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园”与“庭院”概念的演进
2013-07-22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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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通过对庭园和庭院脉络和文化的分析,提炼出庭园和庭
摘要:通过对庭园和庭院脉络和文化的分析,提炼出庭园和庭院的精髓:庭园和庭院都是人为化的空间,从气质上,再现了自然,又化了自然,自然性是它的重要特性。
关键词:庭园;庭院;自然性
0 引言
园林在具有悠久的,但由于古代建筑多采用木构,难以持久保存,如今能够见到较为完好的园林多为明清时期所建,因而要从实物考证庭园及庭院的起源及发展较为困难。所幸中国文化几千年来延绵不断,中国汉语同中国文化一样,具有继承性与积累性,语言的意义也随着历史的演进而不断变化,因此,通过对“庭院”“庭园”相关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也可获得清晰的研究线索。
1 概念溯源
“庭”,《说文》载:“廷,朝中也。”本意为朝廷,是君主受朝问政的地方。在《辞源》中的解释如下,“庭”:①堂前之地;②庭堂;③朝廷,通“廷”;④挺伸,笔直。《玉海》:“堂下至门,谓之庭。”《玉篇》:“庭,堂阶前也。”“广”为屋,代表单坡屋顶,它与庭字的结合,说明建筑屋宇朝庭院一边敞开。所以古代对“庭”而言,也可具有室内外的双重含义。“园”,《说文》:“种果为‘园’”。《毛诗·齐风·将仲子传》:“‘园’,所以种树木也”。《广释名》:“樊圃谓之‘园’”。这里,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首先,庭院狭义上是由围合要素限定的较为封闭的室外牢间(庭院牢间),广义上则包含庭院建筑及其围合的空间;其次,庭院空间具有室内外双重含义,而且是作为建筑物整体的一部分存在。
2 共性与区别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整理) 夏昌世先生在《园林述要》中根据我国园林的规模大小、性质及内容布局等将园林分为庭园、庭院、苑囿和风景区四个类型。庭院是最小的单元,基本处于屋宇范围内,不具独立性,而与房舍结合成为一整体,或为园中景区过渡及书斋院落。从叙述及实物所见,庭园大都附于宅第,讲求轻快。区别:两者的差别在于“院”与“园”。虽然一般来讲园比院大,但是以规模的大小来来区分园与院显然有失偏颇。庭院为建筑物前后左右或被建筑物包围的场地,是
建筑学中的一种空间形态。庭园属于造园学的范畴,是园林的一种形态。庭园的侧重点在于建筑布局与规划,以及其中的叠山、理水、植物、小品、铺装、等造园要素的组织。而在庭院间点缀适当的花木山石终究还不足已成为独立的景观,因此,没有景观意义的庭院,即使规模庞大,也不能成为庭园。与园的外向开放相比,庭院与建筑的关系较之密切得多。
2.1 模糊性 季羡林先生曾指出,模糊性是中国式思维的主要形式。就庭院而言,它兼具“内”与“外”的特点:庭院的内向性使其具有了室内空间的性质,不同于无限弥散的外部空间;开敞性又使它兼具外部空间的特征。这一独特的空间构成方式使它将看似相对的“内”与“外”的特点集中与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