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对中外合作办学问题的理性思考(1)

2017-08-24 02:15
导读:教育论文毕业论文,对中外合作办学问题的理性思考(1)论文模板,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免费提供指导材料: 摘  要:通过介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现状,提出
摘  要:通过介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现状,提出了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阐述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旨在对规范中外合作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有所裨益。

    关键词:教育国际化;中外合作;办学;思考

    一、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现状

    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改革开放后在教育领域里出现的新生事物,已成为加快培养现代化建设事业急需人才的新途径。10多年前,天津财经学院和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合办MBA班之举,开创了中国高等教育领域中外合作办学的先河。目前,中外合作办学的形式,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另一类是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独立设置的办学机构是由中外双方共同投资,形成合作体的独立的法人财产,具备法定的办学条件,独立承担办学的责任。这种办学机构是由中外双方根据契约建立起来的,中外双方依照契约享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并具有独立的事业法人资格、享受独立的办学自主权,内部管理实行董事会制。例如,根据中国政府和欧盟的协议,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和欧盟共同出资创办的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两种:一种是学校领导下的二级学院制,由学校与外方合作者共同创办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具体由二级学院运作。目前我国的中外合作办学大多数是以这种形式存在的。例如,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另一种是一般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双方根据契约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共同完成合作办学任务。例如,南京大学与美国霍普金斯大学共同建立的中美文化研究中心。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从总体上讲,中外合作办学在积极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创新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国际化经营管理的人才方面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中外合作办学已成为国内高等教育与国际间横向交流与合作的桥梁和纽带。目前,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授予国外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的合作办学在办项目已达230家之多,主要集中在北大、清华、中山、同济等名牌大学以及国外众多的高校教育机构。从全国范围来看,中外合作办学相对集中在经济、文化较发达的东部沿海省份及大中城市。例如,上海、北京、浙江等。外方合作者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科技教育先进的国家和地区。例如,美国、澳大利亚等。中外合作办学培养人才的层次比较齐全:大专层次,如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专科教育实行中澳双证书制,中澳双方对所获学分予以互认;大学本科层次,如对外经贸大学的中美管理学院、中法国际工商管理学院等;本硕连读,如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的临床医学专业[七年制(法文班本硕连读)],是中法两国政府为加强中法交流的重点合作项目之一;研究生层次,如南昌大学与英国阿伯泰·邓迪大学联合成立“中英联合学院”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北京理工大学与美国史蒂文斯理工学院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等。

    二、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作办学体产权不够明晰,财务管理弱化

    (1)中外联合办学体的产权不够明晰,使外方投资者与中方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是现代企业的根本特点。产权是指所有者对资产(包括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长期以来,我们片面地强调教育办学的公益性质,而忽略了在教育产业化背景下中外办学公益性和收益性并存的实际情况。澳大利亚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推行教育国际化战略,把教育作为重要的服务贸易输出。目前,教育输出已成为澳大利亚第九大出口产品和第三大服务贸易产品,2003年教育服务收入接近49亿澳元,仅次于旅游业(94.4亿元)和运输业(74.8亿元)。外方投资者认为学校的资产将来是属于中方的,因此在资产的管理上存在短期行为和功利主义倾向,如抽逃资金转移海外、挪用资金投资其它领域等;而中方合作者往往是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作为股权投资与外方合作。由于中方的上级主管部门重有形轻无形的管理理念,使得中方对合作体的资产没有充分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致使这些权益受到损害。事实上,中外合作办学体正是利用了中方的品牌才使学校的资产规模迅速膨胀起来。因为政府管理部门在管理上存在盲区,使得合作体资产的产权归属缺乏明确而清晰的界定。目前中外合作办学体很多是附属于中方的高校,并不需要设立一个完全独立的机构。即使设立了完全独立的办学机构,成立了董事会等管理机构,法人依然是中方高校的校长。因此,有的合作办学采用课程合作方式来进行,双方合作,发双方文凭,手续非常简便。这种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典型的标签型,没有实质性的合作。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担任主干课程教学的外籍教师所占比例不应低于25%,引进国外教材不低于教材总数的30%。可是有的项目只是挂名中外合作办学,并没有引进国外的教材,国外的学校只派一两个老师过来,99%的课程都是中国教师在讲授,这实际上只是校际交流的行为。

中国大学排名



    (2)中外联合办学体财务管理弱化,会计核算不规范,资产管理混乱。有的中外办学联合体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账目混乱,没有按照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要求在每个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有的甚至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具体经费收支情况都没有详细记载,直接与其他业务混淆在一起,更没有委托社会审计机构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中外合作办学体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审核批准每年办学的预、决算方案,有权对办学体的资产进行支配和处置。但目前大多数中外合作办学体的董事会都是名存实亡,不能真正发挥作用,完全体现为外方投资者个人的意志。因此,才出现了外方投资者通过各种渠道非法将资金抽逃出境、随意将资产挪作他用、投资其他领域谋利,从而影响了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2.合作办学体盲目开办新专业,师资队伍的结构层次不够合理

    中外合作办学体为了迅速发展壮大,争先恐后地上新专业、热门专业,如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等专业,根本不考虑其办学的基本条件能否满足开办这些新专业的要求,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造成学生入校后没有专业师资授课,学生几乎“自学成材”;配套条件如实验室、实习基地都没有建立起来,使学生既无理论又无实践;缺乏专业书籍,专业知识贫乏。这在客观上严重影响了合作办学的教学质量。同时,合作体的师资队伍建设满足不了教学的基本要求。普遍存在着师资队伍结构层次不合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教龄结构不合理,多数学校缺乏中年教师,没有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梯队,有的专业全部是一些刚刚走出校门的年轻人在从事教学工作;职称结构不合理,缺乏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兼职教师比例过高,双肩挑的教师很难有精力保证教学工作的出色完成;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不合理,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多,名牌大学的本科毕业生也很少,很多年轻教师都是本校毕业留校的,知识结构有“近亲繁殖”的特点。由于师资水平低,教学效果不佳,也影响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从而导致受教育者付出了高额学费但没有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中外合作办学的教学行为关系到教育教学质量的优劣,而教育教学质量又直接关系到教育消费者是否能享受到等值的教育。

共2页: 1

论文出处(作者):
上一篇:服务型教育体系: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模式( 下一篇:校本课程的现状与出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