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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男性文人的推崇
明清之际,才女层出不穷,她们大量出版自己的诗集以谋求自己的话语权,同时,当时的男性文人积极维护这些才女,赞助她们出版诗集,并竭力为女性作品的经典化而努力。可以说,倘若没有男性文人的支持和推崇,女性诗人便不可能有如此多的作品问世,并在当时成名。正如孙康宜女士在《明清文人的经典论与女性观》里指出的那样:“我们可以说,当时的‘女性研究’其实是明清文人对理想女性向往的一种产物。他们一方面深深感到自己的边缘处境,一方面也对被埋没的才女赋予极大的同情,所以当时许多文人不惜倾注大半生的时间和精力,努力收集和整理女诗人的作品。从上的失意转移到女性研究,可以说成了当时的风气。”从胡文楷先生的《历代妇女著作考》收录的诗歌总集来看,明清的共有129部,其中有过百部是由男性文人编纂的,因而女性诗歌成名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男性。“尤留意于广东文献”的冼玉清在其《广东女子艺文考·自序》中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就人事而言,则作者成名,大抵有赖于三者。其一名父之女,少禀庭训,有父兄为之提倡,则成就自易。其二才士之妻,闺房倡和,有夫婿为之点缀,则声气易通。其三令子之母,侪辈所尊,有后嗣为之表扬,则流誉自广。”正如冼玉清所言,明清之际的女性诗人绝大多数要么是名门之后,受过良好的;要么是才士之妻,夫妇唱和;或是令子之母,子侄相尊为之表扬。仅以明代的吴江叶氏家族的女性创作来看,我们就可以洞察这一点。明末吴江叶氏“一门之内,同时闺秀遂有十人,可云盛矣。”叶绍袁之妻沈宜修是当时的吴江诗坛的女性代表人物,其女叶纨纨、叶小纨、叶小鸾都才貌双全,富有文才。据《宫闺氏籍艺文考略》载:“沈宜修字宛君,吴江人,副使珫女,工部叶绍袁妻。”沈大荣《叶夫人遗集序》曰:“叶夫人字宛君,余之女弟也。幼而奇慧,识鉴过人;秋月银河,可方内度,春池琪树,差拟容仪,支机天巧,班蔡文华。”沈宜修是按察司副使沈珫的女儿,是著名作曲家沈璟的侄女,其丈夫叶绍袁曾任过北京国子监助教和工部主事。可见沈叶两家都是官宦,两家都重视教育,具有浓厚的文学风气和传统,因而沈宜修从小就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深受文化熏陶,嫁给进士叶绍袁以后,更是夫唱妇和,因而方能“支机天巧,班蔡文华”。叶氏三姐妹叶纨纨、叶小纨、叶小鸾,生长在这样的诗风浓厚的家庭,从小就耳濡目染,她们德色才兼备,具有很强的女性意识,敢于大胆冲击思想的禁锢,显示出强烈的思想解放意识,她们才情超绝,诗词俱佳,更相唱和。叶氏家族可谓“门内人人集,闺中个个诗”。清代的袁枚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广收女弟子,并与她们互相唱和,广游天下,切磋文学。“四方女士,闻其名者,皆钦为汉之伏生夏侯胜一流。故所到处,皆敛衽及地,以弟子礼见。先生有教无类,就其所呈篇什,都为拔尤选胜而存之。”他编《随园女弟子诗》六卷,共选二十八人诗。自古才子佳人配,才士歌伎配,明清之际尤显突出,像侯方域和李香君,冒襄和顾媚,杨文骢与马娇,葛徵奇和李因,钱谦益与柳如是等等,她们的结合无疑给女性诗歌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可见,明清之际的男性文人普遍关注女诗人的成长,力推她们的作品,我们不妨将此作为女性诗歌繁荣的外在推动因素。
(三)“自然”和“清”的特质暗合男性文人的趣味
