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原理的适用条件(1)(2)
2017-11-14 06:44
导读:按照成本定价原理,只有教育生产要素能够充分自由流动,教育才能实现成本定价。在开放办学的情况下,高等教育只是作为社会生产系统的一个小的部分
按照成本定价原理,只有教育生产要素能够充分自由流动,教育才能实现成本定价。在开放办学的情况下,高等教育只是作为社会生产系统的一个小的部分,各种生产要素能够在高等教育和其他行业之间自由流动。假如高等教育需求突然变化,高等教育价值及其局部生产要素价值就会暂时性相应上升或降低,这样,局部教育生产要素价值和其他行业的同类生产要素价值之间就会出现差异。在逐利动机下,劳动力和投资等就会从其他行业大量进入高等教育,或者由高等教育流向其他行业,教育生产要素的增减必然改变高等教育供给并导致高等教育价值下降或升高,最终推动高等教育价值向教育成本移动。高等教育需求只占社会总体需求的一小部分,高等教育需求变化不会明显改变社会生产要素价格,因此高等教育价值和学费就不会发生明显变化。
在现实中,教育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受到教育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有效竞争的制约。高等教育产品市场是教育服务购买者的学生和教育服务提供者的高校之间形成的交易关系,其现实形式就是高等教育招生市场。学生及其家庭对于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的追逐产生了招生市场的教育需求(学校、专业、培养规格等),高校对教育投资利润的追逐产生了招生市场的教育供给。招生市场竞争的形成需要大量教育服务购买者和提供者的参与,从而任何一方都无法单独影响教育价格。要素市场的分割或垄断也会造成生产要素无法在各种行业中充分自由流动,从而造成产品边际效用和生产成本的分离,偏离成本定价。教育投资市场和教师劳动力市场是高等教育要素市场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投资意味着将资源从其他行业转移到教育生产领域,尤其是举办新学校意味着大量生产要素如资金、土地、人力资本等向教育流人。因此,实行自由教育投资是高等教育要素市场竞争的关键。师资是高校的核心生产要素,教师劳动力市场是高等教育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劳动力市场是教师和学校在教师人力使用方面形成的供需关系。实现教师劳动力市场充分竞争的关键在于保证师资的自由流动,在这方面,教师自由择业和学校自由用人体制至关重要。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二、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中的主要问题:学费定价中的“成本倒逼”现象
在高等教育收费改革实践中,我国逐步参照国际流行做法,确立了以教育成本为依据来制定学费标准的收费制度模式。1994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