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共治”管理理念述评及启示(1)(2)
2017-09-19 01:06
导读:在教学方法和课程上更大自主权。这个观点在其后50年里被美国大学广泛认同。到21世纪初大学教师的专家地位逐渐上升,至二战之后的学术革命中加速,
在教学方法和课程上更大自主权。这个观点在其后50年里被美国大学广泛认同。到21世纪初大学教师的专家地位逐渐上升,至二战之后的学术革命中加速,一些大学不仅承认教师对课程之外的掌控,且在教育相关的其他事务中教师也享有强势发言权。
1966年,《大学治理声明》第一次给予大学教师在大学学术治理中的正式合法地位。该声明常被称作“联合声明(Joint Statement)”,由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AUP)、美国教育委员会(ACE)和美国大学董事会协会(AGB)三家联合发表。1990年4月,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对原始文本作了个别语句修改。该声明开篇即说,“以下声明指引董事会成员、行政管理者、教师、学生以及其他人员,使其相信美国大学已进入提倡各大学组成成员适当分担责任的阶段”。
之后,共治理念在美国大学全面渗透、发展,成为现代美国大学的标准化管理模式。大学教师不仅拥有了参与决定教育和研究事务的权利,而且更普遍地涉足教育政策,如制度目标、规划、预算、选举管理者。1988年,加利福尼亚州甚至由立法机关颁布ABl725法案,希望在全州106所社区学院推广共治。1998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模仿著名的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学术自由奖,设立拉尔夫·布朗共治奖(Ralph S.Brown Award),奖励高责任体现高等教育共治原则的公认有突出服务的学术领导,次年圣克拉拉大学(SCU)校长和校董因开创了教师重要角色、校园管理新模式首次获奖。
共治在美国及美国之外的西方大学得到拥护和发展的同时,也遭致不少批评意见,甚至有更激烈的意见要求对其进行全面改革。至1998年美国大学董事会协会(AGB)的治理声明指出,“一些董事会、教师和行政主管认为内部治理规则已妨碍了及时决策,小派系争论阻碍了决策进程”,并建议由董事会重申他们的最终职责和权力,明确阐明谁在各类具体决策中拥有权利,设立加速决策的最终期限,明确权力模糊不清和重叠的区域。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无论如何,“共治”发展至今,已被认为是美国传统的大学管理理念。实施共治的5个基本要素包括:构建信任体系、开放的信息交流、信息共享、多数意见原则、不同意见的妥协。无论共治是通过何种途径实施的,其核心原则是大同小异的。
三、现代大学共治面临的挑战和期望
1.社会经济发展对共治理念的冲击
技术上的发展正改变着高等教育。如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带来了教学和管理模式的改变。教师和学生将联接网络的计算机作为教学和研究的工具,且能即时获得学校的各类管理资料。教学方式改变了,管理方式也改变了。弗吉尼亚州90年代末通过政策:大学教师未获得管理人员允许,禁止通过公共计算机访问直接资料。将管理人员置于同意或拒绝教师调查的位置。舆论认为,这个规定限制了教师参与管理的范围,损害了共治。
全球化趋势也威胁到共治精神。如跨国公司和互联网的发展,教师在美国能受到保护的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就无法受到有效保护。当远程教育、全球范围内的学术交流不断发展,教师不得不在世界范围内开展学术活动,学生也来自世界各地时,共治也要受到不同地区的文化和法律的影响。
新经济和学术资本主义的发展形成的文化系统使高等教育具有双重经济角色,高等教育既要为大学获取收入,也要为全球竞争创造知识和财富。相对于全职教授和终身教授,兼职教师和非教师专业人员在部分观点上取向金钱更甚于取向学术。资本主义意识和金钱意识在高等教育体系中滋长,花时间在共治上逐渐被认为是一件不经济的事情,认为是投入时间多而结果不可测。
2.大学发展出现的新情况对共治提出的新要求
进入90年代后,美国大学财政普遍紧缩,一些项目未经与教师商议就被关闭了,还有一些项目因管理上的分配倾向学校任务中心项目而中止了,舆论因此认为,大学社区中学术和管理的平衡改变了,甚至认为共治理念被校园行政管理部门搁置一边或置之不理。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对共治理念的冲击还来自教师性质的改变,如兼职教师数量的上升、非教师专业人员的出现。根据美国国家教育统计中心(NCES)的数据,从1970年到1993年,美国大学全职教师增长了47%,而兼职教师增长了355%,兼职教师与全职教师之比从1:3.5迅速上升到l:1.5;到了2001年秋,全美大学一共有60万全职教师和50万兼职教师,逼近1:1。兼职教师在多个大学具有类似的身份。因为其兼职身份,他们很少可能进入大学的治理体系,但他们无疑也提供了高质量的教学和科研。没有考虑越来越举足轻重的兼职教师的共治体系能体现共治精神吗?非教师专业人员(Nonfacultyprofessionals)在大学的出现是另一新现象,他们也被称为管理性专业人员,除了由管理人员聘任、考核、解聘之外,相对于教师由同行来操作,其他方面在学位、知识体系、专业联系上与教师并没有差别,甚至他们也参与教学。日益增长的非教师专业人员让大学管理者对共治理念越来越迷惑了。
