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摘要:采用文献资料法对球迷骚乱问题进行探讨:不同角度下球迷骚乱的界定;从生理一一角度出发,探讨球迷骚乱的成因;用事实证明球迷骚乱的危害;防范与干预措施。
论文关键词:体育;体育;球迷骚乱
球迷骚乱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棘手的体育社会问题,给追求人类社会和谐发展和竞技体育运动的开展蒙上了阴影。在我国球迷骚乱也时有发生,影响极为恶劣,而且极易蔓延到社会,形成一种不安定因素。近年来,有关球迷骚乱的研究已有不少,提出的相关对策有的也得到了很好的重视,其效果在实践中也有所体现,但总体上仍不尽人意。其原因何在?应引起人们的深思。只有揭开球迷骚乱的真正原因,才能更好地、更有针对性地探寻其干预措施,并对其加以遏制。为此,本文以生理一心理一社会环境为主线,对球迷骚乱现象的成因、危害及干预措施重新加以审视,以便为解决球迷骚乱问题提供有益参考。
一、不同角度下球迷骚乱的审视
所谓球迷,是指沉迷于球类运动的人,包括球类运动员和球类比赛的狂热观众。而狂热一词在1989年朱智贤主编的《心大辞典》中有如下解释:狂热“又称盲目性,对某一事物表现出过度的、不合情理的热情”,所谓骚乱即指混乱不安。因此,球迷骚乱就是指在球场上球迷之间由于个人生理及心理、社会环境、或竞争等诸因素而进行的有目的或是由于从众效应而导致的破坏或伤害行为。
从体育社会学角度来看,球迷骚乱是一种激情犯罪行为。激情是一种比较激烈的、爆发性的、时间短暂的情绪状态,狂喜、狂怒、恐惧等多是激情的表现。对于球迷而言,积极的激情就是竭尽全力为自己喜爱的球队呐喊助威,但又不失自我形象,而消极的激情却是在看球时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出现狂喜、暴怒等有伤身体甚至危及他人的行为;从社会学角度来看,球迷骚乱行为是一种“越轨行为或离轨行为”,即常指那些超出常规、违反社会规范的社会行为。该行为是对社会规范某种程度的背离,也是社会成员对其所属群体、社会或体系的行为模式或社会期待的偏离,这种背离或偏离可能使比赛趋向于“弱序状态”而冲击或打破原有的比赛秩序和稳定状态,若该状态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疏导、控制,就可能演变为球迷骚乱。另外,这种“越轨行为或离轨行为”又可分为违规行为、违警行为、违法行为,犯罪行为是违法行为中的一种特殊类型,对球迷的犯罪行为称为球迷骚乱;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看,球迷骚乱是一种集群行为(CollectiveBehavior),从外文词义上看,又可译为“集聚行为”、“聚合行为”、“群体行为”或“集体行为”。人们的行为一般说来大都处在既定的社会规范制约下,但在一些特殊的情境中,也会产生一些不受通常的行为规范所的自发的、无组织的、无结构的同时也是难以预测的群体行为方式。
二、球迷骚乱成因的思考
球迷骚乱的产生和泛滥有极其深刻的文化背景和相当复杂的社会学、学、等方面的原因,在这些方面的研究已有不少,本文试图从生理、心理及社会环境方面人手,对其成因进行进一步探讨。
(一)生理因素
(二)心理因素
1.球迷的心理特征。球迷在球场上看球,可谓心态各异。从看球的目的和认知出发可把球迷分为求知型、型、娱乐型、求同型、发泄狂热型及不法分子型。在这六类球迷中,除肆意违法的不法分子外,其余均寄情于比赛或某一球队,心理倾向极为强烈,多数球迷对参赛队都有极度的感情倾向,支持和反对较为分明。正如英国著名的体育社会学家艾里克·唐宁所说,足球比赛环境下的球迷暴力的可能性会根据球迷对球队的热爱程度、在比赛中的感情投入程度以及对他们所看待支持球队胜、败的重要程度而变化。当所支持的球队不尽人意时,球迷便会表现出不满情绪,发出吼叫声,如“臭球”,此时,那些发泄型球迷的个体行为往往失范,这常是一种无意识的自我表现,由于个人的失范行为往往刺激了周围球迷的情绪,进而产生了情感上的互动,一旦受到不良诱因的作用,有时就会形成球场暴力或球迷骚乱,因此发泄型球迷是影响赛场秩序不稳定的关键群体,而不法分子更是借助于比赛的特殊环境从事违法乱纪活动的球迷典型,因此他们往往是球迷骚乱的罪魁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