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鹿奶粉”事件***CSR危机(3)
2017-08-23 02:58
导读:(三)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社会监视机制缺失。公众利益的维护和保证除政府提供外,社会监视也是很重要的屏障。民间组织或团体、***、媒体等对企业社会
(三)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社会监视机制缺失。公众利益的维护和保证除政府提供外,社会监视也是很重要的屏障。民间组织或团体、***、媒体等对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督促作用甚至会超越政府气力。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社会责任也是靠公众或各种社会运动的推动发展起来的。但是在我国,公众整体受教育程度偏低,所受教育的内容也多注重知识的传播而忽略法制精神、***意识的培养,又加上中国传统文化积垢的影响,使得人们的维权意识普遍较弱,对民间组织或团体的能量和运作方式知之甚少。因此,就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现状来说,社会监视的缺失或不力也是很重要的影响因素。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承担推进机制建设
企业社会责任观的普及和落实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我国应该迅速建立起企业社会责任三维立体动态推动机制:即政府为主导,社会推动、企业拉动相结合的机制,运用政府、社会和企业的聚协力,改变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现状。
(一)政府运用各种手段创造企业社会责任推进的良好社会环境。政府是公众利益的代表,在企业社会责任推进过程中的主导地位明确,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责任义不容辞。要实现这一点政府的作为框架可以重点放在三个方面。第一,制定激励政策,正向激励是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实施的积极手段。政府通过制定激励措施,比如设立优秀企业奖、优秀环境保护奖和优秀社会责任奖等等,并对这些得到表彰的企业提供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补助金,以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为荣;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落实的配套优惠措施,大力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示范单位试点建设;推动企业社会责任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报告机制等等。第二,制定法律规范和约束企业行为。我国到目前为止,在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上还没有实质性的法律。固然新修订的《公司法》提出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但是如何履行、不履行如何惩戒等细节性的规范还没有,因而只具有态度和未来发展趋势的意义,而没有实际操纵的意义。但就国外的经验看,建立推进社会责任承担及规范和约束方面的法律,也是有效的途径。欧洲国家通过颁布法律,快速推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我国可以作为经验鉴戒。第三,加大企业社会责任观的宣传。宣传的终极目的是要改变社会的观念,单纯讲社会责任不利于社会大众的理解,要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倡导保护环境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在此基础上广泛宣传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促使公众较快地认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实质意义。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二)确立广泛的CSR推进的社会基础。社会发展最为有效的推动力首推教育。各个层次的社会教育加进社会责任观的内容,对于迅速普及社会责任观,加深人们对于社会责任的理解,推动社会责任在我国的发展,应该是最为见效的方式。教育内容上也要改革以往重视知识
培训的做法,增加诚信、道德、***与法制等内容。
充分发挥利益团体(interest group)的作用。利益团体指的是为了共同的目的而疏松结合起来的社会团体。它们对公共资源享有支配权,为了共有的特殊利益而结成共同体,比如消费者保护协会。环境保护协会、劳动者保护协会等等。社会利益团体的监视气力非常重要。我国可以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社会组织建立和运作机制,以企业赞助和政府支持的形式成立社会监视团体,负责或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制定,并对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状况定期测定、公布。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监视作用。行业协会的基本职责是促进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保护行业内企业的利益。从长远看,企业协会应该提倡、督促行业内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由于这样不仅可以扩大行业内企业的影响力,更符合企业的长远利益。
进步媒体、***等监视的力度。媒体和***监视对于企业不承担社会责任事件的曝光会引起广泛的社会影响,尤其在进行深度评论后,更会引起公众的共叫并进步社会整体的认知水平,对企业社会责任观的推介和推进所起的作用不可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