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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应为古今字关系。“共”的本义为两手同举一重物,供给义是在“共”这一意义上的引申。但是“供”只是“共”的后起字,因为“共”还有“供”所不具有的义项,二者不能判为通假字关系。
(2)《鸿门宴》:“拒关毋内诸侯,秦地可尽王也”注:“内通‘纳’。”(必修一,2005年版,24)
这两个字之间的关系应该判为古今字更为合理。“内”《说文》:“内,入也,从口,自外而入也。”桂馥《义证》:“凡自外入为内,所入之处亦为内。今人分去、入声,而入声之内以纳为之。”可见“内”的本义是纳入、进入。使人才贤士进入家门,就可引申为收容、接纳之意;与“外”相对又有“内部”的意义。由于“内”承担的义项很多,而且表示接收、接纳的意义不是太明确,于是后人在“内”左边加上一个“糸”部,用以承担“内”的接收、接纳之义,使它的表义功能更加明确,并且也区别了其他的义项。《说文·糸部》解释为“纳,内也。”因而说“内”是“纳”的本字,“内”和“纳”判为古今字更为准确。
(3)《归去来兮辞》:“景翳翳以将人,抚孤松而盘桓。”注:“景,同‘影’。”(必修四,2004版,31)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说文》:“景,日光也。”日光照在物体上就会有影子,引申为“影子”,表示这一引申义的“景”后又写为“影”。《颜氏家训·书证》:“如此等字,皆当为光景之景。凡阴景者,因光而生,故即为景……至晋葛洪《字苑》傍始加‘ ’。”这里“景”字则用来表示本义“日光”。
3.2 误把音近义通字看成通假字
本文所指音近义通字,是指古音相同或相近,形体上没有直接联系,但本义有某一共同词义特征或两字在后来用法上有相同之处的字。区别于古音相同、意义没有任何联系、同时共存的本有其字的通假字。我们认为真正意义上的通假字,两字之间就似一条平行线,起点不同(即各有其本义),在引申义上也没有交叉或重复的地方,意义上各不相干,只是由于读音完全相同而互相借用而已。而音近义通之字就不同,两字在意义上是有重合之处的,要么起点上有重合(即本义有某一共同词义特征),要么两条线的中间有重合(即在引申义上有共同词义特征或者有共同的后起意义及用法),但是两字形体上又没有直接的传承关系,这就区别于形体上有直接联系的同源通用字或古今字。
(1)《六国论》:“当与秦相较”,注:“当通倘,如果。”(必修三,2004版,84)
《说文》:“当,相值也。”段注:“值者,持也。引申之,凡相持,相抵者皆曰当。”当的本义为相值,即对等,向着。《说文》没有倘字,《集韵?荡韵》:“倘,止貌。一曰自失貌。”“倘”的本义是惊疑欲止貌。“倘”比“当”晚起,两字不同时共存,且“当”属端纽、阳部,“倘”属透纽、阳部,古音不完全相同,因此把它们看成通假字是不够准确的。至于二者的关系还应与“傥”字有关。
《说文新附·人部》:“傥,倜傥也。”“傥”本义为倜傥,洒脱不拘,卓越出众。按理说“当”、“倘”、“傥”三字本义不同,也没有任何共同的词义特征,有可能是音同或音近而通用的,也就是说有可能是通假字,但“当”与“倘”上文已排除是通假字关系。事实上,“当”由对着、向着实词意义转化为副词、介词或连词的用法在先秦及汉代就已经开始并频繁使用。据《大字典》收录的“当”的副词、介词及连词用法就很多且全面,而且所引的例句大多也是先秦和汉代的。如:“当,连词,表示假设关系,相当于‘倘’、‘假如’。清王引之《经传释词》卷六:‘当,与傥同。’杨树达《词诠》卷二:‘当,假设连词,若也,如也。与傥音近字通,故用法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