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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单位根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内容,结合自身的实力和竞争所采取的优惠条件,评估施工期间所要承担的价格、取费等风险,提出有竞争力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合计价、总报价及相关进行报价。
(4) 在项目投标文件或施工承包中,规定中标单位投标的综合单价在结算时不作调整,而当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与原提供的工程量相比较,出人超过一定范围时,可以按实调整,即量调价不调。对于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内容,可进行虚拟工程量招标单价或明确结算时补充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
3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定额计价的比较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可以将各种、技术、质量、进度、风险等因素充分细化并体现在综合单价的确定上;可以依据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代替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便于工程和工程计量。与传统定额报价的招标方式相比,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法具有以下优点。
(1) 符合我国招标投标法的各项规定,符合我国当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控制量、价、竞争费”的大原则,真正实现通过竞争机制决定工程造价。
(2) 在工程方案、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之前即可进行招标投标工作,使开工时间提前,有利于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控制,相应提高投资效益。
(3) 有利于业主在极限竞争状态下获得最合理的工程造价。由于投标单位不必计算工程量,可以减少投标标底的偶然性技术误差,让投标企业有足够的余地选择合理标价的下浮幅度,充分挖掘投标施工企业的管理潜能。同时,也增加了综合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的中标机会,更能体现招标投标宗旨。此外,通过极限竞争,按照工程量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在不提高设计标准的情况下与最终结算价是基本一致的,这样可为建设单位的工程控制提供准确、可靠的投资依据。
(4) 有利于中标企业精心组织施工,控制成本,提高管理水平。中标后,中标企业可以根据中标价及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通过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根据企业定额或劳动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要素的投人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等,以便更好的履行承诺,抓好工程质量和合理缩短工期。
(5) 有利于控制工程索赔,抓好合同管理。在传统定额报价的招标式中,施工单位“低报价、高索赔”的策略屡见不鲜。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措施费用及价格、取费调整是索赔的主要内容。而且也不便于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中,由于单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数量变化、施工难易不同、施工技术措施差异、价格及取费变化而调整,这就消除了施工单位不合理索赔的可能,也为建设单位现场管理提供了清晰便利的管理依据。
4 结束语
通过以上比较,可以很清楚的看出2 种报价中工程量清单报价更符合市场经济规律。随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03 的出版实施,工程量清单报价必将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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