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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聊斋志异》 婚姻 两性关系 情
[论文摘要] 《聊斋志异》中有近百篇描写婚姻爱情的作品,蒲松龄把“情”抬到了极崇高的地位。这些作品所描写的两性关系,大部分是不合于礼法的,作家把这些虽不合于礼法却出于情的两性结合写得十分优美动人。蒲松龄在婚姻关系中大力推崇情,把情作为评判婚姻关系的重要标准,反映了现代性爱思想的萌芽和初步发展,显示了作者对两性关系的思索。
“潘郎人说太情深,事到关情自不禁。”(蒲松龄《读张视旋悼亡诗并传》)在《聊斋志异》中蒲松龄建构了一个看似荒诞不经的狐鬼花妖的世界,他多是有意识地结撰奇异故事,连同其中的神仙、狐、鬼、花妖,都是出自他个人的心灵的创造,个中便蕴含着作者深深的寄托和寓意。《聊斋志异》中有近百篇描写婚姻爱情关系的作品,在这类作品中,情,是一条主线。
一、把情作为男女结合的基础
中国封建社会的婚姻,多出于政治、经济、生育等目的的考虑,而非爱慕。从礼教来说,“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礼记·坊记》),“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六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孟子·滕文公下》);从法制来说,有“男女不以礼交皆死”(《魏书·刑罚志》)。封建社会讲究“门当户对”,有着森严的门第等级观念,即以男女双方的家世、财产作为婚姻的衡量标准。王昭君,文成公主等历朝历代的和亲之举,就以一种最公开最赤裸的方式集中向我们展现了封建制度下婚姻的政治目的。《红楼梦》中贾府的家长们最终选择薛宝钗作为宝玉的妻子,一是为了薛贾两家“以贵护富和以富补贵”,二是因为宝钗“德言工貌”俱全,可作为宝玉的贤内助,而且身体好,为贾家的子嗣着想,当然不会要体弱多病的黛玉了。
然而,《聊斋志异》中近百篇描写婚姻关系的作品中,大部分是以情为主题的,这些作品所描写的两性关系,又大部分是不合于礼法礼教规定的。作家把这些虽然不合于礼法,但却是出于情的两性结合写得十分优美动人。如《晚霞》中一对痴情少年在龙宫禁苑中私合的场所:“见莲花数十亩,皆生平地上,叶大如席,花大如盖,落瓣堆梗下盈尺。”“遂以石压荷盖令侧,雅可障蔽;又匀铺莲瓣而藉之,忻与狎寝。”从古至今,莲花在中国文化中是洁的象征,“出淤泥而不染”,作家为素来被视为污秽的私通设计了如此清雅高洁的环境,意在以莲之洁来比喻情之洁。
洛阳牡丹甲天下,历来的传说是武则天令天下百花齐,独牡丹忤旨,被谪洛下所致。但在《葛巾》中,蒲松龄却用爱情之说代替了帝王贬谪之说:“后数日,堕儿处生牡丹二株,一夜径尺,当年而花,一紫一白,朵大如盘,较寻常之葛巾、玉版,瓣尤繁碎。数年茂荫成丛,移分他所,更变异种,莫能识其名。白此,牡丹之盛,洛下无双焉。隋种落地而导致花盛洛下:爱情之花的盛开怒放排挤掉了帝王的尊严与权威,更是把情提到了高于封建王权的地位。
专门设计这种扶梯愈墙(《葛巾》),挥铲钻穴(《青娥》)的爱情即已是对孟夫子的公开调侃,进而把这种“淫乱”行为描写的充满了浓郁的诗情,使之变成了优美的神话,就不仅仅是对这种行为的一般的承认、认同了,而是对爱情的高度神话化和诗意化了,对情的极致的赞扬与提倡了。
二、赋予男女真情以无限的力量
蒲松龄不仅以最美的构思、意境和语言来歌颂青年男女的爱情,而且赋予爱情以感天地、泣鬼神的力量。小霍桓凭借手中的一把小铲,一夜之间洞穿了数重高墙,而得以接近心爱的姑娘,后来又凿通绝壁悬崖,夺回自己的妻子(《青娥》)。缘于情,孙子楚感动了阎王而被“姑赐再生”(《阿宝》)。秋容,小谢感动道士而得以借尸还魂(《小谢》)。白秋练可以使真君敕命龙王免选(《白秋练》)。黄生可以使“花神感君至情,俾香玉复降宫中。”(《香玉》)至于连琐的白骨再生(《连琐》),秋月香躯复起(《伍秋月》),这一切无不是情的力量所致。在作家笔下,礼退居次位,情成为支配人们行为的首要力量,重要力量。以致无物不有情:人世间的男女青年痴于情自不待言,那众多的狐鬼花妖,亦无不为情颠倒,连地下的幽灵也念念不忘于情,“不能自已遂不避私奔之嫌”,即便是洞天仙山的仙女也不免堕入情网,而到人间来寻找爱情:或袖中成鸳鸯(《巩仙》),或情中指迷途(《青娥》),就连那些在冥冥之中维护礼教纲常的阎罗,判官,也为男女之情大开绿灯。由于作家以高度的浪漫主义手法赋予爱情以如此巨大的力量,所以《聊斋志异》中描写爱情的作品绝少悲剧,在这里,爱情总是可以战胜一切的艰难险阻,取得成功!
三、蒲氏情的标准的进步性与局限性
蒲松龄既在婚姻关系中大力推崇情,便把情作为评判婚姻关系的重要标准。从一般原则上来讲,他并不否定礼教的规定。例如葛太史女是笃守礼教的,当吴生有志于修仙而辞婚约时,她说:“远近无不知儿身许吴郎矣。今改之,是二夫也。”“吴郎贫,我甘其藜藿,吴郎去,我事其姑嫜,定不他适。”(《白于玉》)。狐女辛十四娘非父母之命坚决不嫁(《辛十四娘》)。对此,作者都是给予肯定的。但是一涉及情的领域,他就不拘于此了。只要男女互相爱慕,什么礼教的限制,父母之命,贞操观念都可以打破。比如,连城与乔生的相爱一背父命,二毁成约,而且又未婚即通,可说是完全违礼违法的行为,但作家却给予热情的歌颂(《连城》)。青风和耿生两人互相倾心爱慕,于是礼教和叔父的权威都成了被嘲弄的对象(《青凤》)。在这类作品中,情成为衡量两性关系是否正当合理的主要标准。不过,蒲松龄这一标准的使用,起码有两个禁区:一是对于寡妇,二是对已婚女子同其他男子的爱情。蒲松龄对寡妇改嫁是明显反对的。《耿十八》中即对寡妇改嫁之念颇有非议。到《金生色》、《牛成章》中则给不贞不洁的寡妇以极残酷的惩罚。而对于守节的寡妇作家是甚为褒扬的:对乔女心许孟生却矢志不嫁的行为极为赞赏(《乔女》)。《土偶》则为守节寡妇设计了极好的结局。改嫁既已不许,情奔就更谈不上了。已婚女子同别的男子的爱情,是历来存在的一个事实,但蒲松龄对这一点似乎是否定的,上百篇作品几乎没有写到这方面的内容。《成仙》中有一节写到周生妻与仆私通,颇为作家所厌恶,终被一杀了之。《天宫》是写私通的,但却是用来抨击严嵩父子的,当然是否定性的。这两个禁区的存在,表明了蒲松龄的“情”的思想的不彻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