男性文人推崇女性诗人的作品,固然要找到其合理的理由,进一步说,就是要找到女性诗作的真正的文学价值。哈罗德·布鲁姆在其《西方正典》里说:“使一个文学作品赢得经典地位的原创特质,乃是一种特异性,我们要不就永远无法予以归类同化,要不就因为它显得司空见惯,以致我们根本忽视了那种特异的本质。”女性诗歌得到明清文人的如此青睐,我想也正在于这一点,在于女性诗歌的特异性,这种“特异性”便是“自然”和“清”的特质。直接指出这两个特质的当属晚明的钟惺,他在《名媛诗归序》中以一个男性学者的身份对当时的诗坛表态宣言,对女性创作价值进行系统的评论,序中提出这样两个重要的文学观点。一曰“自然”:
诗也者,自然之声也,非假模仿而工者也。《三百篇》自登山涉砠,唱为怀人之祖,其言可歌可咏,要以不失温柔敦厚而已,安有所为法律哉?今之为诗者,未就蛮笺,先言法律,且曰某人学某格,某书习某派,故夫今人今世之诗,胸中先有曹刘温李,而后拟为之者也。若夫古今名媛,则发乎情,根乎性,未尝拟作,亦不知派,无南皮西昆,而自流其悲雅者也。……故凡后日之工诗者,皆前日之不能工诗者也。
“自然”是诗歌的本色,便是说,诗歌创作当以自己的性情为本,直抒自己的真情实感,只有这样,方乃真诗也。
钟惺何以提出这样的观点来对女性诗歌价值进行评价?我们不妨再次回归到当时的社会思潮来看。其一,当属王学左派的兴起和禅宗思想的广泛渗透。前文已述,他们张扬个性和肯定人欲。其二当受李贽的“童心说”和公安派的“性灵说”影响。他们抨击伪道学,重视个性精神,注重个人情感与生活欲望的合理性,强调真实表现作者个性化思想情感。还有李梦阳对文学本质新的理解,他认为 “真诗乃在民间”,而所谓“真者,音之发而情之原也。”(《诗集自序》)所以,钟惺认为“诗家当求古人真诗所在,真诗者,精神所在也。”同为竟陵派的谭元春也表示:“夫真有性灵之言,常浮出纸上,决不与众言伍。”[2]
清代的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等人对宋明大力反对。由于处在易代后的特殊阶段,他们更提倡文学的经世致用的作用,强调文学要“为时”,“为事”,但同时他们亦认为“诗本性情”。黄宗羲论文学时就注意到了文学的特质,认为“诗之道,从性情而出,往往是不平之鸣,所以‘诗之道甚大,一人之性情,天下之治乱所藏纳’”。(《南雷诗历·题辞》)秉性洒脱不拘的袁枚,在诗坛上公开批评嘲讽沈德潜的格调说和翁方纲的肌理说,重建和发挥性灵说,认为诗重性情,强调表现真我,真性情,创作重灵机和真趣。[1]从这一点来说,当时的进步文人都追求一种自然的诗风,要求诗歌创作需“发乎情,根乎性”。而当时的女性诗歌则恰好做到了这一点,她们深居简出,很少踏出闺门,很少有机会去游历名山大川,活动范围狭小。骆绮兰在《听秋馆闺中同人集·序》中就说:“女子之诗,其工也,难于男子。闺秀之名,其传也,亦难于才士。何也?身在深闺,见闻绝少,既无朋友讲习,以沦其性灵;又无山川登览,以发其才藻。”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使得她们保留了一份真性情,发乎于诗,真情自现。而当时的男性文人作诗则模仿一定的人物,一定的流派,并依循一定的法则进行创作,号亦言其志,但已不是自然之声。也正是这份自然,使得她们的诗歌也同时具有了温柔敦厚的潜质,合乎了的中和之美和风雅精神的主张。《山东通志》载:“毛钟秀诗温厚和平,庄严不佻。”清晖楼主在其《清代闺秀诗钞·序》中说:“昔夫子订诗,《周南》十有一篇,妇女所作居其七,《召南》十有四篇,妇女所作居其九。温柔敦厚之教,必自宫闱始。”明代赵世杰在其《古今女史·序》中说:“吾不知女才之变,穷于何极,……一寓目而兴观群怨,皆可助扬风雅。”由此可见,在时人看来,女性诗歌在当时不仅是发乎性情的,而且具有温柔敦厚的儒家诗教精神,“风以动之,教以化之”,女性诗歌亦以委婉含蓄的方式起到教化作用,同时又合乎风雅,具有自然质朴明朗的风格,因而获得明清之际文人的激赏。大学士陈之遴在其继妻徐灿的《拙政园诗馀序》中赞美其妻之作表达了温柔敦厚的特质,范濂评王瑞卿的诗亦曰:“尔雅俊拔,类刘长卿;风骨非但无宋人烟火气,即长庆西昆诸体,皆不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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