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再次唱响我自己的歌—简析惠特曼《自我之(2)
2013-04-30 02:44
导读:二、一首生命之歌 “我将我自己遗赠给泥土,然后再从我所爱的草叶中生长出来,假使你要再见到我,就请在你的鞋底下寻找吧。”这就是《自我之歌》
二、一首生命之歌
“我将我自己遗赠给泥土,然后再从我所爱的草叶中生长出来,假使你要再见到我,就请在你的鞋底下寻找吧。”这就是《自我之歌》接近尾声时的两行诗。从泥土中来,回归到泥土中去,生命的物质形态就是如此周而复始地循环着的。在对待生命现象时,死亡是一个不可避免的主题。我们必然要问:我究竟从何而来?又将去何处?我究竟是谁?我们每个人,每个生命的个体都明显地感到“自我”的存在。“我”能说话,“我”能感知,“我”能思维,“我”有肉体。笛卡儿曾经说过,我思故我在。意思是思维是我存在的根本理由和生命迹象,离开了思维活动,人就只能是一个物体,一根木头而已。在这首诗中他还唱道,“我的灵魂是清澈而香甜的,不属于我灵魂的一切也是清澈而香甜的。缺一即缺二,看不见的由看得见的证实,看得见成为看不见时,也会照样得到证实”。“我曾经说过灵魂并不优于肉体,我也曾经说过肉体并不优于灵魂,对于一个人来说,没有什么东西一包括上帝在内一比他自己更重大,无论谁如心无同情地走过咫尺的路程便是穿着尸衣在走向自己的坟墓”,并且在诗中,惠特曼多次重复唱道,“我是肉体的诗人也是灵魂的诗人”。从这些诗句我们可以看出,惠特曼认为灵魂和肉体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灵魂依靠肉体来显现它的存在,而肉体就是灵魂的外观,二者是相互依存的。
灵魂与肉体的关系必然会涉及到生与死的关系,人是一种生命现象,而死亡是人不可避免的现实。对于惠特曼来说,他显然认为灵魂是存在的,是永恒的。诗中的诗句可以一窥诗人对死亡的态度:至于你,尸体,我想你是最好的肥料,这我并不介意,我嗅着生长着的芳香的白玫瑰,我伸手抚摩叶子的嘴唇,我抚摩西瓜光滑的胸脯;他“相信在五千年后我会再来到这个世界上”。其实,对惠特曼来说,无所谓生与死,因为它们是同一件事情,它们互为前提,死与生一样是幸运的。
中国大学排名 如果生命是美的、心灵是美的、是美的,那么我们说诗人是美的代表,诗人本身就是具体的有血有肉的生命体。惠特曼的诗歌里在某种意义上说继承了美国超验主义文学的某些思想,所以这也可以理解为何爱默生对他的作品推举有加。通过对诗人神秘体验的两个重要方面,即肉体性爱和文明的具体剖析,我们不难看出《自我之歌》实质上是一曲激情澎湃的生命颂歌,是惠特曼内在生命精神的充分体现。在本诗中,诗人旨在以个体的生命感触作为全体的生命,以有限的生命覆盖无限的生命,以短暂的生命把握宇宙生生不息的永恒生命。
三、《自我之歌》的社会影响
虽然《自我之歌》得到了爱默生等人的赞赏,但多数人对此诗表示了不满,除了因为该诗打破了传统诗歌的形式外,最主要的是诗里所体现的关于“性”的论点,这对于当时19世纪的美国来说还是无法让人坦然接受的。
惠特曼在诗中写到:“几次轻吻,几次拥抱,伸出两臂想搂住什么,”“彻夜在我身旁睡着的,拥抱我、热爱我的同床者,天微明就悄悄地走了,”“你是怎样把头横在我臀部,轻柔地翻转在我身上的,又从我胸口解开衬衣,用你的舌头直探我赤裸的心脏,直到你摸到我的胡须,直到你抱住了我的双脚”等等,以及诗人几次提到“长满苹果花的大地”,而苹果在《圣经》里是诱惑亚当和夏娃结合的诱惑物,同时惠特曼生长的纽约市的别称就是“大苹果市”—一座充满形形色色诱惑的城市。
尽管《自我之歌》刚发表时受到当时社会的拒绝,但随着人类社会的,随着人们对生命的认识,它也逐渐被社会所重新认识和欣赏。
纵观全诗,《自我之歌》的艺术成就勿庸置疑,这也奠定了惠特曼在世界诗坛的地位。惠特曼的《自我之歌》不仅影响了美国文学,而且也影响了文学和世界文学。因此,我们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自我之歌》是美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