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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教学相长原理在中学教育中的实践意义(2)

2014-12-06 01:07
导读:三、在实践中把握教学相长的对立统一性 教学是一对矛盾,教和学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他们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在教与学的矛盾关系中,教师的教是矛盾

  三、在实践中把握教学相长的对立统一性
  教学是一对矛盾,教和学是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他们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在教与学的矛盾关系中,教师的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它支配着学生的学,教师在教学中应当起主导作用。正如列宁指出的:“学校真正的性质和方向,并不由地方组织的良好愿望所决定,不由学生‘委员会’的决议所决定,也不由教学大纲等等所决定,而是由教学人员来决定。”(《列宁选集》)教师在教学中起主导作用有其必然性,这是因为教师的职责就在于要根据国家的目的、新课程标准,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传道、授业、解惑”,将学生培养成为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同时,教师“闻道在先、术业专攻”,受过专业教育的培养和训练,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丰富的广博的知识和生活经验,并掌握了教育、教学规律。因此,教师有责任、也有能力主导教学过程,对成长中的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负起责任。当然,教学过程中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程度,还有赖于教师本身素养水平的不断提高,教师应该要牢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为人师表。
  在教与学的矛盾关系中,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人,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教只有以学生的主动学习为基础,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一般来说,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愈大,求知欲、自信心、刻苦性、探索性和创造性愈大,学习效果也愈好。因此,教师要确立“学生学习要靠自己主动学习,他人不能包办代替”的观念。当然,学生主体性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教师正确引导。教学实质上就是引导学生学,在教学中我深有体会:“学生学习好比人走路,低年级的要牵着走,中年级的让他跟着走,高年级的指引他们自己走。”为了增强学生的主体性,使之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教师应注意提高学生对学习的认识,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使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动机和浓厚的学习兴趣,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学生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弘扬学生的主体性。 大学排名
  教与学是辩证统一的,不可偏废。教师主导要与学生主体相结合,才会产生积极有效的教学活动。“学生为主体”不同于“学生为中心”,因为它是以教师的主导作用为条件的;“教师为主导”也与“教师为中心”有别,因为它是以确认学生的主体地位为前提的。教师主导作用发挥得越好,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独立性和创造性也就越强。反之亦然,如果没有学生的积极配合,则教师的主导作用也必然落空。或者说,教师为主导是学生得以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的必要条件,而学生的主体性发展又是教师发挥主导作用的必然结果。伟大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认为,“教育是创造的事业,先生创造学生,学生创造老师,学生先生合作而创造出值得彼此崇拜的活人。倘若创造出丑恶的活人,不但是所塑之像失败,亦是合作塑像者之失败。”对学生的引导正是塑造出让教师崇拜的活人的事业。倘若此前学生已是优等生,那么塑造之功不在教师,这样的优等生事实上与教师的成长无关,看起来教师省了事,其实是教师省去了一个进入自我成长的渠道。倘若学生被教师当作差生而扫地出门,或者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之,那么,教师除了得到“丑恶的塑像”,还得到了一个失败的自我和滑落了的人生境界。教师如果干脆不打算成长,那么,又何必以教书教育为业?多年的教学生涯使教师当中的大多数人都有一种越来越强烈的感受,那就是,如果教师以教书这一职业与别人比功名利禄,那毫无骄傲自豪可言,除了自卑,我们一无所有。但是,如果真正沉浸在让学生获得了一点点提升的微小喜悦中,教师会发现,正是这个职业成就了教师,拯救了教师。实践证明,任何将教师教与学生学的辩证统一关系割裂、对立起来而走向片面化、极端化的观点和做法,都是违背了教学双边交互影响、辩证统一规律的。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参考文献】
  [1] 刘楚明主编. 教育学[M]. 河海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2] (美)布鲁纳 著. 姚梅林 郭安 译. 教学论[M]. 中国轻出版社,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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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赵家祥、聂锦芳、 张立波著. 教程[M].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5] 李秀林、王于、李淮春主编. 辩证唯物主义和唯物主义原理[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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