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养魚的最早记载和范蠡《养魚经》的问题
2014-06-23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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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古代动物学史》第13章“中国魚类学史”部分,提出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从事池塘养鱼的国家,依据是卜辞有“在圃渔”,圃即池塘。又说范蠡《养鱼经》有2400年的,是世界上最早的养鱼专门,这两条判断都不能成立。“圃”的甲骨原文作“甫”,指水草沼泽地,不是池塘养鱼。 范蠡《养鱼经》不是范蠡所作,系后人伪托之书,可能是汉代作品。此外,古今度量衡不同,章中一些地方直接把古亩等同于今市亩,属于疏忽。
《中国古代动物学史》(郭 郛,[英]李约瑟,成庆泰著,1999)是一部很重要的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整理古代中国动物学史巨著,全书500余页,95万字。用的学科分类,将全书分为14章,综述了古代中国有关动物分类、动物生理生态、动物变态和发育、动物生殖、动物行为、动物
遗传学、生物进化论、动物物候学和动物地、动物家化等,其中第十三章是专讲鱼类的《中国鱼类学史纲要》,最后第十四章介绍中国有关中国古代的动物学古籍文献。
笔者因需要先查阅了第十三章“中国魚类学史纲要”(成庆泰执笔),在第三节“世界上最早的养魚文献《范蠡养魚经》”这节中,著者根据古籍文献记载,得出两条重要论断,一是“我国是世界上池塘养魚最早的国家,远在殷商即开始了养鱼。”;二是范蠡《养鱼经》“是2400年前的作品,是世界上最早的养鱼专门文献,也是养鱼的始祖,对世界
养殖学史来说是有重要价值的文献。”[1]
笔者看了书中引用的文献依据,觉得这两点推断都有商榷的余地。
先说殷商时代即开始了养鱼的。
“中国魚类学史纲要”所依据的是郭沫若《中国古代研究》中引用罗振玉所辑的殷墟卜辞中两条含“圃”的卜辞为证:“贞其雨。在圃渔。”及:“在圃渔,十一月。”[2]作者说:“这两条卜辞特别注明“在圃渔”,即在园圃之內(捕)渔,而不是在一般的地方(捕)渔,也不是在野(捕)渔,证明殷商时代已开始了池塘养鱼。”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中国魚类学史纲要”是把“圃”理解为园圃之圃,园圃中有池塘,所以“在圃渔”表明已有池塘养鱼了。
笔者按,在甲骨文中还没有“圃”,只有“甫”,其字形象一个生长水草的地方,甫的水草义在《诗经》中还有保存,如《诗·小雅·车攻》:《东有甫草》”笺:“甫田之草”。故“甫”本身是人们经常可以捕鱼的沼泽地,捕捉沼泽的鱼和池塘人工养鱼当然是两回事。
在甫的外面加一个大口成“圃”是后起的,初见于铜器铭文中。[3]圃虽然和甫一脉相承,但在引用甲骨文时,仍以用甫为是。郭沫若的书里把甲骨文转译为楷书时,将卜辞“在甫渔”译作“在圃渔”,《中国鱼类学史纲要》因之,故把“在圃渔”理解为在池塘中养鱼,也属顺理成章。但郭沫若没有释“在圃渔”为池塘养鱼,池塘养鱼是《中国鱼类学史纲要》对卜辞的读解。
后世“甫”和“圃”通用,“园圃”连称,指种植蔬菜果树的场所,但“圃”仍保留甫的古义,指繁茂的泽薮,即沼泽浅水之地。如《国语·周语中》:“薮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御灾也。”韦昭注:“圃,大也。必有茂大之草,以备材用也。”圃因有沼泽义,故又引申为泽薮的地名,称“圃田”。《周礼·夏官·职方氏》:“河南曰豫州,其山镇曰华山,其泽薮曰圃田。”圃田在今河南中牟县西南一带的陂湖之地,是个极古老的地名,表明商殷时还是个沼泽丰草之地。沼泽地多积水,鱼虾类繁多,是捕鱼的好场所。
在天然沼泽(甫或圃)所捕的鱼是野生的鱼,在池塘所捕的鱼是人工养殖的鱼,这是两回事,所以仅仅根据这两条卜辞说“远在殷商时代即开始了养鱼”的说法是难以成立的。不过,否定“在甫渔” 是池塘养鱼,不等于说殷代还没有池塘养鱼。因为没有文字记载,很难证明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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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关于范蠡《养鱼经》的问题。
