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图书馆网络道德教(2)
2017-11-12 02:30
导读:稀奇占怪的东西无所不有。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宣扬封建迷信、赌博、(假)气功治病等活动,混淆视听,麻痹思想。一时间,人们不辨善恶、不分美丑,
稀奇占怪的东西无所不有。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宣扬封建迷信、赌博、(假)气功治病等活动,混淆视听,麻痹思想。一时间,人们不辨善恶、不分美丑,陈旧愚昧的生活方式沉渣泛起,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而甚嚣一时的“法轮功”邪教组织首领李洪志,也多次在因特网上或大肆传播“法轮大法”歪理邪说,从精神上毒害群众;或发布所谓“经文”,传达指令,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到党政机关聚众闹事,严重地扰乱了社会秩序。高校图书馆应发挥文献和网络资源丰富的优势,引导馆员和读者“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通过举办讲座,出宣传栏,设立网站等形式,掀起爱科学、学科学、懂科学的活动,与反科学、伪科学、歪理邪说作坚决的斗争。
3.树立资源共享、合作互利的意识。网络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每一位网络用户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个人在利用网络时,以不独占资源、不损害他人的正当利用为原则。高校图书馆应教育馆员和读者“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使馆员和读者尊重他人的利益,不使用未经授权的信息资源。信守社会公德,不损人利己。在互惠、互利、互助中满足自身的信息需求,正确理解资源共享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的意义。
4.增强自律意识。网络道德规范是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发展过程。在网络世界里,现实生活中的道德舆论、道德传统、道德信念都要依靠自律来实现。人们利用网络时,应在尽量避免自身利益受到伤害的同时,也不能使自己的网络行为侵害他人的利益。高校图书馆应教育馆员和读者“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严格自律,使网络行为建立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积极履行维护网络信用的责任。对网络信息要勤于和善于比较、分析与鉴别。不造谣、不传递来路不明、是非模糊的信息;对于不能明确判断的事物、观点和现象,不在网上发表随意或不负责任的评论;不发泄私愤、攻击社会;不以侮辱他人为乐。自觉抵制违背网络道德规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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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树立遵纪守法的法制意识。匿名传输是网上信息传输的一大特色,人们在信息传递和交流中可以摆脱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的制约,而表现出对他人不负责任、为所欲为。在利用网络的过程中,馆员和读者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培养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共同维护和提高网络信息的可信度,坚决抵制黄色信息、恶意的
政治信息、西方腐朽信息的侵袭。通过制定《计算机网络使用守则》、《恶性下载行为处罚条例》等
规章制度,规范和监督馆员和读者的网络行为,增强网络责任意识。营造人人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
综上所述,高校图书馆应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指导下,教育馆员和读者明辨是非、甄别真伪,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观,倡导健康文明的网络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