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高等教育质量及其评估研究(3)
2015-05-03 01:43
导读:三、高等学校质量评估 对所有的高等学校进行有效的质量评估,是促进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一方面,这是政府
三、高等学校质量评估
对所有的高等学校进行有效的质量评估,是促进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一方面,这是政府教育部门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也是社会公众对高等学校教育质量期望的需要—家长都希望子女能够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这是不言而喻的。
1.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童评佑的必要性
在条件下,社会对高等教育确实有很大的需要。社会的需要极大地刺激了高等学校的发展。可是,由于发展过于迅速,政府主管部门宏观调控乏力,高等学校发展极不平衡—些地方甚至出现了盲目兴办高等学校的情况;一些连基本的教育教学条件都不具备的地区,也赶潮流挂牌成立各式各样的高等学校;一些私人或者私人投资机构,则把办大学当作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这些所谓的大学,或者由于办学理念不正确,或者由于地方政府资金投人不足,或者由于资金投人渠道单一,或者由于资金不善,或者由于资金利用效率不高,或者由于师资力量严重匾乏.或者由于教师队伍素质不高,或者由于实验条件差、缺乏必要的场地,或者由于生源的枯竭……,学校挂牌不久,就出现了难以为继的局面。这样的高等学校,其教育教学质量怎么能得到保证呢,
正因为有这些不合格的学校存在,所以使我国高等教育的声誉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甚至是难以挽回的影响。为了保证我国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维护高等教育应有的声誉,保证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成长,有必要对所有高等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或责令限期改正,或投人必要的力量加以扶持,或进行资源整合和重组,或撤销登记。
2.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佑的复杂性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的复杂性,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所有的高等学校都应该达到我国高等教育对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由于现代社会的分工越来越细,因此,社会的职业岗位越来越多,不同的社会职业岗位对人才的质量又有其特殊的要求,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想用统一的评估标准,或者少数几个评估标准来衡量所有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不但在理论上不科学,而且在实践上也不可能。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的复杂性,说到底,还是评估的标准间题。我们在谈到高等学校质量标准的概念时指出,质量标准应该是多样性和统一性的有机结合。当我们对不同的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质量比较时,得出的是不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相对比较值。可是当我们对所有的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时,需要得到的却是任何一所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绝对比较值。为此,作为评估绝对参照系的评估标准是否科学、正确,就显得特别重要,它直接决定了我们投人大量的、物力得到的评估结论是否正确。
实践表明,我们对高等学校质量的评估,还缺乏一套多样性和统一性有机结合的完整的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目前教育部所颁布的评估标准,主要强调统一性的质量标准,缺乏对不同类型、不同门类、不同类别学校多样性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这样,在实践上必然导致有些被评估学校为了“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评估标准,不遗余力地举债“烧钱”,更有甚者,在师资力量、图书资料等方面,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来欺骗评估组。现在已经有迹象表明,教育部组织的对各个高等学校的质量评估,很可能事与愿违。为此,如何根据我国高等学校的现状,制定合理的、科学的、有区别的、多样性的评估指标体系,是当务之急。
3.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童评枯的可操作性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高等学校质量评估这件事,本身并没有什么错,问题是:像现在这样搞评估,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我们认为,如果教育部不改变目前的评估指标体系,其结果必然是弊大于利!因为目前的质量评估标准,并不具有真正的可操作性。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的质量评估,应该是学校经常性的工作,而不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组织的突击性检查!要让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成为学校经常性的工作,就必须另辟蹊径:那就是取消目前由教育部派出评估组的办法,而改为由学校内部评估和学校外部评估两个不同的层面,即高等学校内部评估层面和外部评估层面。
高等学校内部评估层面,是指由高等学校主要领导主持,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的专家、教授组成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机构,对该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为了有效地进行教育教学质量的内部评估,高等学校应该做好思想教育和落实相应的组织机构。从思想教育方面来说,要求学校的每个单位、每个部门,都对学校领导负责,检查落实本单位、本部门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过程中应该做到、应该做好的各项工作;要求每个任课教员,都严格把好每门课程、每个环节的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的各项工作,都要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个中心进行。
从落实相应的组织机构方面来说,学校应该成立专门的学科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或者课程评估小组,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职责范围内的教育教学内容进行学校内部的质量评估,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由于学校内部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影响的范围比较小,出现问题也比较容易解决,因此,它应该成为学校常规性的工作。可是由于学校内部的质量评估缺乏足够的权威性,通过内部评估而发现的问题,也不容易被学校、系部的领导和相关教师接受或重视,纠正的力度必然比较弱,从而使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受到“内部人约束”的困扰。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为了弥补学校“内部人约束”的缺憾,还必须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实施外的评估。而外部评估又可以分为由地区或者部门教育机构牵头的质量评估和由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的质量评估两种类型。
由地区或部门教育机构牵头的质量评估,可以由地区或部门教育机构的有关领导,组织同一地区,或者同一类型高等学校领导和专家,组成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委员会。依据事先公示的、经过实际调研而形成的、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标准,定期对本地区或者本部门所有的高等学校,逐个进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验收。这种评估的权威性比较大,又关系到学校的荣誉,甚至会影响某些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学校领导必然都十分重视。这有利于对评估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这种评估方式虽然类似现在的评估方式,但由于是地区或部门的教育机构牵头,规模相对小一些,波动面也会小一些。
由社会中介机构实施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在我国来说,还是新生事物。由于高等学校的教育活动面对的是社会职业岗位和人才市场,因此,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某些社会中介机构,完全有能力介人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例如通过社会职业中介机构,可以非常客观地得出高等学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和多次就业率的数据;通过行业专业评估委员会,可以对照行业需要的人才质量标准,对高等学校的专业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通过各种职业资格认证机构,可以对高等学校的“双证书”教育教学内容进行评估;通过项目投资人和各级科学技术奖励组织,可以对高等学校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通过这种多层面和多头评估的制度设计,就有可能比较客观地评估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制度化、科学化、公示化的评估,可以促使学校有效地进行整改。高等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努力,必然会提升学校的社会形象,改善社会对高等学校的预期。学校得到社会的认可,也就获得了可持续发展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