“中国魚类学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把范蠡《养鱼经》看作是2400年前的作品,是没有注意到学术界早已公认这是部后人托名范蠡的伪书,不好算作2400年前的作品,如果不算作范蠡的作品,它的养鱼技术,还是很有价值的。但《纲要》把它当作2400年前“世界上最早的养鱼专门文献,也是养鱼的始祖”来介绍,反而显得站不住脚了,这是很遗憾的事。
《养鱼经》的全称是《陶朱公养鱼经》,全书已佚,现今只靠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的摘录,得知它的内容。说它不是范蠡所著的理由很多,主要有:1,书的开头说:“威王聘朱公,问之曰:‘闻公在湖为渔父,在齐为鸱夷子皮,…在越为范蠡,有之乎?’曰:‘有之’。”这里的威王即齐威王,范蠡是在齐国的“陶”(今山东定陶)经商,改名朱公,出名以后,别人称他为陶朱公。按,越灭吴是在公元前473年,范蠡是在越灭吴以后“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变名易姓。”(《史记·货殖列传》)而齐威王在位是公元前356~320年,相差百年以上,此时的范蠡早已逝世。作伪者这里露出了马脚。2,书中提到鱼塘里要放养“神守” 即鳖,秦以前的古籍里只有大量单音词“鳖”,没有双音词“神守”,双音词的神守是起源于汉代(详后)。由此可证《养鱼经》很可能成书于汉代,假托范蠡之名。3,《养鱼经》的全称是《陶朱公养鱼经》,陶朱公是后人对范蠡的尊称,如果此书是范蠡自己所作,决不可能自己称自己《陶朱公养鱼经》。4,《养鱼经》的书名从汉至北魏间称呼不一,有《范蠡养鱼法》、《范蠡养魚方》、《陶朱公养鱼经》等,同书异名, 前两种未见文字留传,只有《齐民要术》有大量“陶朱公养鱼经曰…”的经文摘录,故分析此书当以《齐民要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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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要》是全文照录《齐民要术》的《陶朱公养鱼经》引文,再以现代科学养殖知识给予分析评价。因为是立足于2400年前的文献,就不免存在以下问题:
1,度量衡问题。 古今度量衡不同,用现代公制市制分析表示时,要经过换算。但《纲要》“鱼池工程问题”一节中却直接以《养鱼经》的古六亩作今六市亩来阐释:“养鱼经讲到鱼池工程‘以六亩为池’,即是鱼池以六亩为一池。根据今天养鱼实践的经验……一般以六七亩为好,所以养鱼经把鱼池规定‘以六亩为池’是合乎科学的。”按周制一亩相当于今市亩0.3726亩,或汉制一亩相當于今制 0.6912市亩。不经折算,即以今六市亩等同于养鱼经时期的古亩来分析,怎么可以呢?同样,把《养鱼经》中所说的“谷深六尺”,按三市尺折算为一米,说“谷中立水六尺”是“八个深洼,深度两米。”但在接下来的鱼儿大小标准“求怀子鲤鱼长三尺者二十头,牡鲤长三尺者四头”,却进行折算:“在周代一尺即合现在尺的六寸稍弱,当时三尺合现尺一尺八寸弱。”说明作者对上面的立水六尺和古亩六亩忘记了折算。(按1尺等于0.333米,1亩等于667平方米)
2,对《养鱼经》成书年代,《中国古代动物学史》其他章节里也有提到,说法与《纲要》不同,互相矛盾。 《纲要》说《范蠡养鱼经》“是2400年前的作品,是世界上最早的养鱼专门文献,也是养鱼的始祖。”但在同书第十四章第三节介绍古代鱼类的专著中,却说“关于鱼类和
渔业的专书,首推《陶朱公养鱼经》一卷。陶朱公是越国大夫范蠡的雅称,活动在越(公元前495--458)浙江、江苏一带,不一定是他的原著,本书可能是东、西汉时期学者加工而成。”这个介绍是正确的,但在《纲要》部分却不采纳,不知道是观点不同,各自表述,或是全书编写中通气不够?又。在同书第十二章“动物的家化”第四节“鳖的饲养”一小段文字中又是另一种说法:“《范蠡养鱼经》提到养鳖,称之为神守。主要利用鳖能吃腐败的鱼类尸体,有利于鱼池环境清洁,如利用鳖游到水面呼吸,驱使鱼群游动和水的流动,有利于鱼群生长发育,养鳖同养鱼在战国和汉代几乎是同时进行。”(原书459页)。这段文字提到《范蠡养鱼经》,对成书年份不作介绍,却忽然在结尾时点出“养鳖同养鱼在战国和汉代几乎是同时进行。”