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服务的经济学阐释(1)
2017-09-14 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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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育服务是一种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商品,学校是
[摘要]教育服务是一种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商品,学校是生产教育服务的“企业”,教育服务的生产、提供和消费构成教育服务产业。教育服务的提供、生产和消费,可以增加人力资本存量,促进学校经济增值,促进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促进教育服务贸易。将教育服务置于经济学视野,对于教育经济学学科发展、学校发展、教育服务产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教育服务;教育服务产品;教育服务组织;教育服务产业;教育服务的经济价值
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教育开始逐步走向市场并与国际接轨,“教育服务”一词越来越成为理论界的重要概念,不少学者从市场经济角度去诠释教育服务,但更多的学者并非从教育本体角度理解教育服务。主要有两种理解:一是“为教育的服务”,即外系统、外领域、外地域为某类教育、某地教育发展提供的要素支撑(物质、信息、能量等)的服务,如“为基础(高等)教育服务”、“为农村教育服务”等;二是“教育所带动的服务”,即教育部门自身提供和生产所引发的经济活动,如后勤服务、仪器设备服务、考试服务、图书及课件服务、文具服务、其他相关服务(教育广告服务、教育展览服务和教育金融服务、交通、旅游等)。习惯上,人们理解的教育服务是以后勤保障为轴心来实施教育服务,这是“教育产业化”和“教育拉动内需”的立论基础和本质。许多人正是打着为教育服务的幌子,从事为个人或小集团盈利的经营活动,如教育房地产、各类教育改革培训、各类教辅资料等。这在某种程度上,扭曲了“教育服务”的本质,也引发了人们对教育服务产业性的怀疑。我们认为,从经济学角度看,教育服务是一种产品,教育服务是可以经营的,经营教育服务的组织具有自利性,教育服务的生产、提供、分配、消费活动,形成了教育产业链。这样思考可以深刻理解现代教育的经济本质,促进教育服务的发展和自主创新。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一、教育服务的经济性质
教育服务作为一种服务类型,其产品、生产组织、产业都具有经济特性,这种特性不仅反映了现代教育的本质,而且成为教育服务的其他属性的基础。
1苯逃服务产品的商品性
在经济学理论中,产品和服务是进行市场交易的媒介。服务也可以像有形产品一样进行交易和转换,可以称作一类产品。20世纪90年代,克里斯廷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对服务概念重新进行了界定。他认为:“服务是由一系列或多或少具有无形特性的活动所构成的一种过程,这种过程是在顾客与员工、有形资源的互动关系中进行的,这些有形的资源(有形产品或有形系统)是作为顾客问题的解决方案而提供给顾客的。”[1]它概括了服务最为重要的3个特征:(1)过程性。这个过程是由一系列活动(而不是有形物质)所组成的。在服务过程中,顾客亲自参与,顾客的这种参与构成了服务过程的主要组成部分。服务的其他特征都源自这种过程性。(2)同步性。即生产和消费是同步进行的。(3)参与性。在服务生产过程中,消费者不仅仅是服务的接收者,同时也作为一种资源要素亲自参与其中。除了以上3个重要特征之外,服务还具有以下4个特殊的特征:无形性、不可分性、可变性和易消失性。
教育产品就是服务[2],世界贸易组织按服务的部门(行业)划分,把全世界的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下分143个服务项目。教育服务(Educationalservices)属于12类服务贸易中的第5类。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3条规定,除了由各国政府彻底资助的教学活动之外(核定例外领域),凡收取学费、带有商业性质的教学活动均属于教育贸易服务范畴。
与其他服务相比,学校服务是以服务于学生大脑为主的高接触型的、智慧型服务。由于学生的先天素质、家庭环境、发展潜能不一样,学生发展具有整体性、潜在性,要求学校的教育服务产品具有多样性、整体性。多样性是指学校教育服务要面向全体学生的身心,尽可能提供不同类型的、不同层次的课程服务和相关服务。整体性是指学校的教育服务者、教育服务设施、教育服务环境都要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教育服务者之间要形成一致的连贯的正面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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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一种具有服务性质的社会实践活动,和一般的服务相似,它既具有使用价值,也具有交换价值,即具有商品性。马克思经济理论中关于“服务商品”的论述从一开始就包括了“教育服务”在内,他曾经十分精辟地指出:“服务这个名词,一般地说,不过是指这种劳动所提供的特殊使用价值;但是这种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在这里取得了‘服务’这个特殊名称,是因为劳动不是作为物而是作为活动提供服务的。"