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思考(1)(2)
2017-09-22 06:31
导读:——由教育部门统一负责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建议取消按学校类别划分的中等职业学校分批招生办法,统一招生口径,实行公平竞争。
——由教育部门统一负责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建议取消按学校类别划分的中等职业学校分批招生办法,统一招生口径,实行公平竞争。
——技工学校相应的业务管理归口教育部门。并由教育部门统一进行各校基本情况的年度统计工作,但在统计指标的设计上,应结合考虑技工学校的特点。
——技工学校的审办、停办等涉及学校生存的一些重大变更应及时报批教育部门,并由教育部门协同其他相关部门统一协调和审核。
——技工学校的一些日常教学活动,如:分专业的教研活动、其他科研活动等由教委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安排和管理,劳动局相关部门协助。
——各技工学校专业教材的选择原则上按原有选择方法,以后逐步按教育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操作。
——对教师的培训、职称评定和资格认定工作主要归口教育部门,但对专业课教师和实验实训教师的资格认定工作建议由劳动部门相关专家共同参与。
——学生管理工作由教委相关部门负责,总体上参照目前中专和职业中学的管理程序。对今后学生的考试和考核工作,文化基础课、专业课主要有由教育部门统一负责;专业技能考核(包括发证)拟充分依托劳动部门的天然优势。
二是积极探索技工学校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变被动的“关闭”为主动的“整合”,做强、搞活学校。
——各技工学校自身应主动发挥能动作用,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借助与行(企)业、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区县政府等联系紧密的优势,积极探索多元化办学的新路。如各区县的技校可由当地政府部门牵头,与当地的中专或职业中学等进行合作办学;与相关专业的工业园区进行共建等。
大学排名 ——建议由教育和劳动部门共同协调,成立技工学校行业协会。通过协会增强技工学校自身的管理能力。
三是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投资力度,全面提升技工学校的竞争力。
——技工学校归属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后,对于由市财政专项经费支付(包括利用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经费)的建设项目,例如在重点专业评审、重点学校建设、重点实训基地建设等评审立项中,享受与中专、职高学校同等的相关政策。
——在招生政策上对技工学校要同等对待,以帮助部分学校逐步走出找不到生源的困境。如:可适当放宽招生的范围,允许技工学校的部分专业吸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等。
——选择一部分紧缺专业(以制造类和现代服务类为主),建议由财政出资实行按生均经费拨款的方式进行成本补贴,以保证一批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对2006年以后由企业投资建设制造类专业的投入,建议政府部门给予税收政策上的适当优惠,以鼓励企业办学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为提高和巩固阶段。这一阶段将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在此基础上,加大投资力度,重点扶植一批有影响的学校和专业。
对技工学校进行一次梳理,并通过与其他类别学校的合并、整合等,重点抓好一批技工学校,要求这些学校做精、做强、做活。一般要求学校至少有1—2个能为相关企业培养初、中级技术工人的主干专业,并在上海市乃至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力,以进一步提高技工学校整体的办学效益和社会竞争力。
——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劳动部门、评估院等,对技工学校进行一次办学质量的评估,评估的指标应切合技工学校实际情况。建议此后这项工作要常态化,一般每年评估一次。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对良好和合格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政府的投资力度,出资按学历教育生均经费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投入;对不合格的学校,督促其整改,再视具体情况决定发展方向。
——对一些需要重点投资的专业设备等,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由教育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再决定是否按重点装备进行专项拨款等。
上述对策与建议,可供教育行政部门与劳动部门决策参考。总体上讲,技工学校管理体制经过调整后,中等职业教育的整体实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四、结束语
2005年1月,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行文提出,长期来对于上海市技工学校管理权交由教育部门的建议,部分市政协委员也就技工学校划归一个主管部门领导提出过建议。为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专门组织力量,对上海市技工学校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本文是在调研的基础上,在相关专家、学校校长等的讨论下形成的一个可行性方案,文中提出的相关对策建议,大部分已在实际管理工作中逐步得到落实和试行,这意味着,上海将在全国率先实行中等职业教育的三校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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