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美国大学“共治”管理理念述评及启示(1)

2017-09-19 01:06
导读:教育论文毕业论文,美国大学“共治”管理理念述评及启示(1)怎么写,格式要求,写法技巧,科教论文网展示的这篇论文是很好的参考: [摘 要]在辨析“共治”概念的基础上,认为美国大学管理的“
[摘 要]在辨析“共治”概念的基础上,认为美国大学管理的“共治”理念有别于教授治校和大学自治,是指大学各类成员共同参与大学治理。论文全面介绍了“共治”理念在美国大学的发展、面临的挑战,并结合我国大学管理提出了若干思考。
  [关键词]共治;大学;美国

  共治(Shared governance),或被译为共享管理、共同管理、共享治理、共同治理、分享治理、成员共治、大学分权、联合治理、共事决策……是20世纪美国大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理念。
  
  一、共治与教授治校、大学自治理念之辨析
  
  所谓“共治”,首次在美国大学教授协会1966年《大学治理声明》中定义为“教师和行政部门基于双方特长的权力和决策责任分工”,一般理解为大学董事会、行政管理部门、教师、学生等大学各类成员共同参与大学治理,一直以来被认为是美国大学管理决策的原则、20世纪美国大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理念。
  
  1.共治与教授治校概念之辨析
  有不少学者将“教授治校”与“共治”相提并论,认为教授治校和学术自由促进了美国现代大学的学术繁荣。但“教授治校”这个耳熟能详的词在现代美国大学管理中却没有合适的对应词汇:是教师自治(Faculty autonomy)?教师参议会(Faculty senate)?教师治理(Faculty governance)?还是教师参与(Faeulty involvement)?其基本含义是“教授在大学的决策与管理中起决定性的或主导的作用,学校的行政机构起服务与辅助作用”(陈红太,2003)?或仅仅是“教授参与治校”?有质疑的还包括:也许在欧洲大学有规定,只有正教授或高级教师才有权参与院、系或学校的行政管理,但美国大学一般提教师(Facuhy),包括教授、副教授和助理教授,不单纯是教授(Professor)。教授治校是特指教授还是泛指教师?大学教授在大学全体成员数量上不是绝对多数,在美国大学中不仅仅教授,其他职位的教师、职员、学生关于学校管理和发展的意见都会受到应有的重视,单提美国大学是教授治校是否偏颇?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事实上,尽管教授治校在欧美也是一种思潮,甚至可承认是西方大学管理的一种模式,尤其19世纪之后的德国大学教授曾拥有绝对的学术管理权,但一直以来并未成为美国流行的大学管理理念。在西方,二战之后教授治校理念日渐势微,“教授在大学管理中的权力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削弱与规制,过去纯粹的‘教授治校’逐渐演化成为由大学各种利益相关人员参与的“共同治校”,在我国近代,西方大学管理实践及其中包含的管理思想,曾被很不精确地概括为“教授治校”,并被加以借鉴,近代中国高等教育体系基本上是仿造西方模式建立,这种借鉴毫不足怪,但随着时代变迁和其他种种复杂原因,我们后来抛弃了它。在现代台湾,自1986年底李远哲首度提出“教授治校”观念,短短几年“教授治校”在台湾大学中受到普遍重视和快速发展,如今却遭到包括大学校长层面管理者的普遍质疑,认为“台湾的大学受到教授治校观念的极大伤害”、“不应再推广教授治校说法”等,甚至谓之“国粹”,现在台湾转而推行“大学行政法人化”。台湾东华大学原校长、加州州立洛杉矶大学原副校长牟宗灿在1996年4月17日在《联合报》撰文《澄清教授治校、落实大学成员共治》。文中写道:“国外大学并不用‘教授治校’此名词,一般采用‘大学成员共治’。”另外,一向争取和维护大学教师权益的美国大学教授协会也以支持共治为己任,不提“教授治校”,美国大学教授的宗旨完整地表述为“美国大学教授协会旨在提升学术自由和共治、制定高等教育的基本专业价值和标准、确保高等教育对公共利益的贡献”。
  因此,对“教授治校”在美国大学管理理念中,更理性的理解应该是:大学通过共治理念,让教授与其他大学成员一起参与到学校管理的各个层面,并发挥一定的治校作用。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2.共治与大学自治概念之辨析
  我国也有学者强调“大学自治(Institutional autonomy,University autonomy)”,认为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是美国大学精神,往往把共治的理念置于大学自治之下来理解。“所谓大学自治是指大学作为一个法人团体享有不受国家、教会及任何其他官方或非官方法人团体和个人,如统治者、政治家、政府官员、教派官员、宣传人员或企业干预的自由”(爱德华·希尔斯),该定义已在较大程度上被认可。大学自治可理解为大学作为一个学术单位,在机构管理、资金控制、教职员聘任、招生、课程和评价等方面相对独立于政府和社会其他管理体系。当然,有自治权的大学必然涉及到教师在大学管理中的微观参与和决策过程,但“大学自治”无疑是把大学视为一个管理实体的宏观层面的大学管理理念。
  “共治”作为美国大学内部管理的重要理念,不是教授治校的另一种表述方式,也不是大学自治。共治体现为两个基本原则:重要事务由大学各组成成员依身份参与决定;根据组成成员对要承担的具体事务涉及的职责来确定其不同的发言分量。《大学治理声明》中详细地阐述了共治理念,“本声明是对大学治理中相互理解的呼唤。基于团体利益和共同努力的理解至少需三个实质前提:①公立或私立大学常常更少自治,大学控制的支持建筑、研究和学费的基金逐渐缩小,各级立法机关和政府执行机构影响学术政策的重要决定,如能顺利听取各种声音、综合各方势力,大学应当可取得满意的、大体一致的意见;②学者交流,大学利益是永久重要的;③大学所有成员明白他们互相依存,沟通有效,具有共同行动能力,将对解决教育问题能力增强感到满意”。这三个前提可概括理解为:大学所有成员互相依赖、有效沟通、合作解决教育问题。也许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教授的声音易被听到,但美国大学管理的原则是“共治”,在高等教育研究文献中可以频繁地看到“共治和学术自由的传统”的表述而不是其他,并认为共治和学术自由即21世纪美国高等教育史。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二、大学共治理念在美国的发展
  
  美国大学校内行政管理事务在19世纪之前主要由董事会管理,教师仅仅相当于雇员。进入19世纪,教师和董事会之间的矛盾逐渐尖锐。1825年哈佛大学教师因对殖民地的学院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对停滞的课程表示不满,他们的抗议使其争取到控制学生招生和教育方向的内部权力。哈佛大学事件拉开了共治理念在美国大学发展的序幕。但早期关于大学教师参与的论点只强调教师们处理单纯学术事务的能力。
  密执根大学的首任校长H.泰彭(H.Tappan)在1858年提出:既然学者是“建设大学的唯一劳动者”,教师应享受

共2页: 1

论文出处(作者):屈琼斐
上一篇:浅析战后菲律宾高等教育与经济发展的不协调(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