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的理性思考(2)
2017-02-13 01:07
导读:我国职工***治理的实践,由于传统理论的禁锢,其着眼点始终是在企业内部的“权力配置”上做文章,使我国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乃至整个职工***治理都很难有新
我国职工***治理的实践,由于传统理论的禁锢,其着眼点始终是在企业内部的“权力配置”上做文章,使我国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乃至整个职工***治理都很难有新的突破。因此,从职工董事监事制度所面临的现实出发,鉴戒国外有益的经验,进一步创新观念,进步熟悉,完善法制显得尤为迫切。
1.作为职工***治理实践的理论与政策导向,不能简单地停留或局限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传统出发点上,而必须结合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对职工***治理的走向及未来变化的形式与扩展领域重新定位。在企业层面,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的重心应当从原有以权力划分与配置的传统格式的思维定势,转向对企业全部经营活动、经营者行为和有关涉及劳动关系的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实行全面监视。
2.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作为职工参与的重要形式,其灵魂是以人为本,是要使经济与物质财富的实现过程服务于人的尊严、服务于人的价值需要。劳动者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和市场风险的承担者,而且也是劳动成果的受益者。劳动者始终是改革的主体和中坚气力,而不是改革的客体和对象。这是现代企业科学治理的精华,应当成为企业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需要确立的思想和观念。
3.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实施的有效程度,有赖于整个社会的***与法制建设的进程,尤其是执法监视机制的健全与完善。***同道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指出:“必须使***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留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建立和健全包括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在内的企业***治理制度过程中碰到的各种题目,从根本上说只有果断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完善我国***治理的法律法规才能不断解决。新《公司法》的实施,必将使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的实践有实质性的进展。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二)充分发挥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的功能,建立完善高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高度规范化、法制化的企业治理制度。当前,我国公司化改制就是要在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群众之间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和对经营者有效的激励与监视机制,最大限度地进步公司的运营效率。
1.董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起着“承前启后”的关键作用,必须按照新《公司法》的要求选举职工董事。要使董事会起到公司最高决策机构的作用,在董事会成员的构成上必须体现企业内部各利益主体在参与企业经营活动中最基本的责权利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内部的利益主体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所有者、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群众。其中,职工群众主体地位的确立,是以劳动力产权即人力资本为条件的。所谓“劳动力产权”,实际上是指职工作为自身劳动力的所有者,有权对其劳动要素的社会投进,享有完全的收益权。也就是说,职工的劳动能力是职工人力资源投资的产物,因此,职工有权根据自身的劳动力投资和按其创造的劳动价值获得工资收进的同时还享有部分利润分成的权力。因此,广大职工不仅关心自己的经济收益,而且关心与自己的劳动收益相关联的企业决策、企业经营等题目,会源源不断地产生出参与治理的愿看和行为。只有把广大职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才能使企业长治久安、不断发展、布满活力。可见,董事会成员中,不仅要有所有者、经营者阶层的代表,而且必须要有职工群众的代表,必须在制度上保障广大职工群众能够广泛、积极地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为了自身利益的同时也是为了国家利益来监视企业的行为。
劳动力产权不仅是确定劳动者地位和作用的基础和逻辑出发点,而且也是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与实践的出发点。在董事会成员的构成上明确和界定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群众这三者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并使之相互制衡、相互激励,才能进一步增强董事会的功能,形成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同一治理体制,内部才会有稳定、持久、公道的秩序,有效地实行的决策与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