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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细分的一个基本概念是“市场”,对于市场营销人员来说,市场是指产品或服务的实际和潜在的购买者。当市场一词从经济学家的买方和卖方的定义中剥离出来之后,已经被赋予了全新的含义,卖方在“定义”中消失了,开始从属于买方,并被买方的购买欲望和需求所决定。教学本身包含了两个意思:教和学。教师提供知识给学生完成“教”的任务,学生学习教师提供的知识实现“学”的目的,教学过程是双向的,教和学不可分离,如同市场中买方和卖方缺一不可一样的道理。市场营销的定义隐含了卖方,那么教学的定义能否隐含知识的提供方──教方呢?我认为是能够的,也是应该的。国家教育改革的中心思想是在真正意义上实现素质教育,这里的“素质”是学生的素质,这样在观念上就把学生放到了主体的位置。视角改变之后,我们教育工作者也许才会真正领会大教育家孔子“因材施教”的本来含义──人本精神下教学过程中的学生本位。
市场销售经历了几个阶段:1.大规模营销,销售者大量生产并促销一种产品给所有的购买者;2.产品多样化营销,销售者生产多种具有不同特色、样式、型号的产品供人们选择,具有“散弹枪”的意味;3.目标市场营销,先寻找分析每一个细分市场,用“来复枪”的办法,集中注意力在有较大购买兴趣的顾客身上,迅速而且有效地针对每一个细分后的机会。某些教师对教育改革有疑惑:我们面对着太多的性情习惯等都各不相同的学生,根本不可能满足每一个学生的需要,而且每个教师之间满足学生的能力差异也很大,所以最后的选择只能是无奈的“散弹枪”办法,雨点落下,各取所需,认为“因材施教”只是理想化了的不可能实现的口号。
其实这是一个理解的误区。在营销学中,市场细分之后,变成微观市场营销,必然涉及到更高的制造费用和营销费用,为每一个人制造一种特定的商品是不符合现代大规模低成本集中生产原理的,市场细分的最终目标只能是“大规模定制”,针对的是一个又一个具有地理差异、人口差异、心理文化差异和行为差异的集团,虽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但作为社会的人,经过分类必然可以划分到相类似的一个集团之中。目前我国的教学资源还不很充足,每个班的学生定员还不能都完全压缩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但这不是不能因材施教的理由。“优生班”的出现是应试教育的一个不合理现象,但这其实就是一种细分,只是这种细分的标准不合理而已。当我们通过考察分析每一个学生,以心理特点、行为特点、认知特点等标准来划分时(不是仅仅局限于学习成绩一个标准),教师必须尝试不同的细分变量和变量组合,以便寻求到分析学生结构特征最佳的方法,因材施教的目标可能是几个或十几个“集团”,然后区别对待,完成真正意义上因材施教的素质教育。学生细分后的教育细分并不仅仅是形式上的改变,而是在观念改变的前提下,使用不同的方法──比如激励手段、谈心方式、个别指导、心理咨询、调查问卷等,全方位地了解学生的真实心理和行为动机,实现因材施教。以学生为中心并不是意味着对学生的迁就和放纵。恰恰相反,当学生的独特性明晰之后,就能更好地使用引导的方法,采取符合目标特点的手段,用易于使学生接受的方式,形成教师教好、学生学好的良好局面。
所以因材施教的前提是,教师改变观念后更多精力的付出和更多能力的体现。一个有责任心的教师,应该以受人尊重的园丁精神,多付出一些劳动,在素质教育中切实的实践因材施教的教育理论,培养每一个学生都成为国家和社会认可的有用之人,这是教师责无旁贷的天职。
参考文献:
[1]菲利普·科特勒,加里·阿姆斯特朗.营销学导论[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
[2]王小平.本领恐慌[M].海口:海南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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