似乎有《养鱼经》是战国和汉代作品的趨向,却又不明朗。这 “养鱼是在战国时进行和汉代几乎是同时进行”,显然与“远在殷商时代即开始了养鱼。”的说法相差很大,前后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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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虽然否定《养鱼经》是范蠡所作的理由已很充分,但 神守对于鉴别《养鱼经》的时代无疑也是关键之一。 如所众知,先秦文字称动植物名称多用单音词,鳖在《诗经》、《礼记》、《周礼》、《尔雅》《山海经》、 《列子》、《庄子》、《国语》等古籍中都称鳖,[4]特别是《吴越春秋》中越王听了子贡的一番话以后,很是感动,说:“孤少失前人,內不自量,与吴人战,军败身辱遁逃,上棲会稽,下守海滨,唯鱼鳖见矣。”[5],以上都使用鳖,不见神守。此外,神怪故事、笔记类如 《搜神记》、《太平广记》、《酉阳杂俎》、《神境记》、《朝野僉记》《清异录》[6]等都有提到鳖,却绝无提到神守。
以上说明神守这种双音词不可能出现于先秦时期,流行的时间也极短,不见于汉以后。笔者推想,汉代阴阳五行之说盛行,民间流行“厌胜术”(巫术的一种,认为通过诅咒或所指定的物,可以消灭或制胜对象的人或物),汉时民间的养鱼经验,知道把鳖和鱼一起放养,有助于鱼的顺利饲养,这种经验,被附上厌胜术的色彩,特称之为守神,又顛倒为神守。汉以后,鳖的别称流傳至今的很多,如团鱼、王八、水鱼、中华鳖等,唯独不再见神守的称呼,而且宋元以后的书籍中,凡是再提到神守的,都是转引《养鱼经》原文,即是因厌胜术衰退之故。又,《养鱼经》作者使用厌胜术的神守,怕读者不懂,接着加以解释:“神守者,鳖也。”这也是很的事。
《中国古代动物学史》是部巨著,成绩斐然,出现上述小小的失误,瑕不掩瑜,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从事动物学史研究的专家(其他方面的专家也一样),只能是科学家,而不会是文史学家。因为文史学家缺乏科学动物学知识,想写也无从入手。科学家只要有一定的古籍阅读能力,便可以到古籍中寻找有关记述,梳理分析,给予科学的解释,使潜伏、蕴藏在古籍文献中的科学性记载,获得应有的解释,让古人的知识大放光芒。问题在于古籍的记述,不同于现代文献,它们在流传中掺杂不少误抄误刻,或张冠李戴,或有意作假伪托等,所以在文史界向来有注重书籍真伪考证辨别的基本要求,以至于产生训诂校勘之学。这些都不是科学家的精力所能顾及的事,不好苛求。20世纪以来,人类知识的激增,导致文理最早而彻底地分家,彼此各自独立门户 ,互不沟通,已达一个世纪之久。而客观世界的知识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科学史的研究是最先接触整体综合的领域,所以碰到的问题也首当其冲,这是不足为奇的,时代在,文理交叉、学科交融的领域将日益扩大,《中国古代动物学史》起着带头领先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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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 文 献
[1] 郭 郛,[英]李约瑟,成庆泰著,《古代动物学史》,1999, pp.500~502, 北京,出版社
[2] 郭沫若,《中国古代》第三篇“卜辞中的古代社会”,1960 新1版,pp.221~223,北京,科学出版社
[3]高明编《古文字类编》1983,p.182,p.416 , 北京,中华书局
[4][清]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禽虫典·鳖部》,1936,第527冊,p.27, 北京,中华书局
[5][汉]赵晔《吴越春秋·夫差內传》第五,转引《四部丛刊》初编(史部),1935,pp.50~52, 上海,涵芬楼影印
[6][清]蒋廷锡,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禽虫典·鳖部》,1936,第527冊,p. 30, 北京,中华书局 影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