新概念大学的出现也使共治左右为难。如1971年创办的提供成教服务的国家大学(National University)一直未设终身教职系统,至20世纪90年代仍全部聘请兼职教师。发展到现在,以其在加州1.7万全日制学生和26个教学中心的规模,仅约200名全职教师,其余上千名教师是一至二年合同制教师和兼职教师。虽然大学也努力推行共治,但在其教师参议会和教师委员会中主要成员是全职教师。
另外,还有来自大学管理者的责难:教师通常局限于本身的科研领域和自身小团体利益,缺乏对全局的深入了解和思考,对外部环境不敏感,在共治过程中往往陷入小集团利益争夺,甚至学术寡头统治,决策结果并不一定是最优选择。而且随着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分科越来越细,教师决策偏差越来越大,实施共治效果不如从前。自下而上的共治程序要求决策问题时尽量征求大多数成员的意见,决策过程必定拖沓漫长,延误时机,错失良机,一些大学尝试不依靠传统的共治程序,决策过程明显加快。来自教师的质疑有:依靠教师投票进行治理决策,大学的行政管理部门和董事会是否推卸了其基本职责?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3.大学共治——希望渺茫或意义重大
在有些人的心目中,大学共治理念在21世纪是个渺茫的希望。如在加州的社区大学中,教师们抱怨:以提高效率为名的管理重组破坏了共治,一个接一个学院中教师选举机构和系主任被全职管理者替代了。教师们感叹,20世纪90年代始教师贬值了。甚至有大学校长认为:“20世纪是教师的世纪,21世纪将是管理的世纪。”美国大学教授协会也发出感叹:现时,共治有时看来就象濒临灭绝的物种。
当然,乐观态度也不少。如伯顿·克拉克(Burton Clark)对大学转型中共治理念的发展是积极乐观的。他提出要“重建共治”——“我们面前的任务是在院系内,特别是在大学内重建共治精神”。他认为,共治促进了一种集体感,教师们感到,“我们”担负做出选择和成绩的责任。校园文化围绕共同努力的感觉而整合起来。克拉克在提出“形成自主创新型大学新概念”时认为,“大学的独特核心应该参与共治”,无论在传统还是进步的大学,教师参与权力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对我国大学管理的思考
大学的构成是复杂的,如果把大学视为一个有机体,我们应该尽量发挥有机体内各组成部分的积极作用,才能健康地生存和发展,焕发活力。当我国现代大学管理强调“教授治校”时,我们是否还应考虑提倡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学生等大学其他群体在大学管理和发展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在我国大学各类成员参与学校管理程度都还比较弱的情况下,大学各成员适度参与学校管理仍是我国现代大学内部管理发展的方向。但是,美国大学“共治”理念推行的前提是各成员间赖以全方位沟通交流的校内环境。如果我们借鉴美国大学“共治”理念来提高大学内成员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程度,在我国大学校务公开程度尚不很高的情况下,应先重视教授治校或校内成员参与学校管理,还是应先强调营造适合校内包括教授在内的各类成员参与管理的校内信息沟通环境?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完善有效的校内管理制度是保证校内成员顺利参与学校管理的另一内部条件。当我们在大学管理体制上尚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情况下,先推行全面参与校内管理或强调教授治校,在决策中将会遇到太多难以预料和不确定的困难。
美国大学的共治是在大学自治的前提下推行的。我国大学的发展历史决定了我国大学的管理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独立性相对欠缺。撇开外部环境,仅仅强调成员参与校内管理或教授治校,难免导致治理结果与外部环境不相协调,甚至遇到实施困难。因此,我们或应选择允许校内成员有限地参与治校,或应努力营造合适的外部管理环境。
教授参与治校固然应该考虑,但是教授的本职是治校,还是治学?教授是为治校而治校,还是为保证和发挥治学作用而参与治校?教授治校仅仅是为了释放教师的民主欲求,还是为了维护教授治学的基本权利?
美国大学经过多年实践,纷纷着手实施对大学共治的改革,大学管理趋于行政化和专业化。我国大学现在就要更多地关注提高大学管理效率,从建立适合国情的有效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行政管理队伍、完善管理制度等多角度出发,着手建设大学管理的行家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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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出处(作者):屈琼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