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大学责任视角下大学面临的普遍问题探析(2)
2016-09-05 01:02
导读:再次是人格培养的责任。学校是一种特殊的结构,应该树立她在全社会的尊严与自尊,而学生是大学的品牌,所以学生的尊严代表学校的尊严,凡在校学生和教
再次是人格培养的责任。学校是一种特殊的结构,应该树立她在全社会的尊严与自尊,而学生是大学的品牌,所以学生的尊严代表学校的尊严,凡在校学生和教职工都应该在各自的领域捍卫大学的尊严,尊重知识,通过适当的手段,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大学应该教会学生如何做人,如何做事,如何认识人性,如何生活,假如学生对个体自身的认识处于混沌的状态,充其量就是知识的包装袋,而不是知识的拥有者,更糟糕的是用知识来残害人类自身。现在大学普遍缺乏对大学生人格的,因而在将来大学的发展中应注重对学生人格的培养。上述谈到的大学生下跪事件,说明了现在大学生就业难,但她也失去了自己的尊严,这位学生最后是被单位聘用了,但这样求来的职位做得舒服吗?人们会羡慕吗?大学中学到更多的是做人、做事的道理,但不可失去做人的底线,宁可吃苦也应有基本的尊严。诚如周国平所言:人文精神是大学一切责任的内核,人文精神的核心是尊重人之为人的价值。大学的办学要抓好自己的内核。
如果从大学自身分内的事情角度来讲,大学的责任主要是围绕教学展开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学校自身如何定位。自教学评估以来,学校的定位趋于一致,普通地方高校也将自己定位于研究型大学,没有认清楚自己的实际能力与水平,不符合学校自己的实际情况,不仅不利于学校的发展,反而对学校资源利用不合理,分不清主要与次要矛盾。专业的设置是否合理,是否形成专业群,是否不断推动专业的发展。国家一直重视社区事业的发展,急需社会工作者,而这些工作岗位一直是由非专业人员执行,并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具体来讲,一名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既有沟通能力,又有组织能力,既可以看到宏观的问题,又可以利用微观方面解决问题。这样的人才可以将不同的专业融合,更有效地利用合理资源解决问题。而现在大学缺乏的就是这种起粘合作用的专业和人才,很多的专业就像平行线,永远也不会相交。教师队伍建设与责任分配,因学校的科研特点占很重要的位置。大学教师的程度在不断升高,由原来的本科生上升到现在的博士、博士后;责任也在分工,有负责教学的,有负责科研的。在科研方面,大学的突出功能就是科研的产出,但大学教师往往在跑项目时很积极,但项目到手后交差了事,科技的投入和产出不成比例。大学应该建立一定的制度杜绝这样的事情发生,力争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最后是课程教学改革。课程改革中很多的学者都借鉴了哈佛大学课程改革史。十九世纪中叶以前主要是对自然科学的改革和选课制度的建立,如哈佛建校之初哈佛培养的是神职人员,1841年在校长昆西支持下建立了正式的选课制度。十九世纪后期的改革是自由选课制和导师制的实践,1869年埃利奥特担任哈佛的校长,认为大学应该给学生的有三样法宝:一是学生在学习上自由的选择;二是给学生在所擅长的学科上能施展才能的机会;三是使学生由被动的学习转化为主动的学习,从对教师的依赖和从属中解放出来。在这样的思想的下,哈佛开设了自由的选课制度。二十世纪前期的课程体系改革是集中和分配制度的实施,这一时期洛厄尔出任校长,不仅在1914年实施集中于分配制,保证了学生以专业课程为重点,扩大了学生的知识面,而且引进了英国的导师制,这与中国现在还有一定的区别。这里的导师制是指每个本科学生都有一位教师或者高年级的
研究生做导师,定期和他们讨论自己的
学习计划和进展。七十年代实施的是核心课程的延伸和发展。1971年博克担任哈佛的校长,这时正值越战末期,面对的是一群对社会体制和价值发生怀疑的学生,以及对学生的能力和表现感到困惑、不信任的教授。这时他号召大家集思广益,献计献策,重新制定大学的目的和方法,一致认为除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外,又要建立一套本科教育的核心课程,注重阐明所有人应该具有的共同经验,注重那些可以加强人类关系和改善生活质量的共同活动。从哈佛大学改革的历程审视我国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我们既要根据本国的国情借鉴改革的经验,广开教育之风,注重群众的监督,又要注意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综合考虑,从而落到实处,不断深入研究,寻求对策。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不同的大学中肩负着共同的使命,也面临很多类似的问题,需要大学与大学的合作,也需要大学与社会不同的组织之间的合作。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责任不断增多,变得更加复杂,但把握好核心与重点,集中力量,就一定能办好“大学”。
参考文献:
[1]韩映雄.大学的责任、权利和利益[J].上海高教研究,1997,(2):11-13.
[2]杨兴林.大学功能视角下教师责任及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1).
[3]尹晓敏.大学社会责任研究[J].辽宁教育研究,2008,(2).
[4]潘晓雯.大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责任[J].理论导刊,2007,(11).
[5] 谭世明.大学责任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J].未来与发展,2009,(7).
[6]朱德米.大学治理:自主、控制与责任[J].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3) .
[7]周玲.当代大学责任与难以回避的冲突[J].大学研究与评价,2006,(2).
[8]乔宇尚.大众化进程中的大学责任分析[J].华中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
[9]黄达人.国家的发展与大学的责任[J].中国高等教育, 2004,(1).
[10]赵长林,董泉增.哈佛大学的课程改革及启示[J].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2000,(1).
[11]白云,朱晓刚.论大学的责任、权利与利益[J].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2).
[12]刘周堂.论大学的责任意识[J].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