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专利申请战略的运用探讨(4)
2017-02-12 01:36
导读:1.明显不能适用专利保护的企业技术创新成果 这类成果主要有: (1)技术创新成果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主题; (2)技术创新成果不具备专利性,尽管其贸易
1.明显不能适用专利保护的企业技术创新成果
这类成果主要有:
(1)技术创新成果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主题;
(2)技术创新成果不具备专利性,尽管其贸易价值可能较大。
2.固然可以获得专利保护,但专利保护风险大,从技术、市场或经济方面分析,申请专利可能对竞争对手有利,或对自己并无多大益处
这类情况主要有:
(1)竞争对手能够在研究专利说明书后轻易绕过的技术创新成果;
(2)技术创新成果贸易应用价值不大,申请专利会公然发明创造内容,而对自己并无经济利益方面的好处;
(3)技术创新成果经济寿命周期短,申请发明专利有可能出现等到授权时该技术成果已有更先进的替换技术出现的情况。
3.通过保密该技术,可以明显得到长期的、无国界的独占市场,而该技术很难被他人通过反向工程或其他途径“破译”
这类情况以美国可口可乐公司的“可口可乐”饮料配方最具代表性。此外还如法国一公司在上个世纪初发明了一种玻璃纸生产方法,也是采用这种方式。美国杜邦公司曾耗资数百万美元,动用多年时间研制该生产方法却没有成功,只得通过非专利技术许可的形式使用该技术。
然而,企业技术创新成果作为技术秘密保护的风险也是很大的。风险因素主要有:
(1)企业无权阻止他人通过反向工程破译该技术,一旦破译该技术,企业可能会遭受巨大损失;
(2)企业技术秘密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后,假如受让人或被许可人泄露给善意第三人,那么这种转让或许可合同对该第三人并无约束力; (3)技术秘密一旦被他人擅自泄露、表露,尽管权利人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向侵权人追偿,由于该技术信息已经被社会公众所知悉,权利人将无法在事实上再获得对该技术的垄断;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4)完全不排除别人也在研制同一技术,在实行先申请原则的国家,他人先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后,将对本企业构成威胁。
因此,企业将技术创新成果作为技术秘密保护局限性也是明显的,在透明度越来越明显的今天,专利保护仍然是更主要的保护形式。企业选择技术秘密保护形式应当慎重,即使是在决定实施技术秘密方式保护后,也应留意与其他方法综合运用。
(三)公然技术创新成果
公然技术创新成果适用于不适宜于申请专利、也不适宜于作为技术秘密保密的情况。它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战略手段加以运用,即通过公然成果使竞争对手的专利申请丧失新奇性,阻止他人获得专利权。例如,据统计,欧美企业有78%的发明创造是由企业主动公然的,美国IBM公然的发明创造高达88%。但应留意,这里所说的公然决不是“和盘托出”,而是只要达到破坏竞争对手在以后专利申请的目的就够了,至于技术创新中的关键内容是不能轻易公然的,而且企业公然的范围在符正当律对新奇性要求的条件下越窄越好。
由于技术公然意味着不受任何法律保护,人人都可以自由利用,企业公然技术创新成果一定要慎之又慎。
二、申请时机的决策
申请时机之所以成为专利申请的一个战略因素,是由于世界上尽大多数国家在专利确权上都实行先申请原则或者说申请在先原则。该原则的基本内容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因此,及时申请专利是十分重要的,否则可能会让竞争对手捷足先登,使自己反受他人约束。这方面的教训在国内外是不少的,例如,英国专利局授予了德国克虏伯公司人造茜素以专利权。实在当时英国产业家威廉的申请仅比德国人的申请晚一天,就是这一天之差使德国克虏伯公司的专利技术占领英国市场达14年之久。我国有些企业在新产品上市几年后,发现市场上有仿造品严重影响本企业经营时才想到往申请专利,结果由于产品已被公然使用而丧失新奇性,无法获得专利。这些教训是值得吸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