[3]“对于提供这些服务的生产者来说,服务就是商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4]“有些服务是训练、保持劳动能力,使劳动能力改变形态等等的,总之,是使劳动能力具有专门性,或者仅仅使劳动能力保持下去,例如学校教师的服务、医生的服务……”[5]。这说明,教育服务也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其经济本质是通过教师的教育劳动向受教育者提供“教育服务"的过程。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等活动是教育服务的“生产",学生受教育活动则是教育服务的“消费"。学生向学校交纳学费(或政府补助)是为了换取教育服务的消费权,学校收取学费(或接受政府拨款)就有义务向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这是发生在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教育服务商品的“交换"。在计划经济时代,教育服务也是有价的,只不过政府垄断了价格(同质化产品始终保持均衡价格),教育服务的价值交换发生在教育服务机构与政府之间,教育服务的经济性质被政治、道德性质淹没。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教育服务不仅仅是一种政治行为和道德义务,更是一种经济行为。上学交费不仅作为成本分担的政治学理由,而且作为教育消费者的经济责任及相应的权利来认识。教育服务可以作为一种产业来经营,当优质教育服务作为一种拥挤性的准公共产品时,要扩大优质教育服务生产,就可以利用价格、用收费来调节,以保障教育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水平。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当然,教育服务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或混合产品),其价格不能象说私人产品价格那样由“成本加利润”构成,因为公立学校非营利性,其收费价格不能包含“学校利润”,也不能等于或近似等于学校教育成本(即所谓的“准成本”)。因此,学校收费价格只能是对教育服务成本的适当补偿。由于教育服务产品的公益性,政府应成为成本负担主体;为了反映国家对教育的重视和教育服务产品价值的后效性,政府还应加大对教育的持续投入。
2毖校作为教育服务组织的自利性
追求利益最大化是所有组织的经济理性。学校作为一种生产和提供教育服务的组织,与生产和提供医疗服务、健康服务、信息服务等组织一样,都有追求组织自身利益问题。私立(民办)学校如同私有企业一样,通过明晰产权,建立有效的制度,减少交易成本,促使学校不断增值。“公立学校"是生产公共产品程度较高的教育服务生产组织。它的生产要素包括政府或私人投资建立的教育服务生产组织者(学校)、经营者(校长和书记)、生产者(教师)和协作生产者(学生及其家长)。校长和教职工是基本的生产要素。学校在运行中要消耗人力、物力等生产要素,这些生产要素是全部通过市场交易获得,还是部分通过市场交易获得,是反映学校市场化运作的重要标志[6]。学校教育生产要素中蕴含着经济契约关系。政府作为教育服务的主要购买方与学生及其家长作为次要购买方,形成一种共同购买和消费教育服务的财务安排,政府购买以拨款的方式支付给学校,学生以学杂费等方式支付给学校。学校内的薪酬制度规定了教育生产要素契约各方的绩效考核方法、标准及与薪酬支付(包括奖励与惩罚规定)的关系。当然,教育服务的提供与生产不同于私益品的生产,它涉及到一个特别复杂的委托—代理问题。因此,公立学校,即使在边界刚性条件下,也存在自利行为,这就导致教育内部生产活动的扩张(扩招、招收择校生、品牌扩张)和内部市场化(专业化分工、成本监控等)。如通过提高教育质量获得的政府绩效拨款、社会捐资,通过学校经营获得的品牌增值、各种投资。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这种自利行为减少了计划经济体制下效率的损失。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这种自利行为带来了市场导向的自组织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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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苯逃服务系统的产业性
教育服务系统越来越成为一种特殊的产业形式。首先,从产业要素构成来看,教育服务存在教育服务生产者、提供者和消费者等产业要素,存在教育服务市场。如火如荼的考研市场、培训市场、高校市场、生源市场、教师劳动力市场等都展示了各类教育资源的流动性、资本性。国内学者已经用公共物品、公共选择理论分析了教育服务的生产、消费等问题[7]。我们认为,教育服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具有集体提供和集体消费的特点。学校是“教育服务”的生产机构。学校教育过程作为一个“人才生产”过程,学校的人力资源、教学设备、教学经费就是投入元素,教育过程中培养的学生就是中间投入元素,毕业学生、教师及各类社会收益就是产出元素。在市场环境中,学校和学校之间的关系从合作转变为竞争,其行为模式由向公共资源的分配者——教育行政当局游说转为向消费者展示自己的特色、效率和回应性,和同类同级院校展开竞争。学校与政府的关系是产品销售者和集体购买者的关系,也是一种松散的委托-代理关系。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在效率和公平意义上同样在教育产业领域适用。
