产清理 1
贷:银行存款 1
(3)换进资产的进账价值=110 1=111万元
借:固定资产——汽车 111
贷:固定资产清理 111
(4)结转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
贷:营业外收进 10
将上述分录合并即为(为简便起见,下列分录均为合并后的分录):
借:固定资产——汽车 111
累计折旧 20
贷:固定资产——设备 120
营业外收进 10
银行存款 1
乙公司会计处理合并如下:
借:固定资产——设备 110
累计折旧 30
贷:固定资产——设备 140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甲公司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110万元大于其账面价值100万元,产生资产交换收益10万元,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均应增加10万元,所得税用度和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均增加10×33%=3.3万元;而乙公司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等,未产生资产交换收益或损失,对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未产生影响。
2. 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甲公司以一台设备换取乙公司的一辆汽车。甲公司设备的账面原值为50万元,已提折旧20万元,公允价值为35万元;乙公司汽车的账面原值为35万元,已提折旧3万元,公允价值为30万元,乙公司另向甲公司支付补价5万元,乙公司对换出汽车计提资产减值预备1万元,甲公司为运送设备支付运费2万元。
甲公司:收到的补价(5)/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35)=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