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如何叩开文化创意产业的大门-新闻传播毕业(3)
2013-08-23 01:05
导读:当今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讲求创意和创新,电视媒体应在克隆的过程中学习他人的创意思维亮点,由学习型媒体成功过渡到创造型媒体。开发创意节目,提
当今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讲求创意和创新,电视媒体应在“克隆”的过程中学习他人的创意思维亮点,由“学习型媒体”成功过渡到“创造型媒体”。开发创意节目,提升原创能力,以新的内容、新的形式、新的风格建构电视行业创新风尚。电视机构的节目创新,除了由电视机构自身人员来实现以外,更重要的是要广泛吸纳社会创意,激发社会创意活力;要敢于面向社会各阶层,包括网民群体与专业化的创意、制作公司,以及大专院校开放创意机会,提供创意支持,不能把创意开放如征集活动当做一种低成本炒作的形式;要看准时机、看准对象,构建创意战略伙伴关系并积极培养创意战略伙伴,走创意共赢之路,要特别注意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设计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旅游休闲服务、其他辅助服务等文化创意产业各领域的创意因素有机融合,密切互动。
3.抓住“三网融合”的机遇,发挥电视产业在文化创意产业中的辐射作用
“三网融合”是增强电视产业在整个文化创意产业中核心力量的重大机遇。电视产业应主动出击,一方面利用新兴技术增大“辐射”强度,通过电视的巨大影响力优化“三网”内部的文化创意、客户等资源分配,从而促进“三网”乃至整个文化创意产业的高效、稳定的发展;另一方面应及时调整策略,推出更多面向其他文化创意产业(如网络产业)所属受众的文化产品,扩大电视的“辐射”范围,同时利用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新兴业务,逐渐打破传统电视行业过去单一的业务模式,使其产业链可以延伸到更多的行业中去。
4.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机制,加快文化创意产品“走出去”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知识产权是文化创意产业的生命线,保护电视媒体的知识产权与节目版权,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成为文化创意产业顺利发展的关键。
针对目前国内电视行业节目版权保护意识欠缺的情况,应当尽快建立健全保护机制与相关法律法规,有意识地使电视产业的创意、策划、节目样态等要素有效地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障电视媒体的核心利益和行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电视媒体应积极利用原创节目版权,拓宽节目流通渠道,建立国际版权贸易长效机制,加快我国文化创意产品“走出去”。香港无线电视台在节目版权保护和发行策略上有一套成熟的运作机制,值得内地媒体效仿借鉴,同时也为内地文化创意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找到一个关键的突破口:尊重版权,善用版权,为文化创意产业注入新的动力。
————注:①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及测算结果》,见北京统计信息网,200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