其次,从教育服务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关系来看,教育服务产业与其他产业存在经济要素、经济结构的广泛关联。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与教育服务相关的其他产业迅速发展起来,形成了为教育服务的庞大市场,由教育所带动的服务产业引起了经济界的积极关注。但提供教育服务本身是否是产业,往往是教育界讨论的重点,也是教育政策争论的焦点。我们认为,教育服务产业与教育服务所带动的产业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不管争论结果如何,在实践上,教育服务部门开始借鉴产业发展的一般做法,学校产权的重新界定、学校与政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的调整、教育制度变迁与创新等。如随着ISO9000在学术界得到公认,其借鉴范围已从企业逐渐渗透到教育领域,有些学校主张采用ISO9000的标准化质量认证体系来构建学校管理体系,以推动教育服务的全面实施。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再次,教育服务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社会经济体系中,教育作为第三产业中的以知识高度密集为基础的“产业部门”,不仅直接构成国家综合实力,尤其是GDP总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通过其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方式,对产业的技术能级、产业的知识贡献具有特殊影响。西方国家在国民经济分类统计中,也早已将教育的产值作为第三产业的产值的一个构成部分,直接计入国民生产总值之中。我国在1985年后使用第三产业分类方法。1992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强调教育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行业”,把它作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重点。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更明确提出要“发展教育产业”。
当然,教育服务产业不等于经济产业。教育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也不能简单归结为“教育产业化”提法带来的。“正是有了教育的私有性、商品性、生产性和先导性、全局性特性,才使得教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普遍意义的明显的产业属性。当然,其公共性、公益性、消费性及迟滞性和个别性等特征,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教育产业的自由延展。”[8]从政府角度来看,不仅从经济的角度认识到服务行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还要从教育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关系以及与整个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关系,来发展教育产业。“应从投资结构、管理结构、人员结构、分配结构、资产结构和发展结构等方面考虑,逐步形成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我国教育服务产业运行体系。”[9]
二、教育服务的经济价值
经济价值是指事物、现象和行为所具有的满足经济主体需要的属性,它是人们从经济的角度出发,用经济的标准来衡量一定的事物、现象以及人们的行为的价值。在政治经济学中,经济价值既反映一定的关系,也是一种实体,其内容是专指凝聚在商品里的一般劳动(抽象劳动),其形式主要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既然教育服务能够创造价值,那么,在教育服务创造的价值大于消耗的情况下,教育本身也就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教育的经济效益是教育服务的劳动耗费与劳动成果的比较(即与教育服务的收益之比)。教育服务是能进行交换的产品,“教育的经济价值”就是作为商品的教育服务的价值。教育经济价值是教育产品(或教育商品)——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所提供的教育劳务的抽象[10]。其内涵就包括人们的生产技能、对正式约束的适应能力及非正式约束的感知能力与行为对象的效果。当教育的存在、属性及其发展变化同社会经济的结构、需要及其发展变化处于相符合、相一致或接近的性质状态时,教育就有明显的经济价值或有正经济价值,反之,则意味着教育没有经济价值或有负经济价值猍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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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田汉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